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已建立的一批股份製、區域性商業銀行是我國商業銀行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們按照國際通行原則和市場原則開展銀行業務,進行自身管理。主要有以下幾家:
(1)交通銀行
交通銀行於1908年創建,1986年國務院對其重新組建,成為經營人民幣和各項外彙金融業務的全國性股份製商業銀行。它是我國第一家以公股為主的股份製銀行,也是我國第一家打破行政隸屬關係而按經濟區設立機構的銀行。交通銀行總管理處設在上海,並實行總經理負責製。根據需要在國內外設分支機構或代表處。分支機構在總管理處領導下,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交通銀行的業務不受專業分工的限製,實行企業化經營管理。除開展傳統的存款、放款和彙兌業務外,還采用多種信用形式和信用工具,辦理其他金融業務,開拓金融市場。
(2)依托企業集團的商業銀行
我國目前有三家依托企業集團的商業銀行,它們是:中信實業銀行隸屬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光大實業銀行依托中國光大集團、華夏銀行依托首都鋼鐵公司。它們的特點都是屬於全國性的綜合銀行,其業務範圍不受專業分工限製,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製。這三家銀行在國內部分城市設有分支機構,中信實業銀行和光大實業銀行在港澳地區還有分支機構。
(3)區域性商業銀行
區域性商業銀行都屬於股份製綜合性商業銀行,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製。目前已組建運營的有:招商銀行、深圳發展銀行、廣東發展銀行、福建興業銀行、上海浦東開發銀行、海南發展銀行等。
四、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
在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中,為了滿足不同層次、不同形式的資金需求,從而需要其他各種金融機構與商業銀行並存,共同發揮對國民經濟的調節、促進作用。
(一)投資性金融機構
我國的投資性金融機構主要有:
1.信托投資公司
信托投資公司是以盈利為目的,按照委托人指明的目的和要求,收受、管理或運用信托資財的金融組織。主要信托業務有委托業務、代理業務、租賃業務和谘詢業務四大類。1979年10月成立的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是我國第一家信托投資公司,受國務院直接領導,吸收僑資、港資、澳資及外國長期投資,開展信托投資業務。
2.證券公司
證券公司是證券發行者與供給資金的證券購買者之間的金融中介機構。主要業務是代理發行各類債券、有價證券、自營證券買賣和代客戶買賣證券。
(二)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是經營保險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我國的保險公司主要是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成立於1949年,是直屬國務院的局級經濟實體,屬國有企業性質。其經營範圍主要有:國內的財產保險、責任保險、農業保險和人身保險;國外的遠洋貨物運輸保險、船舶及飛機保險、建築工程及安裝工程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及再保險。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總公司設在北京,在全國省、市、自治區及主要港口設立分支機構,在英國倫敦設有聯絡處,與美國美亞集團合資建立了中美保險公司,代表政府參加了亞洲再保險公司。為了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於1996年7月,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改名為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
第四節 金融體製的改革
黨的十四大確定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目標,隨著經濟體製改革的逐步發展,企業轉換經營機製的不斷深入,金融體製的改革也勢在必行。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決定》,更是為金融體製的改革指明了方向,即從1994年開始實行的金融體製改革的目標是:建立在國務院領導下的獨立執行貨幣政策的中央銀行宏觀調控體係;建立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分離,以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並存的金融組織體係;建立一個統一開放、有序競爭、嚴格管理的金融市場體係。
一、建立強有力的中央銀行調控體係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製的建立和完善,多種金融機構和多種信用形式的建立,都迫切要求中國人民銀行克服舊製度的種種弊端,轉換人民銀行職能,建設成為真正的中央銀行。
(一)穩定貨幣
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和管理全國金融機構,科學地製定和實施貨幣政策。要保持中央銀行的相對獨立性,使其貨幣政策的決策與執行不受政府影響。中央銀行掌握貨幣發行權、基礎貨幣管理權、信用總量調控權和基準利率調節權、控製貨幣供應量,努力使實際利率保持一個正值的水平,從而使幣值基本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