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5章 把握幸福,珍惜此刻(1)(1 / 3)

幸福是什麼?幸福,看不到、聽不到、也觸摸不到。幸福是一種人生感受。幸福是人生的一個終極目的。幸福者不會空虛、迷茫、無所事事、無所適從,幸福者健康、安祥、樂觀、曠達,臉上常常帶著迷人的微笑,身邊常常籠罩著悅人的光芒。一個人的一生如果感受不到幸福,那他的人生是殘缺而悲哀的人生。

*幸福近在咫尺

每個人都在經曆著人生,每個人都想得到幸福。當人們得到幸福之後,都希望長久地占有它,希望一生都能在幸福中度過。這是一種美好的願望。幸福人人有份,但幸福不是一成不變的占有物,盧梭在《愛彌爾》中這樣說道:

“所有一切屬於人的東西,都是要衰老的;在人生中,一切都是要完結的,一切都是暫時的。我們將因對它享受慣了,而領略不到它們的趣味了。如果外界的事物一點都不改變,我們的心就會變;不是幸福離開我們,就是我們離開幸福。”

正如好景不長在,好花不長開,幸福往往是很難持續終生的。莫羅阿寫過一本很有名的小冊子,叫做《人生五大問題》,其中有一篇文章叫《論幸福》,莫羅阿認為永久不變的境界是沒有的、不可思議的,在他看來構成幸福的因素是脆弱的,任何事物都有終止的時候,幸福不可能永存不變。幸福是人的一種感受,一種心理狀態,是人對自己生活中美好事物的一種心理體驗。僅就此而言,幸福就不可能是一成不變的。

幸福無處不在,幸福近在咫尺,幸福又遠在天涯。

*幸福是一種感覺

從人類誕生的那天開始,人就開始追求幸福,嚐試著表達幸福之感,這在人類的譴詞造句中就充分體現出來。康德說:“幸福的概念是如此模糊,以致雖然人人都想得到它,但是,卻誰也不能對自己所決意追求或選擇的東西,說得清楚明白,條理一貫。”

在英文中,快樂和幸福是同一個詞——HAPPINESS,和這個詞非常接近的詞WELFARE,它的意思是指健康、舒適、健康和快樂;另外是指那些遭遇社會問題和經濟困難的人所得到的幫助。幸福在我們的概念中,簡單地來說,物質的充足與快樂的心情是他的組成部分,幸福卻是最終的表達。

英國哲學家羅素說:

“幸福的生活在很大程度上,必是一種寧靜安逸的生活,因為隻有在寧靜的氣氛中,真正的快樂幸福才能得以存在。”

試問,一個人盡管在外麵獲得安全,而他的心境常是憂懼恐慌的,其幸福又有幾分呢?斯賓諾莎認為:一個人的幸福,即在於他能夠保持他自己的存在。費爾巴哈也有類似的論述,他說,生命本身就是幸福。他認為幸福是生活的本性:所有一切屬於生活的東西都屬於幸福,因為生活和幸福原來就是一個東西。亞裏士多德認為美德就是幸福。他說:

“行為所能達到的全部善的頂點又是什麼呢?幾乎大多數人都會同意這是幸福;不論是一般大眾,還是個別出人頭地的人物都說:善的生活,好的行為就是幸福。”

杜威則認為幸福隻在於行為的不斷成功,而不是道德行為所追求的最終目的。弗洛姆也有類似的看法,他認為幸福是一個人創造性心靈所帶來的結果,是個人在思想上、情感上以及行為上的一切創造性活動所帶來的喜悅。亞裏士多德又認為能用理智來指導生活,就是最高的幸福。他認為,神的活動,那就是最高的幸福,也許隻能是思辨活動,而與此同類的人的活動,也就是最大的幸福。盧梭也有類似的看法,認為狂熱和激情都是短暫的,隻是生命長河中的幾個點,不能構成一種境界,幸福是一種境界。愛因斯坦認為,一種實際工作的職業就是一種最大的幸福。池田大作在與基辛格談論人生時總是說,能夠遇上給自己帶來最大啟發的人,就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幸福是不讓交通、雨水、炎熱、寒冷以及不得不排隊等候等情況影響你的心情。幸福是做我們喜歡的事,是喜歡我們所做的事,是生活中有很多希望,是永遠祝福別人。幸福首先是個人的決定。每個清晨,當你醒來的時候,你都有機會選擇讓自己幸福還是不幸福地度過難忘的一天,或者隻是又過一天而已。

幸福是一種態度。不管是你麵對一項全新的事業,還是麵對生活中出現的任何一種新的情況,人生道路上的每一個境遇都給了你一個積極應對或消極應對的機會。正是你選擇的應對方式,決定了在事情結束後你所感受到的幸福和不幸福的程度。

幸福是一種自我感受,一種心理狀態,幸福是無形的。盡管勞動成果、藝術享受、愛情、婚姻、家庭、愛好、修養、經曆、境遇等等都能給人帶來幸福感受,但沒有一種相應的尺度可以衡量幸福。“物質幸福”是存在的,所以我們在努力建設“物質文明”。但是,純粹物質享樂並不等於幸福,物質的多少並不一定帶來相應的幸福的大小。金錢是存在的需要,金錢可以買得來刺激,甚而買得來“快樂”,但不一定買得來幸福。有錢難使精神貧乏不幸福的人推動幸福的磨盤。一切的喧囂浮華至多是表麵的快樂而不是真正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