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山距離山腳下有相當遠的距離,即便我已經是使出自己全身的力氣緊趕慢趕了,可等我趕到的時候天都已經擦黑了。
要是換做以前,一口氣跑這麼遠的距離我肯定早就被累爬下了,但不知道究竟出於什麼原因,但此時的我卻是不知道什麼原因,總感覺自己體內好像有使不完的力氣一般。
反常即為妖這一句話一直都被我視為真理,有時候力氣忽然變大了也未必是什麼好事,也許還會有更大的麻煩再等著我呢。
可當我氣喘籲籲的跑到山腳下之後,眼前所看到的一幕卻是讓我根本就沒有時間去思考,便立刻撒腿向著爆炸的地點狂奔而去。
在這一刻,我忘記了六叔的千叮嚀萬囑咐,心中想的隻是趕緊跑過去,因為我發現爆炸的地點竟然是小花和她母親所藏身的那片小樹林。
如果要是換做旁人的話,我或許不會像現在這樣緊張,但小花可是跟我生活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特別是當她舍命救了我之後,我甚至已經開始真正的把她當成了是自己的親人。
可當我使出全身的力氣跑過去之後,卻是發現空氣之中到處都彌漫著火藥爆炸後所留下的特有氣味。
雖然根據我的目測,這些炸藥的威力並不是很強,但很顯然,炸藥的數量卻很多,要不然的話空氣之中的火藥味是不會如此濃鬱的。
因為擔心那背地裏搞鬼的家夥兒還沒有走遠的緣故,即便心中已是焦急如焚,但我卻是絲毫不敢發出任何的動靜,就更別說開口呼喊小花的名字了,我所能做的隻有按照自己記憶中的地點不停的向前搜尋。
雖然這樣做會導致搜尋速度變得很慢,但卻給了我充足的時間觀察四周所留下的任何蛛絲馬跡。
沒過多久,我就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策劃了這起爆炸的家夥兒一定是有預謀有計劃的,因為沒隔一段的距離,我就會在地上發現一個爆炸點。
根據地上所殘留的碎屑來判斷,爆炸物的來源應該是爆炸之類的東西,因為我看到了不少紅色的碎屑,這是鞭炮上麵所獨有的東西。
其實早在看到有濃煙升起的時候,我就已經判斷出這件事是為的,畢竟那些亂七八糟的邪晦之物就算再神通廣大,也不可能弄到那麼多的爆炸物。
但為了謹慎起見,即便線索再多,在沒有見到那搞事的家夥兒之前,我也不能掉以輕心,必須時刻保持警惕。
即便經過爆炸物的洗禮,但因為帽子山常年多雨潮濕的緣故,地上還是留下了無數雜亂的腳印。
我畢竟不是一個專業人員,甚至還算的上是半個文盲,根本無法從這雜亂的腳印之中推斷出對方究竟有多少人。
我唯一能肯定的就是,那夥人中有兩種不同身份的人,因為地上所留下的腳印之中數量最多的很明顯是屬於皮鞋所特有的花紋,而另一種則是布鞋的鞋印。
布鞋的鞋印僅僅隻有一雙,且所留下的痕跡特別的不明顯,如果不仔細看的話,是很容易就會被忽略過去的。
如果我沒猜錯的話,這腳穿布鞋的家夥兒應該是領頭的,至於那些皮鞋的主人,則應該是嘍囉打手之類的存在。
然而就在我正專心致誌的觀察著地上的腳印之時,不遠處的點點碎屑卻是忽然將我的全部注意力給吸引住了。
雖然這些紙屑已經碎爛的隻有指甲蓋大小,早就已經看不出原有的模樣,但作為一個守墓人,我卻是立刻便確認了這些紙屑的主人應該是那天給我帶路的金童玉女之一。
我之所以做出這個判斷,那是因為紮紙人的紙跟尋常的紙有著很大的不同,隻要是從事這個行業的老人,都能一眼看出來的。
看著眼前這滿地的碎紙屑,我的內心卻是越來越忐忑起來,即便這一對金童玉女並非活人,但我依舊很清楚的記得我與它們初遇時的情景。
在我看來,除了沒血沒肉之外,它們看上去與正常天真可愛的孩童並沒有太大的不同,可現在,唯一能證明它們曾經出現在這個世界上的便隻有這堆小小的紙屑了。
說心裏話,即便它們並不是人,但我卻依舊很想將這滿地的紙屑都給收集起來,然後找個地方好好埋葬。
但這種事卻隻能在心裏想一想。而不能真的浪費時間在這上麵,因為小花還在等著我呢,我很擔心她會落的跟這紙人一樣的下場,被炸的是粉身碎骨。
心中擔憂之下,我隻能隨手撿起幾片碎屑,將其給裝入口袋之中,然後便不顧會暴露的威脅加快了前進的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