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太愛太美(3)(1 / 3)

因為母親在他很小的時候就病了,又是獨子,沒人管的他,他的個人衛生很差,可以說是糟糕透頂,晚上從來不洗臉不洗腳,就往床上倒,襪子一星期也不記得換,整個房間就會是臭襪子味道,衣服也不勤換,黑得我用雙手也再洗不出顏色,原先讓我著迷的氣味也日漸淡然。“好女人是所學校”,我相信可以改造他,晚上就把洗腳水打好,一定讓他洗漱幹淨再上床,衣服也時時提醒及時換洗,堅持了一段時間,還不錯。初婚的甜蜜也讓彼此保持美好的一麵,時間長了,他就不聽你這套了,依然我行我素,樂樂的出世,家裏更是亂套了,到處是亂扔的衣服、襪子,且氣味難聞。有過爭吵,但不傷感情。

去年公公去世後,他把母親接過來,與我們同住,從此爭吵的升級版就上演了。愈演愈烈,已經危及感情。

他說我變了,確實,我是變了,變化就在他母親發病時,一腳踹我,讓我小產;變化就在她發病時讓我“滾”;變化就是家裏從此每天得要洗尿片,氣味難耐,因為她是精神病患者,小便失禁;變化就在她發病時打了樂樂……

想想那個充滿了讓我著迷的氣味男人,因為這個氣味讓我迷了心竅,鐵定了要跟隨這個氣味到天涯海角,而現在每天在鬱悶中生活,每天生活在讓我窒息的氣味中,即使冬天打開窗戶也難消的氣味,還不如讓我死了。

他跪在我麵前,流下眼淚,讓我對她母親更多寬容,而我冷漠地看著他,象不認識的人,沒有感覺,隻有鄙視的眼神。生活讓我這個充滿幻想的人,變得麻木,唯有自己將這枚苦果咽下。

夫妻間沒有了相互理解,剩下的是什麼?

我的要求真的過份嗎?我隻想有正常的生活,與所有家庭一樣,難道回到從前就那麼難嗎?

愛,在我生命裏支離破碎地裂開、飛散、消失、隱於無。

黑夜漫漫,何時是盡頭?姑且忍忍,等樂樂長大,即使我有委曲,孩子畢竟太小,他要走的路更長!

我還要用多少眼淚來愛你

她看上去非常的年輕漂亮,雖然夜色下的麵龐蒼白削瘦,然而她依然清秀而美麗。是那種輕靈的、文雅的、脫塵出俗的美麗。

然而此刻,她那黑亮的眼睛中飽滿了淚水;清麗的臉上滿是愁容。雖然她的愛一如既往地沒有絲毫改變,然而那個占據著她整個心靈和情感的男人,卻一直令她流淚流淚再流淚。

我不知道她還有多少眼淚能為他流,我不知道她的愛還能為他堅持多久。我隻知道,生活是一把無情的銼刀,無時無刻不在削砍著愛的利刃,如果我們不小心維護,遲早有一天,她的淚會幹,心會死,情會枯。

我隻在乎你

1992年,一個偶然的機會,我認識了他。那一年我19歲,剛剛畢業出來,在一家外資公司做財務。他比我大四歲,當時是一個出租汽車司機。我們幾乎是一見鍾情的那種,從看到他的那一眼開始,就再也沒有第二個男人在我心中留下過任何痕跡。

我們的愛情遭到了我全家的激烈反對。我的父親曾經是外交官,家裏環境一直不錯。我有三個姐姐,姐夫們有的在香港工作,有的自己做生意,環境也都很優越。我是父母最小的女兒,從小就最得父母的寵愛。爸爸年輕時是軍人,脾氣比較暴躁,三個姐姐小時候都挨過父親的打,惟有我這個最小的女兒,父親從來不舍得打我一下。小時候我很乖,加上長得漂亮,父母對我的未來,都抱了很大的期望,他們根本不能想象我會和一個出租車司機談戀愛。然而,從來都很聽父母話的我這一次卻鐵定了決心。我愛他,不管別人說什麼,為了他,整整三年,我沒有和父親講一句話,最後差點要和家裏斷絕關係。

剛剛戀愛的時候,他真的對我很好。他總說我年輕漂亮,帶出去令他在朋友麵前很有麵子。每天我上班前,他的車都會等在樓下接我,有時他還會給我買早餐。那段時間,也有許多條件比他好的人追我,香港的姐姐也不斷給我介紹男朋友,但我從來都沒動過心。

我們戀愛一年後,他就不開出租車了。我也不願他開車,因為覺得開車太危險。他說要做生意,讓我借點錢給他。當時我一個月的工資隻有不到300元,他開口就要借1500元,我把所有的積蓄加在一起,好不容易湊夠了1500元,二話不說就給了他。和他在一起這麼久,我從沒有在乎過錢,我隻在乎他。

自我們戀愛後,我就打定了主意要嫁給他。所以一年後,我成了他的人。想不到和他在一起沒多久,我發現自己染上了性病。那段日子我痛不欲生,他解釋說他過去的女朋友有這個病,是她傳染的。為了兩個人治病,斷斷續續花了兩三萬元,打青黴素打得有了抗藥性。這個病一直糾纏了我三年多,弄得我幾乎絕望。看病的錢都是我出。實在沒錢,我隻好到處借。從那時起到現在,我一直處在舉債度日的環境中。

愛他依舊

一直到了1997年年底,姐姐見我實在心意已決,便勸父母承認這門親事。當時我在全家人麵前說:“將來就算我跟著他討飯,也決不後悔。”父母實在沒有辦法,隻好答應了我們的婚事。

我們結婚時,我的父母給了我20萬元的嫁妝。當時他說要和朋友合作搞生意,我就把這筆錢給了他。自從不開出租車之後,他做過各種各樣的生意,開過發廊、美容院、士多店、大排檔,可是每一樁生意最後都以失敗告終,我們的錢就這樣流水一樣地賠了出去。說實在的,錢花光我並不是特別心痛,我心痛的是他的自私和懶惰。生意失敗後,他開始不務正業,每天出去和朋友喝酒賭博,幫他介紹工作,每次都是幹不了多久就不做了。他總是好高騖遠,總想找一個又清閑又體麵、工資又高的工作,每當他去工作時,我都像過年一樣高興。其實我並不貪圖他賺多少錢,隻是希望他成為一個對家庭有責任心的人,可惜他的工作最多也不過做一個多月,不是他不滿意公司,就是公司不滿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