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隱性假期”的變通做法不可取(1 / 1)

臨近過年了,春節怎麼放假的話題又熱了起來。12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並同時公布了《關於2014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由於隻是全年11天節假日的重新拚裝,新規定談不上什麼新意,唯一的“亮點”大概就是除夕不放假。也正是這一點,引起了公眾的板磚橫飛。網上有一個段子可見一斑——除夕一定要打的電話:“喂,是全國假日辦麼?”“ 您好,您有什麼事?”“沒事,我就是看看你們上班沒。”“……”

都說網民難伺候,還真是這樣。為放假這事,國家假日辦可真沒少操心啊,從11月27日零時至12月2日,他們聯合新浪、騰訊等多家網站發布了A、B、C三套休假方案,先後兩次公開征求意見。最終公布的這套方案,基本上是方案C的設計。而公眾投票的情況是,方案C的認可度最高,是唯一超過半數的。瞧,這已經夠順應民意了吧,怎麼還是不依不饒呢?

況且,按照有關節假日方案設計專家的解析,除夕不放假,其實是好事呢!——“從各單位實際放假的情況來看,如果從初一開始放,很多單位其實從大年三十下午開始就放假了,員工該買年貨的買年貨,該趕火車的趕火車,單位通常不會那麼刻板,在這種放假模式下,除夕實際上已經成為一種‘隱性’福利。但如果把春節長假從除夕開始放,那麼這種‘隱性’福利將消失。”——辜負了人家的良苦用心吧?你們這些得了好處還賣乖的家夥。

得說,專家這番解釋,不一定是自我開脫。事實上,假日辦有他們的苦衷。全年11天節日假既然雷打不動,那就隻能玩點“朝三暮四”的算術遊戲。一方麵蛋糕就這麼大,一方麵又要讓人民群眾滿意,那麼,“隱性福利”的說法也是庶幾成立的。假日辦的這份好心,我們姑且領著吧。

但好心歸好心,這種暗度陳倉式的玩法則還是要不得的。眾所周知,“變通”是一大中國特色,它可能一定程度上有助於某些事情的解決,但更多的結果則是負麵的,那就是造成了原則失守、法治不昌。這些年來,無論是人事安排還是刑期減免,抑或財政撥款的去向,到處可見“變通”的魅影,流毒所布,使政府的公信力受到極大的損害。有鑒於這種嚴峻形勢,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上台後,大刀闊斧地予以修正。改革要旨之一,就是加大政令的剛性化。以領導幹部公車和辦公用房為例,黨中央嚴令按照既有規定執行,不搞變通。比如公車,有些單位基於成本考慮或是保住已享受公車的動機,欲以現有車輛年限久,賣掉不值錢,重新購置新車成本會更高等理由請求“變通”,都遭到紀檢監察部門的否決。改革是需要付出代價的,如果以一定的成本,能收獲依法依規辦事的成果,那肯定是值得的。相反,如果這也變通那也變通,那效果必將歸零,隻會重回混亂的局麵。

回到放假之事上。如果假日辦根據民意調查等科學分析,認定除夕放假、增加節日假是民心所向、大勢所趨,那就應該向高層力陳苦諫,而不能走“隱性福利”的旁門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