有的人為了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必須借助他人的違法行為來進行,或拉人下水,或逼迫他人就範,為自己的非法目的服務的最好手段就是“交朋友”。
1999年,榮由於原來所在國企的機構重組而下崗了。一時間他的工作沒了著落,走投無路之際就找到小學時期一個叫彬的老同學幫忙找工作。彬在當地開辦一家開發公司,並剛剛承包了一個汽車加油站,這個加油站正好缺一個財務總管,而榮正好是搞財務出身的。
彬讓榮經管的加油站效益簡直糟糕透頂。每個月除了正常開支外,賬麵上不出現紅字就算不錯了。如此慘淡經營,如何撐得下去?榮於心不忍,主動要求彬給他減薪,可是彬這麼說:“掙錢的奧妙不在門麵,而在單子和票據。尤其是平衡進出項的票據。”
“你的意思是讓我幫你搞假票據、做假賬?”榮敏感了。“怎麼樣?我以朋友的名義,把你的月薪從原來的一千翻三番,年底還有10%的紅利。”
“哇噻,這可是相當於國企的年薪呀!”榮在心裏暗暗驚呼了起來。
在金錢的光環誘惑下,榮果然一步步地登上了彬的賊船。就在那一年,榮就變相地收受了彬近十萬元錢。第二年,彬所進的偷漏稅零號汽油經榮之手銷掉的賬目就有數百萬元。
榮終於發現自己從不明不白到後來明明白白地掉進彬的陷阱裏去了。到了這份上,還有什麼退路,朋友,不能得罪;錢,更不能得罪。榮那時就隻有一個想法:錢這東西比什麼都可愛,為了多掙錢,沒有冒險精神不行,要冒險,就不能有太多的顧忌。
後來,彬東窗事發了,而榮也跟著進了班房。
一個老實巴交了三十多年的人,在金錢和朋友的夾擊下,就這樣開始墮落了,以致後來惡欲膨脹到一發而不可收拾,導致榮惡欲膨脹的仍然還是朋友加金錢。
人們常說:朋友多了路好走。但是,結交損友卻比沒有朋友更糟,這是很無可奈何的現實。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你和什麼人結交,就必定受到什麼樣的影響,和好學的朋友結交,就傾向好學;和好色的友人結交,也容易沉迷色欲;與匪人交往,就一定會受到他們的影響,因而對人生造成重大障礙。
在這裏,匪人就是不良分子,是破壞社會秩序的人,是以不法手段謀取利益的人。如果他們視你為朋友,甚至把你當作合作夥伴,他們的處世態度和價值觀會潛移默化地影響你,使你也認同他們,甚至他們要做些什麼不法勾當,也預給你一份,因而可能把你拉下水,使你惹上官司,墮入法網,惹上牢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