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正確認識自然。現代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大大增強了人類改造和利用自然的能力,但是人類對自然的認識還是相當有限的,因為在這個領域仍然有不少問題需要人們去探索。隻有不斷深化和拓展對自然的認識,發現和掌握客觀規律,才能正確處理人與自然的關係。
其次要科學改造自然。人類為了生存和發展,必然要在一定範圍內改造自然,但是這種改造有科學與不科學之分。以科學為指導,自覺遵循客觀規律,就能科學地改造自然,在一定範圍內使自然更好地滿足人類的需要;相反,不注重科學,違反客觀規律,盲目地改造自然,結果往往得不償失,甚至適得其反。在一定的曆史時期,由於科學技術水平和其他條件的限製,人們改造自然的活動難免存在一些未知領域,既需要大膽探索,又需要謹慎行事,力求減少盲目性。
再次是合理利用自然。應按照客觀規律的要求,盡可能降低消耗,提高效率,減少破壞和汙染;不合理利用自然則往往違反客觀規律,消耗高、效率低、破壞大。在現實中不合理利用自然的現象並不鮮見。如一些礦山亂采濫挖,不注意安全生產;一些林區亂砍濫伐,不注意培育和養護森林;一些地方隨意圈占土地,造成大量閑置和浪費,等等。在傳統經濟中,對資源的單一利用和一次性消耗,都帶有一定的不合理性。因此,必須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盡可能實現資源循環利用、綜合利用和安全清潔生產。
最後是有效保護自然。人們改造和利用自然難免造成一些破壞,即使是科學改造和合理利用自然,也無法做到零破壞。如果隻是認識、改造和利用自然,一味地向自然索取,而不注意有效保護自然,那麼自然便會不斷受到破壞,生產力發展到一定水平就會停滯,甚至走向崩潰。所以就需要有效地保護自然,使破壞不超過自然可以承受的程度,並幫助自然盡快修複所遭到的人為破壞。保護自然實際上就是保護人類社會最基本的生產和生活條件,最終保護人類自身。要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必須牢固樹立保護也是發展的理念並認真付諸行動。
6.3.3堅持可持續發展
地球人類社會的發展需要利用自然資源,而自然資源又是有限的。為了從根本上解決這一矛盾,必須在未來建立一種新經濟方式。英國著名經濟學家K.E.博爾丁提出兩種經濟模式,即“牧童經濟”和“宇宙飛船經濟”。並認為“牧童經濟”將會被“宇宙飛船經濟”所代替。
所謂“牧童經濟”,是對牧童在草原上放牧時對牧草的漫不經心和隨心所欲這一形象的借喻,意指傳統經濟模式輕視自然及其資源,無計劃、無節製地任意開發,導致環境資源的浪費和破壞。
這種經濟的主要特點就是大量地、迅速地消耗自然資源,把地球看成取之不盡的資源庫進行無限度的索取,造成廢物大量累積,使環境汙染日益嚴重。其表現為追求高生產量(消耗自然資源)和高消費量(商品轉化為汙染物)。這種經濟模式不能無限期地維持下去,否則會給人類長遠利益帶來災難,它所造成的人類和環境的矛盾,最終可能導致人類自身的滅亡。
所謂“宇宙飛船經濟”,是科學家在設計宇宙飛船時,非常珍惜飛船的空間和它所攜帶的裝備及生活必需品,在飛船中,幾乎沒有廢物,即使乘客的排泄物也經過處理、淨化,變成乘客必需的氧氣、水和鹽回收,再給乘客使用。如此循環不已,構成一個宇宙飛船中的良性生態係統。
“宇宙飛船經濟”也是根據這一生態係統的思想而提出的。它把地球看成一個巨大的宇宙飛船,除了能量要依靠太陽供給外,人類的一切物質需要靠完善的循環來得到滿足。
事實上,地球上的生命生生不息的奧秘,就在於地球是一個自給自足的生態係統,它在太陽能的推動下,日複一日、年複一年地進行著物質的周期循環,不需要補給什麼東西,也沒有多餘的廢物,其中的一切各有用途。生命就是在這川流不息的物質循環中得以體現。
“宇宙飛船經濟”就是把這一生態學觀念應用於人類社會的經濟模式,要求人類按照生態學原理建造一個自給自足的、不產生廢物的因而也是合理利用自然資源的、不產生汙染的經濟或生產體係,它將是一種封閉式的經濟體係,其內部具有極完善的物質循環和更新的性能。“宇宙飛船經濟”要求人類改變將自己看成自然界的征服者和占有者的態度,把人和自然環境視為有機聯係的係統,即人-自然係統,也就是一條“可持續發展之路”。隨著“宇宙飛船經濟”的推行,人們將逐步走出“牧童經濟”的誤區,經濟建設與生態建設同步協調的美好圖景一定會出現。人類作為“宇宙飛船”的駕駛員,隻有珍惜地球上的一草一木,才能把地球駛向光輝燦爛的未來。
可持續發展是一種注重長遠發展的經濟增長模式,最初於1972年在斯德哥爾摩舉行的聯合國人類環境研討會上正式討論。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出版《我們共同的未來》報告,將可持續發展定義為:既能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後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才是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之一。
可持續發展強調的是環境與經濟的協調,追求的是人與自然的和諧,其核心思想就是經濟的健康發展應該建立在生態持續能力、社會公正和人民積極參與自身發展決策的基礎之上。其目標是不僅滿足人類的各種需求,務使人盡其才,物盡其用,地盡其利,而且還要關注各種經濟活動的生態合理性,保護生態資源,不對後代人的生存和發展構成威脅。可持續發展是指導人類走向綠色文明的重要指南,也是解決環境與發展問題的唯一出路。可持續發展主要包括社會可持續發展,生態可持續發展,經濟可持續發展。
