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五,月圓,天色明亮。這是禹州的一處宅院,大宅裏麵不掌燈,因此比外麵更暗,比夜還暗。
裏麵當然有人,若是無人,怎麼能知道它比外麵還要暗,裏麵的人不多,起碼沒有昨天這裏麵的人多。
裏麵有兩個人,就兩個人,兩個昨天也在的人,他們昨天在卻不說話,隻有一個原因,因為有些話有人不能聽。
“五弟,到底有什麼事情不能昨天跟大家一起說。”聲音平緩有力,卻不高。
“隻是不能給天兒聽到。”這聲音很爽利卻不粗獷,正是黃天土,而另一人,卻是大哥林森木。
卻見這林森木捋了捋下巴,道:“什麼事情。”將手上的紙隨手一拋。紙上寫著“明日原處見。”
黃天土道:“你可知當年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我才棄你們遠走的。你又可知我以前到底是誰。”
林森木道:“我不知道,我全都不知道,但我信任你。”
黃天土道:“那就由我來告訴你。”
續光五十六年,黃天土還不是黃天土,他才十六歲,但他已經很有名了,不過有名的不是捕頭黃天土,而是殺手林奪命。
那天是三月初七,是林奪命的生日,可他沒時間慶祝,因為今天他要拿下他的目標的人頭,一個尊貴的人頭,朝廷裏的左丞相吳漢欽,現在正是他如日中天的時候。
委托是一個帶著鬥笠穿著寬衣大袖衣服的男人給他的,這個男人很神秘,因為他脫下了這個鬥笠,這身衣服就根本找不到他了,而且他應該嘴裏還含著石頭,這是最輕易改變嗓音的方法,雖然痛苦,但是有效,所以除非他找林奪命,否則林奪命根本找不到他,但他已給了一筆豐厚的預付,因此林奪命一定不會放過這個委托,畢竟酬金往往比預付多幾倍。
那時候林奪命很有名,但名氣還遠遠沒有到領這筆酬金的程度,所以林奪命就更要去了,隻要解決了這次,以後酬金的標準就變成這次這麼多了,他很興奮,十六歲正是花錢的年齡,正是最喜歡很多酬金的時候,甚至比性命還喜歡。
殺手多用匕首,畢竟它攜帶方便,可林奪命是個奇怪的殺手,他隻用刀,單刀,簡單普通的單刀,甚至衙門裏不入流的衙役,山間的山賊,攔路的土匪都能人手一把的單刀。不過他這次決定用匕首,跟其他的殺手一樣。
他已經觀察吳漢欽很久了,今天是第九十三天了,三個多月來,他終於確定每月的初七,吳漢欽都一定會去太子府邸,每每半夜才從太子府出來,而那個時候街上沒人,護衛也不是很多,林奪命更是想好了一個絕好的主意。
果然今天也沒有例外,時正傍晚,吳漢欽果然到了。林奪命掐時間掐的很好,吳漢欽到的時候,他恰巧路過太子府,他果然看到了這位老人。
就算已經看了這麼多次,這個老人還是給林奪命一種很平和的感覺,沒有一點左丞相的架子。他的發色偏灰,夾著不少白發,兩鬢更是全部白了,臉上也看不出紅潤發福,反而幹癟癟的似乎幾天沒吃過飯了,白色的胡子垂下來,老態龍鍾,卻能見到兩眼炯炯發出銳利的光芒。九十幾天的觀察,林奪命確定這老人還真是跟樣子一樣慈祥和藹。
林奪命咽了口口水,這可是事關自己生計的,不能像個剛出道的孩子,下不了手,呸了自己一聲,也不停下腳步。
七拐八彎,林奪命就進了一處小巷子,跪下來在土裏麵滾了兩圈,又用手抓起地上的黃泥在臉上抹一把,用舌頭舔了舔髒兮兮的手,遮住被葷食養出的紅潤,順便撒了泡尿看了看自己的賣相,覺得實在十分合適,就轉身出了小巷。
時間過得很快,跟流水似的。夜也沉了,吳漢欽已經從太子府出來了,跟來時步行不同,吳漢欽出門時外頭已經有一輛馬車停著,還有一人騎馬在馬車旁踱來踱去,顯是左丞相的護衛。
那人跟吳漢欽一拱手,道:“大人,快上車吧,夜深了。”
吳漢欽道:“好。”說著就上了馬車,看他手腳利落,想來年輕時多半習過武。
馬車駛得很快,車軲轆一直作響,在寧靜的夜裏特別清晰。
駛到一半,卻有聲音傳來,甚至蓋過了車軲轆的聲音。
車夫正想將馬車速度慢下來,突然拐角就竄出一個人,那人髒兮兮的,身上都是泥土,嘴裏叼著個大饅頭,兩隻手上還分別抓著倆小籠包,正撞在馬身上。
馬禁不住嘶吼起來,人卻一下飛出一丈多遠。吳漢欽一夥終於聽清楚嘈雜的聲音,原來是被撞飛這小孩是個偷兒,半夜偷了幾個饅頭和包子,正被人追著,不想卻撞馬身上了。
後麵追著的人都圍著那小孩兒,帶頭的大概是苦主,正用腳踹著小孩,一邊大叫:“叫你再偷,他奶奶的,也不看看老子是誰,沒被撞死老子也******打死你個偷兒。”
“讓開讓開。”圍著的人沒把後麵趕車的人當個事兒,畢竟這小孩兒是個偷兒那後頭坐馬車的也不算做錯事,隻管走了就好,卻不想後頭人偏要管這事,發出聲音來了。
苦主頭也不回,直接罵道:“**算個什麼玩意兒,叫我讓開,不會和這偷兒一夥的吧,信不信老子把你也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