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個華語影視圈子裏,海潤和唐人的影響力是毋庸置疑的,特別是電視劇行業,是業內現代劇和古裝劇的領頭羊。
若放在兩年前,剛剛從學校出來那會兒,即使是標準新人合同或者哪怕是再苛刻點,呂言也不會存有分毫的猶豫,。
背靠實力強勁的大公司,出頭的機會總要比單打獨鬥要多一些。
位置決定腦袋,在哪個地方都適用,眼下的情形可以是今非昔比,他是內地炙手可熱的生、當紅男演員,最為關鍵的一點,在此之前,他還沒有簽過代言。
公眾人物代言品牌,換個文雅點的法,擔任形象大使,是近些年廣告行業的大勢所趨,明星藝人擁有固定的粉絲群體和相對來比較可靠的公信力,這些是商家所需要的。
另一方麵上,代言、商演的費用是藝人主要收入來源,歌手的主要收入來源就是賣唱片,但又因為網絡的普及,唱片行業每況愈下,行新唱片,能銷售四五萬張就是極為耀眼的成績,演唱會是有了一定的粉絲基礎的歌手才有的待遇,而藝人平時的開銷又很大,衣食住行,吃喝拉撒,用到錢的地方比起其他職業更多,就像之前的呂言,盡管沒什麼名氣,但來來回回的機票、車票就是一項不的開銷,在進項上,演員比起歌手要好一些,因為有片酬,不會到不接商演或者代言就無法生活的地步,但想要生活的更好一點,單純的依靠拍戲、出唱片,要不是純一線藝人,片酬高的離譜或者唱片每每都能大賣,要不就是家底豐厚,選擇做藝人本身就是興之所至,即使內斂如吳建,大紅大紫的時候也接了不少代言,在個性和生活之間,沒有太多選擇的餘地。
因此,對於藝人來,無論是代言多少品牌也不會嫌多,因為每一單代言都能轉化為最為直觀的收入。
角度不同,想法就會有所差別,在商家所處的位置來看,情況卻剛好相反,他們更加青睞人氣高、身上又沒有背負代言的藝人。
業內有一個相當形象的法,藝人接代言,就像女人出嫁,初婚和二婚甚至三婚四婚,無論是“聘禮”還是各方麵上的形式禮節上都會有著不的差別,接的多,就是“一女嫁多夫”。
點滴雨露,彙聚成溪,在剛開始拍攝時,劇組的大多數人知道劇組的男一號叫呂言,在圈子裏有點名氣,也不上紅,到了媒體蹲點關注、劇組給他配了車,大多數人意識到呂言要紅了,但又因為劇組相對封閉,以至於他到底要紅到什麼個地步、能紅多久?一切還是個未知數。
當李立飛四人一同坐在片場外等待的一幕過後,縱使對這方麵不怎麼敏感或者平日裏一心沉浸在工作裏的也察覺到了,呂言真的不一樣了。
能將公司做到海潤、唐人這個地步,縱然在事後看來或許在過去的某個時間段曾做出過不合理甚至相當愚蠢的決策,公司的決策層即使不能用目光高遠形容但也絕不至於做殺雞取卵的事,從他身上攥取利潤是一方麵,投入資金持續的宣傳包裝決計是不可缺少的一環。
因此,在對待他的具體的態度上,無論是劇組的領導還是平日裏合作的演員,有意無意中就有了不大清晰但卻又真實生著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