中共十八大明確提出了“五位一體”的建設,也就是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把生態擺上了議事日程,全麵建成小康社會,是要以保護自然資源環境為基礎的。中國是一個環境大國,解決好自己的發展與環境問題將是對世界最大的貢獻之一。
6.4世界氣候計劃與國際氣候公約
6.4.1世界氣候計劃
世界氣候計劃是世界氣象組織發起和組織的一項全球性氣候研究國際合作計劃。為研究氣候變化和人類活動,特別是經濟活動的相互影響,世界氣象組織在1979年第八次世界氣象大會上,通過一項關於“世界氣候計劃”的決議,在1980~1983年實施。旨在研究合理利用氣候資源的途徑,預測氣候變化和預防氣候災害,以保護氣候環境和氣候資源,並要求世界各國政府予以配合和支持。
世界氣候計劃包括4項子計劃。
世界氣候資料計劃:統一對現有長年代器測資料的檢驗標準、收集和處理規格,對氣象、海洋、水文、地球物理、生物、生態、社會、經濟等方麵資料的來源進行調查和建立參考係統,以向世界氣候計劃各項活動提供所需資料;推動氣候監測工作,建立和改善觀測站網,擴大和完善已有的世界氣候站網,發展一個國際上公認的、協調的觀測係統,使各成員都可獲得表征當代世界氣候狀況和氣候變化的各種資料,並充分利用這些資料。
世界氣候知識應用計劃:向從事擬訂社會和經濟發展計劃、從事社會和經濟事務管理及製定政策的單位和人員,宣傳正確應用氣候知識的意義,以便能夠正確理解和使用各種氣候資料和情報。
世界氣候影響研究計劃:研究在不同的自然環境、社會結構、經濟體係條件下,氣候變化對糧食、能源、水資源等方麵的影響,以便采取相應的對策,保證人類正常生產和生活。
世界氣候變化和變革的研究計劃:簡稱世界氣候研究計劃(WCRP),由世界氣象組織和國際科學聯盟理事會,共同組成的聯合科學委員會(JSC),製定和實施這項計劃。此計劃是4項子計劃中最主要的一項,其總目標是研究氣候能夠預測到什麼程度和人類活動對氣候能影響到什麼程度,主要研究內容包括氣候模式、氣候的可預報性、氣候的敏感性、氣候診斷、對氣候資料的要求等。
6.4.2國際氣候公約
自20世紀70年代起,國際社會開始關注氣候變化問題。全球變暖對人類的不利影響日益顯現。麵對全球變暖,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可能獨善其身,也沒有哪個國家可以憑借一己之力予以應對。唯有國際合作、攜手應對,才是解決氣候變化問題的唯一可行選擇。
1979年,第一次世界氣候大會召開。會議製定的世界氣候計劃(WCP),揭開了全球氣候變化研究的序幕。
1988年,世界氣象組織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聯合成立了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其主要任務是對氣候變化科學知識的現狀,氣候變化對社會、經濟的潛在影響以及如何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的可能對策進行評估。IPCC本身不做任何科學研究,而是檢查每年出版的數以千計有關氣候變化的論文,並每5年出版評估報告,總結氣候變化的“現有知識”。例如,1990年、1995年、2001年和2007年,IPCC相繼4次完成了評估報告,這些報告已成為國際社會認識和了解氣候變化問題的主要科學依據。IPCC第五次評估報告將於2014年正式完成。
《第一次評估報告》於1990年發表,向人類警示了氣溫升高的危險。在這份報告的推動下,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1992年通過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簡稱《氣候公約》)。該《氣候公約》是世界上第一個為全麵控製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以應對全球氣候變暖給人類經濟和社會帶來不利影響的國際公約。該公約沒有對個別締約方規定具體需承擔的義務,也未規定實施機製,從這個意義上說,該氣候公約缺少法律上的約束力。
《第二次評估報告》於1995年發表,IPCC認為“證據清楚地表明人類對全球氣候的影響”,並提交給了UNFCCC第二次締約方大會,並為公約的《京都議定書》會議談判做出了貢獻。1997年,該氣候公約第三次締約方大會達成《京都議定書》,使溫室氣體減排成為發達國家的法律義務,為各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規定了標準,即在2008~2012年間,全球主要工業國家的工業二氧化碳排放量比1990年的排放量平均要低5.2%。
《第三次評估報告》於2001年發表,IPCC認為“有新的更強的證據表明人類活動與全球氣候變暖有關,過去50年觀察到的大部分變暖現象,可能要歸因於人類活動造成的溫室氣體濃度上升(66%~90%的可能性)”。
《第四次評估報告》於2007年初發布,將國際社會對氣候變化問題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IPCC指出:全球氣候變暖已經是毫無爭議的事實,造成全球氣候變暖的原因是人類排放溫室氣體造成的,而非自然活動造成,這種可能至少“有90%”。該評估也表明,未來幾十年內,如不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全球溫室氣體排放將持續增加。這一報告為2007年底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上形成的“巴厘路線圖”提供了科學依據,確定了世界各國今後加強落實《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具體領域,強調加強國際長期合作,提升履行《氣候公約》的行動,從而在全球範圍內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以實現《氣候公約》製定的目標。
