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日子持續了幾天,我每天都給他送草莓,偶爾是菠蘿,有天中午他和我說,水果吃不完了,他媽媽把水果榨成汁了,他拿下來給我喝了一口,當時的我覺得好甜呀,現在想想貌似菠蘿榨成汁應該很酸吧?果然是心理作用啊,嘿嘿我一直告訴自己在和認識的五年時間裏,至少他曾經愛過我,這就夠了,他有他的為難,我不該怪也不想怪他,以前用著一兩百塊錢的破手機,手機裏存200條短信就沒內存了,還不舍得刪,為啥現在換了好點的手機,卻都不在給彼此發消息了呢?擱以前聽他隨嘴說一句他那個朋友看到的一件衣服,我就把所有的錢東拚西湊給他買,隻為了把衣服給他,他的一個驚喜的表情,這就夠了,可為什麼現在生活好點了我卻不在願意去買東西製造驚喜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