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往生(1 / 2)

距離那場命案發生已經過去了一個月,輿論的風波也終究是有所平息。現場的屍體早已經被處理幹淨了,再也看不出這裏曾經發生的罪惡。然而,在這空曠的地方,如果你仔細聽,總能聽到有人說話的聲音。

那聲音虛幻飄渺,是一個孩子發出的聲音。那聲音中充滿著怨恨,那是有大冤之人不甘的靈魂在說話,在泣訴。

那聲音是範小天發出的,他一生淒苦,如今不過十六歲又橫死於此,且死狀極慘,被放幹了全身血液,就連死後都留不得全屍,屍身連同房子一起被人焚毀。自然心有不甘,怨氣難消。

那一日,他第一次知道了世間原來真有厲鬼這種存在!原因無他,他自己就是所謂厲鬼中的一員。

說來其實也挺可笑,範小天以前做人的時候怕鬼,很長一段時間都會做噩夢,半夜驚醒後也不敢睜開眼睛,生怕看到一張鬼臉在自己的臉前出現。可現在真正成了鬼反而改變了觀點。

真正了解就會發現,鬼其實就是怨念的集合體,是一種特殊的生命形式。人們常說“人怕鬼,鬼怕人!”這話說的一點都不假。

細細追究起來,人其實比鬼魂要可怕很多,人對於鬼魂的恐懼多是來自於一種對於未知的自我臆測,也就是我們所說的“鬼嚇人,嚇不死;人嚇人,嚇死人!”

而鬼魂對人的恐懼就不一樣了,那是一種真正的害怕,因為——人可以殺死鬼!

我們在看到許多恐怖片時,經常看到普通人麵對厲鬼毫無還手之力,在厲鬼麵前猶如土雞瓦狗,許多觀眾也是被這些影視劇影響,導致對鬼的恐懼越來越深!其實現實中大可不必如此。

真實的情況是,鬼就像是空氣的凝集體一樣,看不到摸不著,根本不可能對人造成任何威脅。這可以用一個經典的悖論來理解。

首先,我們有一個前提,那就是人是看不見鬼的,當然鬼是可以看見人的這一點沒有問題。重點在於人不能夠觸摸到鬼,既然如此,那麼鬼又怎麼可能觸摸到人的呢?如果鬼根本觸摸不到人,那你說鬼能直接殺死人那不是扯淡嗎?

所以說,鬼要想對人造成傷害,隻有一種情況下可以實行——借屍還魂!也就是我們說的鬼上身。

事實上,那天夜裏王總兒子突然不受控製,就是範小天極強的怨力化成了厲鬼上身的結果。

但是鬼顯然不可能隨便找個人就可以借屍還魂的,這需要付出極大的代價,同時還要滿足特別嚴苛的條件。

第一點,被上身的人必須陽氣極弱,陰氣越重越容易被鬼上身。

其二,鬼上身需要鬼擁有極強的怨力,一般鬼魂的怨力並不是很強,而如果不是特別重大的冤情一般死後都是不會化為厲鬼的。即便化為厲鬼,如果死去很長時間,隨著時間的流逝厲鬼身上的怨力也會變弱,很難再上人身。

其實從那一晚的情形中我們也能看出來一些端倪,當日在場所有的人中很明顯王總兒子的陽氣最弱,最易上身,而那個時候範小天剛剛死去,怨力正好最為強盛,所以他才能成功借王總兒子之手殺掉在場所有的人。

不過借屍還魂的後果就是那隻鬼會魂飛魄散!這個代價很大,甚至可以說是慘重的。一隻鬼,哪怕有天大的冤情,隻要是施展過一次借屍還魂,都必然會很快魂飛魄散,終生不入輪回。

所以但凡鬼上人身,那一定是這隻鬼生前有極大的委屈,不然也不會甘願魂飛魄散也要執意借他人身體來人世中走上一遭。

但是人要殺死鬼就不一樣了,說到底陽間還是活人的地盤,別的先不說,我們這些大活人們可牢牢的掌控著主場優勢啊!

人如果真要殺鬼,還真有點麻煩,而且有悖天理。但是如果你感覺到你後背有涼風嗖嗖吹過,一般情況下就是鬼來了。這時候你也不必太過害怕,更用不著捂著頭就跑,你隻需要閉上眼睛,朝著背後猛吹一口氣。

有一句話叫“神鬼怕惡人!”這可不是說你這個人惡,鬼神就真的怕了你。他所怕的是你說話時候的大喘氣,眾所周知,惡人罵起髒話來,往往是大喘深呼,這才是真正讓鬼神忌憚的東西。

我們之前就說過了,鬼是一種空氣的凝聚體,而人在呼氣時如果大喘著氣,很輕易就會把鬼吹到數十米開外,趕上哪個肺活量大的,搞不好就把這些鬼神送到天上數星星去了。這樣一來二去,那些經常說話大喘氣的那些惡人們自然是所謂的“神鬼莫近”了!

(當然,以上這些都是作者憑空杜撰的,不可信以為真,扯了這麼多沒用的,肯定讓大家等得不耐煩了吧!這裏我向各位讀者大大們道歉。)

在這麼多的厲鬼中,範小天又是一個變數。前麵我們說過,哪怕是有天大冤情的鬼隻要有一次借屍還魂都必然會很快魂飛魄散。可是,同樣施展了借屍還魂的範小天卻並沒有魂飛魄散,他現在很微弱,可依舊還是一個鬼,還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