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從沙灘賣水果看博弈(1 / 1)

人生由一局又一局的博弈構成,在博弈中,我們每個人都想勝出並取得高分。而博弈論就是一個工具,它教我們采取適當的策略,將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什麼是博弈?讓我們先從一個小案例講起:

在風光旖旎的馬爾代夫海灘上,均勻地散布著為數不多的幾位遊客,預計每位遊客遊玩期間將消費一瓶水。

現在假設有兩位小販來此賣飲料。如果每個遊客都隻在靠自己最近的那個小販那裏買水,那麼兩位小販將如何安排他們的攤位呢?

兩位小販的競爭,就形成了一個簡單的博弈。在這樣一個博弈中,兩位小販其實都明白,如果自己擺在海灘中點以左(或右)的任何位置都不是最優選擇,因為對方可以通過擺在緊鄰自己的右(或左)邊即可獲得超過1/2的遊客消費者,而自己隻能獲得少於1/2的遊客消費者。隻有將自己的攤位安置在沙灘的正中點,這才是最好的,因為無論對方緊鄰自己左邊還是右邊,自己始終可以得到1/2的遊客,其他的位置皆不可能得到這麼多遊客。基於這種考慮,兩位小販無疑都會把攤位緊挨著擺在沙灘的中心點上。

在“沙灘賣水果”的博弈中,兩位小販的最佳選擇就是將攤位都布置在海灘的中心點上。而他們的這一次選擇,就是一場博弈。2005年因博弈論而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的羅伯特·奧曼教授說:“所謂博弈,就是策略性的互動決策。”

互動性是博弈的最大特色。無論是下棋、賭博還是為謀取利益而進行競爭,實質都是在做策略性的互動決策,參與者都不能單純從自己的意願出發采取行動,還必須充分考慮到其他博弈參與者會采取何種策略,並針對他們可能的策略選擇,選擇最有利於自己的應對策略。

博弈的目的是為了實現利益的最大化。而我們的生存就是要將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當然,這裏不僅僅包括實在具體的利益,也包含我們人生中一些無形利益的獲得,例如名譽、榮譽,等等。而為了達到這些利益的最大化,我們選擇的策略應是最優策略。所謂最優策略,就是指無論其他博弈參與者如何選擇,自己做出的策略選擇都是最佳的。通俗來說即是,不管你怎麼做,我所做的都是我能做的最好的。

而一場博弈主要由三個方麵來構成:參與者、策略、收益。

1.參與者:這裏還以沙灘賣水果的博弈為例,兩位小販就是參與者。

大家要知道,博弈對局存在一個必需的條件,就是要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參與者,自己跟自己玩兒不叫博弈。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如果不存在對手,隻是一個人做決策而不需要考慮他人將如何行動,這就是一個傳統的最優化問題,也就是在一個既定的局麵或情況下如何決策的問題。比如氣溫驟降,出門必須多穿衣服,隻要有“氣溫驟降”這樣一種既定情況存在,你出門時的最優策略選擇就是多穿衣服,而不用考慮其他人是否多穿衣服,這種隻有你一個人做出決策的情形不能構成博弈。

2.策略:兩位小販都將攤位布置在海灘的中心點上,這就是他們各自的策略。

雙方如果沒有策略的選擇,就根本構不成一場博弈。就像四個人坐在牌桌前麵對著一堆牌而不打,那也無法構成賭博一樣。因此在博弈中,參與者必須“出招”,也就是做出策略選擇,直接、實用地針對某一個具體問題采取應對方法。

3.收益:博弈的結果就是雙方的收益。兩位小販因為都在海灘的中心點,所以他們都會贏得1/2的遊客,兩人形成共贏的局麵,都取得了最好的收益。當然,這隻是博弈的最理想結果。在生存中,還會有很多其他情況,例如兩敗俱傷,或者一贏一輸的結果。

爭強好勝是人的天性,在社會這個大棋局中,我們避免不了與他人進行接觸與合作,這一過程中必然存在著競爭,而我們要考慮的就是在競爭中取得收益,以保證我們的生存。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人生本身就是一場博弈,而人則永遠是博弈中的局中人。

作為局中人,我們能做的就是,步步為營,在生存叢林裏,險中求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