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陳陽還是那個需要他仰望的陳陽。而這樣的陳陽,一直是他最敬佩和崇拜的人。
到了高二下學期,他們之間的緣分似乎已經耗盡了,在高三分到了不同的重點班。這讓夏軒一度無所適從,加上父母的那事情,他那時有著前所未有的恐懼。然而也正是在那個時候,他第一眼看到了明瑕,也從此讓明瑕進入了自己的內心,什麼人都無法占據。
讓他感覺到背叛的父母也好,讓他一直以來欽佩的陳陽也好。
三年後,京城馮俊害死了他父母,仇恨就一直占據著他的內心。他將一切事情告訴了自己唯一的現實朋友,卻接二連三遭到襲擊之後,他才明白陳陽背叛了他。然後最終,陳陽向他說明了這一切:
陳陽,從來沒有將他當成朋友。
而且也因為這樣,夏軒也一度懷疑過自己遊戲中的好友玉葭,甚至還大吵一架。不過玉葭卻似乎一點也沒有生氣,最終用時間磨平了對她一切的懷疑。
既然是這樣的話,既然別人從來沒有當自己為朋友的話,既然那個同學聚會隻是充滿著“陌生人”的同學,那麼自己還要去嗎?還要去那裏嗎?
夏軒收拾收拾之後,便直接出門了。
雖然很明白陳陽這樣隨意打電話叫人出來,似乎就是在向別人炫耀自己有著這樣一個隨傳隨到的小弟,而這樣的小弟隻需要隔段時間告訴他一句話:你是我的兄弟,摯友。這樣的話,那麼就能夠一直維持他們的關係,實在是便宜得很。
在五年前,自己和他決裂之後,憑借自己的技術讓那馮俊也再也找不到自己了。這也是因為馮俊也不肯要花大工夫來找的原因。而不管怎麼樣,自己和陳陽都有五年沒有見麵了。他著實很想要看看這個人,看著還沒有翻臉的時候這個人的嘴臉。
是那一張敢為兄弟兩肋插刀,敢為摯友鳴不平的臉龐嗎?
夏軒忽然有些期待。
由於初中同學幾乎都是出身於同一個地區,所以所選定用以聚會的ktv也並不是距離夏軒這裏很遠,騎車慢慢走的話,也不過是半個小時的時間就夠了。
“陳陽並沒有告訴我房間號,這是故意的還是無意的呢?記得十年前,有著交流障礙的我似乎在這裏是一副想要問人而又不敢的樣子,看上去也的確是很可笑。這真的是忘記了嗎?還是說……”
要看我的笑話呢?
夏軒忽然轉過頭去,露出了微笑:“你們怎麼都站在角落這邊,是來接我的嗎?”
在麵前這條巷子的拐角處,有著三個人在縮頭縮腦看著自己。要是十年前緊張不已的自己自然是發現不了,但是現在的夏軒,在經曆了近乎7年的逃亡生活之後,對於別人盯著自己的目光極為敏感,自然就能夠第一時間發現這幾個在一邊看著自己的家夥了。
很有些眼熟,但是名字自己卻忘記了。
“你是夏傻子,不,夏……什麼來著?”一個女生似乎有些不好意思,道:“我不是故意的,不過我真的不記得了。”
“初中時大家都記著花名,自然記不住真名了。你還算好的了,你看我,連你們的花名都忘了。”夏軒是真的將這些人的名字都忘了,畢竟老死不相往來的,為什麼要記住名字呢?不過有了十年的經曆之後,他也是對自己當初的想法有些反對了。並不是別人叫你傻子,而是別人隻能夠叫你傻子。
因為,你不和別人接觸的話,別人就知道你是一個有著心理病的人,不就是傻子了嗎?這樣想來,自己當年也還是個傻子,一心隻是想著隻需要一個明白自己的摯友就夠了。但是又有哪個朋友會不在乎自己的朋友在別人的口中是一個傻子呢?
恐怕,就隻有那些對傻子刷個團團轉,以此為愉悅的資本的人吧?
夏軒的話是出人意料的,經過兩年,那女生顯然對所謂“心理病”的刻板印象也消磨了一些,現在看到一個爽朗而有些成熟帥氣的大男孩也是有些好感,道:
“這樣就是你不對了,我是林韻詩,初中的時候可是坐在後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