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離婚後——生活的調劑(1 / 1)

由於結婚後我的生活一直優越的無與倫比,導致我逐漸養成了米蟲的性格——好吃又懶惰!

反正家裏有的是錢,卡隨便我刷,玩隨便我玩,用隨便我用,當然這個家也隨便我住!我的老公,現在應該說是前夫,他很少回來,即使回來也是分開睡,因此3年下來,折合了一下我們真的相處的時間大概隻有2個月左右。

很奇怪我們為什麼會結婚是吧?簡單,我是個冷漠單調的人,當然不排除我有別的嗜好:例如我喜歡吃美味,我喜歡大手大腳的花錢,我喜歡帥哥,喜歡穿名牌,然後我就遇到了我的前夫,他可以滿足我,然後就結婚了!

至於為什麼3年下來才上過一次床,也是在我後麵的賣肉生活中逐漸體會出來的,我沒表現力而已!

漸漸的,我脫離了那種富豪太太的生活圈子,走上了賣肉的道路,說實話,沒覺得多可恥,頂多覺得難為情而已,可是當一筆又一筆的錢進入帳戶後,我開始覺得樂不思蜀,生活很刺激嘛!而我尋找的賣肉對象也不是普通的街邊人士,他們大多都是各自生存領域的佼佼者,所以出手闊綽。

再加上賣肉也要技巧,這是一門學問,關於欲望與快樂的學問。尤記得當時我在租賃的小房間內狂看毛片吐得淅瀝嘩啦的情景時,不覺失笑,之前我的思想都是清白無垢的,當接觸到這些欲望的爆發點時候,受不了這樣的刺激才會有這種狀況。經曆多了,也就自然而然的習慣了,從覺得肮髒到覺得有趣,這是一種過程,也是對生活的另外一種體驗。

我從來不接受沒品位的男人,我需要的不是錢,而是一種享受的過程,錢,隻是額外的贈品。

還是這個酒吧,響著同樣的音樂,而現在我所感受到的節奏已經不似從前的張狂,反而有種沉靜在。心情不同導致感受不同,瞧,有獵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