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林輕名如人生,人似薄紙,無足輕重。今年二十六歲,某著名國企公司中的一名普通小職員。有著較好的底薪,而我現在租在十多平米的小房間裏,吃著水煮白菜麵。對於我此時的生活水準,我的老弟林雲有著功不可沒的貢獻。
心靈年齡三十六的我有著二十六歲女孩不具備的生活格調,我的名言:人生就是用來喝酒吃飯的,其他都是虛的,浪費光陰的,當然除了上廁所。
好吧!我承認我是在我在為自己的頹廢人生態度找借口,為毫無鬥誌的自己辯解。
要不然在公司混了六年還是一個小員工,而自己還是這家公司的開國元首之一,雖然是做雜事的。自己手上還握有一點股份,對他們的地位沒有威脅。本著做善事的原則,他們就讓我在公司裏自由呆著。
不然我早蹲在大街上,加入乞丐這高薪的職業。這一切源起於六月那場高考,那時……
“林輕你在發什麼呆呀!組長問你去不去郊外野餐。”鄰座好友劉雨晴扯著我的茶杯,悄悄地向我使眼色。
“不去。”我是一位資深的暈車人士,平時坐個公交車都暈。野餐?是去看野戰吧!本姑娘可沒這興趣,還是在家睡覺實在。
“林輕,你這是什麼態度?你信不信我立馬……”炒了我,是吧?王主管氣衝衝的瞪著我,不知道的還以為與她有什麼血海深仇呢。纖細的手指著我的鼻子,似恨不得用手把我的臉戳破。
其實這種情況我的每一任主管都用不同的方式演繹過,而這句話,在這個地方更是聽了八遍。
“王主管,你是讓我馬上出去嗎?”收拾了手邊的文件夾,端著杯子一臉誠懇的看著冷靜下來的王主管。
“出!去!”王主管似鬥敗了的公雞,不願放下傲慢的頭顱。
默默的離開會議室的我,說心裏不難受,那肯定是假的。又不是沒心沒肝的,怎能沒感觸。
現在的我就是餅幹中的夾心,有著老板的身價,卻處在最基層的位置。兩邊都看不順眼,都受排擠,都擠壓著。
而這位王主管是一位頗有能力的女強人,但是人們總是喜歡帶有色眼鏡看人,當心中已經給對方定位了。無論對方怎麼做都是帶有不軌企圖的,怎麼做什麼都是枉然的,虛偽的。自然做什麼都是錯,雞蛋裏挑骨頭。
想過辭職,可自己不是聖人,離開這裏我將一無所有。我不能沒有這份尷尬的分紅,更不能離開這個扭曲、變態的地方。
‘風決定要走,雲怎挽留?曾經……’手機在死命的作響,看著手機上熟悉的號碼,恨不得馬上把手機扔到大西洋去。可我知道無論怎麼樣,他都能找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