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 前言(1 / 2)

夜,城市的‘燈晨’摻和著細雨的聲音,沒有了白天的喧嘩顯得是那麼的寧靜。

雷旭看著窗外的細雨,思緒飄到了15年前。

“旭哥哥,靈兒不要走,嗚嗚嗚靈兒隻要旭哥哥。”小女孩哭得淅瀝嘩啦的抱著比她高很多的男孩不放。

男孩翻了翻白眼,很是無奈的蹲下身平視小女孩“靈兒乖,旭哥哥也舍不得靈兒走啊,可是靈兒必須跟你爸爸媽媽一起生活對不對?”

“不要,不要,我就要旭哥哥。”

“那你不要你爸爸媽媽了?他們會很傷心的。”

“我要爸爸媽媽,也要旭哥哥”嘟著嘴哽咽道。

無語······

“好啦,不哭啦,旭哥哥不喜歡愛哭鬼哦”擦了擦小女孩的眼淚,男孩從褲袋裏掏出一顆紫色的水晶石鏈“那,這根紫水晶石鏈是旭哥哥最喜歡的,現在哥哥送給你好好保管,這顆水晶石就代表旭哥哥知道嗎?”

小女孩眨巴眨巴一雙紅腫的大眼“旭哥哥這是送個我的定情物嗎?”

轟,周圍幾個大人被雷的焦黑,這是誰教這小丫頭的。

男孩沒在意女孩說的,應承道“嗯,有它陪著你,就代表旭哥哥陪著你啦,這樣你既有爸爸媽媽,又有旭哥哥,不是很好嗎?”

“耶,是哦。”似乎感覺很對“那我也送旭哥哥一個定情物,這樣我就可以天天陪在你身邊了。”

眾大人在次被女孩的話給雷著。

也不知道該送什麼,小女孩琢磨半天終於興奮的把手裏一直拿著的布娃娃遞到男孩麵前“旭哥哥,我讓娃娃陪著你好不好。”

瞪著那髒兮兮的布娃娃,男孩咬著牙憋出個“好”,其實他最討厭的就是這種東西啦。

“旭哥哥要記得從現在起靈兒就是你的新娘哦”

“嗯,你跟爸爸媽媽回去要乖乖的,不然旭哥哥生氣了就不要你這個小新娘咯。”

兩個小小孩儼然不知他們的對話被幾位身為父母的大人記在了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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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他10歲,靈兒4歲。

靈兒走的那晚也如今夜,下著細雨,卻沒有今夜的靜。

“哎······”雷旭靠在窗前歎聲氣。

也不知道爸媽怎麼想的,自己小時候幾句玩笑話,他們竟然給當真了,想起在書房與父母的談話,他就氣不打哪出。

“我不娶,你們明知道我的性格不可能接受這種事的”當父親告訴他要娶靈兒時,他就鬱悶的想撞牆。要不是父母提起小時候的事,他根本就記不起還有那麼一個小丫頭出現在過他的生活中,更忘了那小時候的玩笑話,這不是玩人嗎?想他堂堂雷氏集團副總,全國黃金單身漢,誰不知他放蕩不拘的性格,誰不知他換女友比換衣服快,竟然要栽在自己小時候幾句玩笑話上,讓幾個好友知道了不笑死才怪。

15年沒見過麵的人,突然之間成了自己的未婚妻,那不是鬧著玩嗎?說什麼他也不幹。

“你不娶也得娶,這是你自己承諾過的,不要讓外人看笑話”雷父盯著滿臉怒意的兒子強硬道。這小子也該給他下點強藥劑了,從小就仗著自己聰明,凡事自己做主,頂著公司副總職位卻從來不認真在公司待著,雖然確實給公司的利益做了很多,但那不負責的態度真是讓氣不打哪出,害的自己這當老子的一點清閑都沒有,成天就知道泡妞。靈兒那丫頭阿旭不了解,他跟老婆可了解的很。從見過那丫頭後,就認為她簡直就是為阿旭量身而成的媳婦人選。兩孩子小時候後一句戲言,他們這當父母也就當真給籌劃起來。俗話說,肥水要露自家田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