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種時候,nike卻隻願意給4年160萬美金的報價,而同期,nike卻為勒布朗-詹姆斯提供了一份7年9000萬美金的超級合同,相比較之下,他們給堯明的合同報價就像是在打發乞丐。
nike認為,堯明的新合約已經比老合約翻了8倍,已經足夠,可見他們的傲慢與盛氣淩人。
對此,堯明自然被激怒,並果斷拒絕這份合約。
令人發笑的是,當nike意識到堯明被激怒之後,他們又立馬來了個大變臉,從先前的傲慢變成了謙恭,給堯明開出了一份7年高達1.2億美金的天價合同,希望能留住堯明的心。
可他們並不難知道,他們這種前倨後恭的態度卻更加令堯明心灰意冷,直接拒絕了這份天價合同,轉而和銳步簽下了一分7年5000萬美金的合同。
一個是1.2億,一個是5000萬,相差了7000萬,但堯明沒有絲毫猶豫,在他看來,nike的前倨後恭,對他來說更像是一種侮辱。
從這個事例就能夠看出,巨頭有巨頭的好處,但並不一定就是完美。
與之相比,UnderArmour更像是一匹黑馬,但人家卻肯為旗下的球員花錢,一點也不吝嗇,從14年3.2億美金挖杜蘭特,從去年9月,與庫裏簽訂一分包含部分股份的新合約,這些都能夠看出。
同樣,從UnderArmour給陳鋒的這份合同也能夠看出這一點,他們並不吝嗇金錢,如果你足夠優秀,你將的到的,會超乎你的想象。至少,比你能從nike或者adidas得到的多。
思考了一會兒,陳鋒又拿起nike和adidas的合同,至於airJordan,陳鋒已經不考慮了。
幾家公司,你總要從中選擇一個,而且隻能選擇一個,所以必然需要有所取舍。
史密斯看著陳鋒,並不插話,他隻是一個經紀人,可以幫陳鋒分析,但不能代替他做決定,最終拍板,還是要陳鋒來。
這一次,陳鋒思考的時間要長了一些,足足十幾分鍾之後他才放下手上的文件,對史密斯道:“史密斯,我已經有了決定。”
“哦。”史密斯眼睛一亮,“你選擇哪一個?”
“UnderArmour(安德瑪)。”陳鋒道,“和nike以及adidas比起來,UnderArmour在世界上的影響力和推廣並沒有那麼大,但我很看好UnderArmour,我覺得在將來,UnderArmour也許會超越nike、adidas。”
“我也這麼覺得。”史密斯嘿嘿笑道。
簽約UnderArmour也是史密斯希望看到的,因為UnderArmour給出的條件實在難以拒絕,太誘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