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誌凡因為這身衣服自豪過,也自卑過,被羨慕過,也被嘲笑過,別人的嘲笑他從來不在意,他隻在意那個穿著的確良白稱身、花格裙子紮著馬尾的女孩的目光。
她就是錢誌凡的初戀,在他的敘述中,她就是最完美的女孩,是最完美的姑娘,她的一顰一笑都能讓青澀而單純的錢誌凡麵紅耳赤,成了一個結結巴巴一句完整話都說不出來的呆頭鵝。
這樣的故事並不新鮮,很多電影、電視劇都已經給演爛了,但是當你真的從錢誌凡這代人口中聽他用飄渺而追憶的話語去訴說這個樣的故事時,你不會感覺這是爛大街的橋段,你隻會感到感動,隻會想到自己年少時愛慕過的那個人,你會想那個人現在在那,是否還會記得哪個青澀得隻會傻笑的你。
這不是一個隻關於錢誌凡愛情的故事,而是關於所有人在青澀年華所經曆過的那段最純真、最幹淨、最永生難忘的愛情故事,感動人的不是這個故事的本身,而是大家關於那段藏在心底深處早已經泛黃的記憶,你有,我也有,他也有的故事,因為我們都曾經年輕過。
故事說到了這裏其實米子軒已經猜到了結局,故事本身並不有趣,也不是太吸引人,甚至可以說有一些狗血,不外化在那個記憶中已經泛黃的年代,年少青澀的錢誌凡愛慕者那個女孩,就如同《匆匆那年》這首歌唱的一樣。
匆匆那年我們見過太少市麵,隻愛看同一張臉,那麼莫名其妙,那麼討人喜歡,鬧起來卻太討厭。
愛了,恨了,分了,錢誌凡的愛情就是這樣,他深愛著那個女孩,她也愛著她,錢誌凡此生此世永遠忘不了在某個黃昏的午後,他們漫步在無人的樹林中,兩個人麵紅耳赤牽起了彼此的手,他們緊張得手心裏全是汗,但卻舍不得放開對方的手。
錢誌凡堅信這一幕他永生難忘,她也是如此,她不會忘記的。
愛了,隨後那?不敢在任何年代都是存在這等級劃分的,錢誌凡跟對方相比,她比他高了好幾個級別,錢誌凡不過是一隻想吃天鵝肉的癩蛤蟆而已,而她就是那隻驕傲而高不可攀的天鵝。
家人的反對,讓他們最終在某個雨夜大吵一架,從此相識應不識,從此天各一方。
說到這的時候錢誌凡說了一句歌詞,依舊是《匆匆那年》中的--相愛那年活該,匆匆因為我們不懂頑固的諾言,隻是分手的前言。
時光荏苒,白駒過隙,眨眼就是二十七年後,但是在這二十七年中錢誌凡從來沒有忘記過她,哪怕他娶妻生子,哪怕她早已嫁作人婦,有些感情是可以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變淡,最終消失在時間的洪流中,但是有些感情是時間永遠都沒辦法磨平的。
錢誌凡跟她的感情就是如此,任由洪流的拍打,他還是忘不了她,她也忘不了他,經年後他離婚了,她也離婚了,二十七年沒有在聯係的他們終於又要走到一起了。
錢誌凡跟個即將見到心上人的小夥子一般一分一秒都等不了,連夜趕了回來,隻為見他一麵,上次見麵已經是二十七年前,他不想錯過了,她也不想錯過了,他們相約在學校門口見麵,執子之手、白頭到老。
這就是錢誌凡的故事,普通而沒什麼新意,更是早已經爛大街的橋段。
但聽在米子軒耳中,卻讓他感動異常,他不是為錢誌凡的故事感到感動,而是因為他自己的故事,恍惚間他似乎也回到那個青澀的年代,在一個雨夜看她哭著衝進雨中,然後刺耳的煞車聲響起,從此以後他們陰陽相隔。
米子軒沉默了,錢誌凡也沉默了,都陷入到自己的記憶中,去想那段往事,那段情,以及那個人。
錢誌凡就要見到她了,但是米子軒卻知道自己此生在也不可能見到她,他們終於徹底的走散了,消失在茫茫的人海中,在也沒有機會相逢,永遠。
時間定格在四點的時候錢誌凡突然臉色先是變得潮紅一片,下一秒就成了青紫色,嘴張得大大的,卻吸不盡一口氣,米子軒頃刻間驚醒過來,想也不想就跑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