盡管氣候變化在科學上還存在許多不確定性,但IPCC第四次評估報告作為國際科學界和各國政府在氣候變化科學認識方麵形成的共識性文件,將成為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決策依據,有力地推動和促進了各國政府和公眾對氣候變化問題的認識和了解。
從1992年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和1997年的《京都議定書》,2007年的“巴厘路線圖”,到2009年的《哥本哈根協議》、2010年的“坎昆協議”和德班會議,盡管在溫室氣體減排義務分擔等焦點問題上伴隨著激烈的博弈和利益衝突,但共同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挑戰已是世界各國的廣泛共識。
6.5中國正在應對氣候變化
氣候變化對世界的生態係統和經濟社會已經產生並將繼續產生重大影響,適應和減緩這種影響已成為當今國際上關注的焦點和國際環境外交鬥爭的熱點。中國在國際氣候變化談判中麵臨著巨大壓力,國際國內形勢均對氣候變化科學和政策研究提出了迫切需求。研究氣候變化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研究各種履約機製以及如何通過履約推動中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完善和檢驗中國氣候係統模式,綜合分析氣候係統模式模擬的結果和相關氣候變化曆史資料,識別全球氣候變化中自然與人為變化的分量,預估未來可能由人類活動引起的全球和區域氣候變化,特別是加強中國未來氣候變化情景的研究刻不容緩。
社會和諧有賴於人與自然的和諧,自然界向人類提供的生產、生活資料和舒適的生活、休閑空間,在特定的曆史階段隻能是一定的。人類需求的增長必須與自然界所能提供的各類資源相適應,人類的生產和消費不能以犧牲環境和資源為代價。無限製的掠奪自然,會造成資源的枯竭,森林的破壞和減少,土地的退化、沙漠化和沙漠化,水資源的減少和汙染,最終導致人類生產和生活環境的惡化。這不僅實現不了發展的目標,還會使地球變得不再適合人類生存,人與人、人與社會的和諧也就無從談起,更談不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中國經濟社會發展與資源環境之間的矛盾比較突出,如果不能有效地保護生態環境,不但不能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還可能引發嚴重的經濟社會問題。走人與自然和諧相處之路,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這是我們總結曆史經驗、重新審視人與自然關係之後做出的理性選擇,以保證人類社會係統和自然生態係統的協調發展與和諧共處。近百年來,全球氣候正經曆一次以變暖為主要特征的顯著變化,其引發的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呈上升趨勢,對經濟、社會、生態、環境等方麵產生重大影響,並構成嚴重威脅,將給中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帶來持久和難以逆轉的影響。
6.5.1首次發布《氣候變化國家評估報告》
2006年12月26日中國科技部、中國氣象局和中國科學院等在京聯合召開《氣候變化國家評估報告》新聞發布會。發布《氣候變化國家評估報告》在中國尚屬首次。
報告共分三個部分:氣候變化的曆史和未來趨勢、氣候變化的影響與適應和氣候變化的社會經濟評價。該報告係統總結了中國在氣候變化方麵的科學研究成果,全麵評估了在全球氣候變化背景下中國近百年來的氣候變化觀測事實及其影響,預測了21世紀的氣候變化趨勢,綜合分析、評價了氣候變化及相關國際公約對中國生態、環境、經濟和社會發展可能帶來的影響,提出了中國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立場和原則主張以及相關政策。
編製和發布《氣候變化國家評估報告》的意義在於,一是向國際社會進一步表明中國高度重視全球氣候變化問題;二是為中國參與全球氣候變化的國際事務提供科技支撐;三是為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提供科學決策依據;四是為未來中國參與全球氣候變化領域的科學研究指出了方向。
由人類活動導致的溫室氣體排放是近50年來引起全球氣候變暖的主要原因。這一結論為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和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談判提供了重要的科學基礎,產生了重大影響。
6.5.2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立場
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根本立場和基本主張是堅持《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的原則,堅持“巴厘路線圖”的授權。
