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自穿著黑色長裙走在大街上,我不怕那些時尚人士在路上認出我來,隻是覺得這樣有些麻煩而已。毫無目的地,沒有任何依戀,也沒有那熟悉的臂膀供我依靠。這些年我就是這樣過的,也許是上蒼可憐我,在我的專業上還有所成就。不知道該去哪,隻覺得離開這就是遠方,原來卡夫卡當時的感受也是如此吧,騎著馬兒奔向自己也不知道的遠方。我不擅長搞文學創作,但平日裏會寫一些文字來抒發自己的感情,那些矯情又帶有傷感的文字。“此時此刻,我突然才發現,原來我一直尋找的那個人就是你。”這句話是自我開始寫的第一句,也是自己深愛的那一句。
我開始喜歡jackie的歌,也許是因為他每次寫的新歌對我來說都是一種感覺吧,我是個不太懂音樂的人,也不明白音樂的重要性,但我知道音樂是帶給人感情色彩的,不同的詞有不同的演繹方式,就像那首《紳士》,這是他打動我的一首歌,說實話在聽的時候我真的有那個畫麵,就好像離別後的戀人再度重逢般的無力和痛苦。每次聽到那個帥氣的聲音心就會靜下來,其實他是個精分的人,但為了音樂甚至於去做生意養活唱片。如果有一天他也是如此,那我覺得這個男人值得我托付終身。
我一個人吃飯旅行,到處走走停停。也一個人看書寫信,自己對話談心。偶爾覺得阿桑的葉子也是這麼感人,會讓人想起初戀的感覺,可我的初戀依舊是他,沒有別人。雨涵經常會在一個月的某一個時刻會想起初戀來,她說那個男人是她這一輩子最愛的男人,最後是因為什麼原因分開的我不想知道,隻是覺得這一段感情在一起的時候一定是非常美好的,人們都向往著美好的愛情,當然人也相信自己有朝一日定會碰到那個mr(s)right。
《錯愛》最近在某台熱播,我喜歡這個故事情節,一個愛音樂的女孩背著吉他在各個地方遊曆,收曆了親情,友情,甚至是愛情,但最後依舊追尋著自己的夢想離開了那個愛的人。這樣的愛情是痛苦的,可這又有什麼辦法呢,他也曾經為了夢想離開過我,到現在也還沒回來。“你在哪,有人找你。”雨涵的簡訊,歎了口氣還是走向國立。在讀大四的我對待什麼都有不一樣的看法,學弟學妹談個戀愛都會被我所阻止,說實話我也不明白為何自己會這樣。“學姐,我喜歡你。”不過像我這樣的樣貌,在大學裏還算是受歡迎,有不少男生會在同一天跟我表白,手上的花束也是我喜歡的那種,可他們並不知道相比玫瑰我更喜歡將玫瑰種植在田園裏的感覺,因為有一種歸屬感。
銀白的阿斯頓馬丁停在女生宿舍門口,宿舍樓的女生都幻想著車上的那個男人走下來叫著自己的名字,然後跟他上車到別的地方去,可這畢竟是奇思幻想並不是現實。我喜歡這輛車不是因為那是他的,而是這個車型讓我想起了他,這車是限量版也隻有他才擁有。記得當初他告訴我這隻是朋友賭輸了的賭注。當他從車上下來,那副gucci的墨鏡格外耀眼,我對時尚還算有研究,在時尚界還算有些地位。他平靜的如淡水一般,一點也不讓人覺得唐突,反而是那麼自然。雙手隨意的垂在身側,眼中沒有絲毫感情,但卻動人心魄。戴著墨鏡就更難看出他眼神中的東西,就像一尊孤傲的雕像,一幅絕美的畫卷,總之,那絕對不是人可以擁有的容貌。
我站在後麵看到是他後就不知道該怎麼辦,想過無數次方式相遇,又或是再次見,可這次我竟沒有猜中,這是為什麼。我知道你我本是一見鍾情可你偏說不是,我也諒解你的口不對心。他們都說每一次離別都是為了下次更美好的相遇,我不懂,也不打算懂。沒有固定答案的問題,我一般都不予以回答,因為每個人的答案都不同,沒必要去追究個唯一。能與你相遇,是一種緣分,與你相愛更是情義。我們彼此懷著對愛情的渴望度過青春能似水年華,經曆青春的坎坎坷坷。
“說實話,想我沒。”我已經不在乎他說什麼,走過去環住他的腰,眼淚也不知道是什麼時候開始就彌漫開來,側耳聽著他心跳的聲音,突然覺得特別安心。他將我摟在懷裏,國立是沒有娛記的,要是有也不敢爆他的料。雨涵在二樓剛想給我打電話就看見宿舍樓下的我和他,搖搖頭將手機放進口袋走下樓。“死貓,這麼久才回來。”這八年我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度過的,也許是天天看著他的照片才能睡得如此安詳,每次起來雨涵都會問我嘴裏一直說的那個人到底是誰,她有些羨慕我每天都可以夢見他。他看著懷裏女人,八年她長大了,越來越有女人味,可她在自己麵前依舊是個討糖吃的孩子。
我一個人吃飯旅行,到處走走停停。後麵那句可能是因為嗓子的問題再也唱不下去了,大概是因為再也忍不住心裏的那種感覺。‘也一個人看書寫信,自己對話談心。’破涕而笑,其實站在我麵前摟著我的這個男人一直是我最愛的那個人,不管是男性也好女性也罷他都是那個唯一。雨涵站在後麵看著這兩個人,她是有些生氣有男朋友不告訴她,不過她也知道了我為何拒絕追求者的原因,原來是有這個人的存在。“欺負我單身是吧。”我隻是笑笑,其實雨涵也不算是單身,畢竟學生會會長還是喜歡她的,隻是她不願去和他在一起,我何嚐不知道她的口是心非,女人都是刀子嘴豆腐心的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