2009年11月26日,中國正式對外宣布控製溫室氣體排放的行動目標,決定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45%。11月25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還決定將上述目標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製定相應的國內統計、監測、考核辦法;並提出相應的政策措施。
第一,堅持合作應對。氣候變化是全球性問題,需要各國聯手應對。在氣候變化上,幫助別人就是幫助自己,開展合作才能互利共贏。發達國家應該正視自己的曆史責任和當前人均排放高的現實,嚴格履行《京都議定書》確定的減排目標,並在2012年後繼續率先減排。發展中國家應該根據自身情況采取相應措施,特別是要注重引進、消化、吸收先進清潔技術,為應對氣候變化做出力所能及的貢獻。國際社會應該加大對發展中國家的支持,發達國家應該履行對發展中國家的技術轉讓和資金支持承諾,切實幫助發展中國家提高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能力。
第二,堅持可持續發展。氣候變化從根本上說是發展問題,隻有在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才能妥善解決。應該建立適應可持續發展要求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方式,優化能源結構,推進產業升級,發展低碳經濟,努力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從根本上應對氣候變化的挑戰。
第三,堅持公約主導地位。《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京都議定書》奠定了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的法律基礎,是最具權威性、普遍性、全麵性的國際框架。應該維護公約及議定書作為應對氣候變化的核心機製和主渠道地位,將公約確定的原則作為應對氣候變化的指導原則。
第四,堅持科技創新。科技是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手段。應該加強研發和推廣節能技術、環保技術、低碳能源技術,加強人員培訓,充分發揮各方積極性,提高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
為了有效應對氣候變化,中國將堅持科學發展觀,貫徹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把人與自然和諧發展作為重要理念,促進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中國將把可持續發展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目標,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在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中的先導性、基礎性作用,開展全民氣候變化宣傳教育,繼續推動並參與國際合作。
6.5.3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措施
中國受氣候變化影響的主要領域適應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選育抗逆農作物品種,發展包括生物技術在內的新技術,強化優勢農產品的規模化種植,采用高產、穩產措施,增強農業抗災能力;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提高防洪、抗旱、供水能力及其應變能力;繼續植樹造林,並提高物種對環境變化的適應能力,加大對自然保護區的保護和管理力度,加強森林火災預防及病蟲害的防治;根據氣候變化以草定畜,改變超載過牧,避免草場退化,增強草原畜牧業抗災能力;提高防潮設施的設計標準,強化沿海防潮設施的建設;繼續加強致病氣象災害預報,建立預報、監測和監控網絡,擴大預防疫區。
從恐龍稱霸到人類古文明的消亡,一個重要原因不能忽視,這就是氣候變化、環境破壞、生態惡化。地球誕生以來,共出現過五次物種大滅絕。第一次是奧陶紀末期,出現在距今4.4億年,世界上85%的物種遭到滅絕。第二次是泥盆紀晚期,出現在距今3.6億年,40%的物種滅絕。第三次是二疊紀末期,出現在距今2.5億年,超過95%的物種滅絕。第四次是三疊紀末期,出現在距今1.95億年,76%的物種滅絕,主要是海洋生物。這些物種滅絕,均是因為氣候變化。恐龍消亡是第五次物種大滅絕,連同恐龍在內,75%~80%的生物不複存在,研究的結果,還是因為氣候變化。大自然提示人們警醒:良好的自然生態環境,是人類生存的美好家園。但是,令人揪心的是,人類並沒有善待地球。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發布的統計數字,從1970年到2006年,脊椎類物種數量平均下降1/3,大多數地區的生態環境繼續惡化。農業係統中作物和牲畜的遺傳多樣性繼續減少,自2000年以來,60多種牲畜品種滅絕。
我們都不希望災難降臨到自己的頭上,然而事實上,這一次越走越快的新一輪生物大滅絕,正是人類自己導演的,這是同以往五次生物大滅絕的本質區別。大自然已經亮出了黃牌,人們再不可掉以輕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