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恩斯端起酒瓶,又為兩個杯子裏倒上綠色的酒液,舉起杯子在燈光下晃動,如同一位鑒賞古董的商人:“這可是上好的綠魔苦艾酒,高達89度的好酒。能帶來創造的靈感,是智者們瘋狂迷戀的杯中之物,大師級的致幻魔液,沒有它就沒有梵高的《向日葵》,就連聖經《啟示錄》中,也有它的一席之地。可是如今很多無知的人喜歡在酒吧裏把它做成雞尾酒,但我卻喜歡淨飲。以前我總是認為,任何酒如果調入了別的東西進行勾兌,即便獲得更好的味道,但始終是偏離了本質,隻剩下華麗的外表和無用的軀殼。”
他忽然豎起一根手指,仿佛在給自己的學生上課一樣:“不過,在過去的幾十年時間裏,我一直苦思冥想著在我們偉大的‘神之光’基因計劃裏為什麼遲遲未能得到突破,即便我翻閱了所有的亞特蘭蒂斯古本殘卷,依舊找不到能造出‘毀滅者’的途徑。後來我才現,我始終禁錮在自己的固有思維方式裏,總想著用我們亞特蘭蒂斯人的基因和莫利亞古人類基因進行混血從而提取出更優秀的基因,卻忘了另外一件事情。”
史密斯晃動著酒杯,看了看杯子裏綠油油如同翡翠般的液體,抬起頭問:“什麼事情?”
海恩斯雙目放光,就像哥倫布第一次現美洲大6一樣欣喜若狂:“現代人類!他們從我們存在的時代就已經開始在這個地球上繁衍,可是由於他們愚昧而且羸弱,所以我們一直隻把他們當做是奴仆,卻忘了在末日戰爭之後,他們卻依然頑強活在這個地球上,並且繁衍得越來越多,並成為這個星球主流的事實。”
史密斯疑惑道:“你的意思是?”
海恩斯喝光杯裏的苦艾酒,繼續道:“有時候,卑微的生物身上或許有著我們忽略的優秀之處,正如的槲寄生可以殺死光明之神巴德爾一樣,這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當我對的‘神之光’基因計劃陷入絕望之際,一次誤打誤撞,我現中國人的基因如何和亞特蘭蒂斯人、莫裏亞人基因混合,會產生極其意想不到的想過,可以這麼,我從那次試驗裏看到了‘神之光’計劃成功的曙光!”
他滿是皺紋的眼瞼下,幽藍深邃的眼睛射出一種亢奮的光亮。
“啊!請原諒我這麼教,現在看來,我是開始懷念我的教授生涯了,以為自己還在慕尼黑大學的講台上。”
史密斯優雅一笑,禮貌道:“不,我對這些事情也很感興趣,我可不會反對你繼續往下。”
海恩斯微微鞠了一躬,像是對史密斯的寬容表示感謝:“中國人是個很堅韌的民族,在新紀元的四大文明裏,他們是唯一一個至今仍舊沒有被摧毀的,我應該早就想到,得用中國人的基因進行混合改造,結果……”
史密斯目光也開始亮:“結果成功了?”
海恩斯扁了扁嘴,遺憾地攤攤手:“結果還是失敗了。不過,已經比以往的單純用亞特蘭蒂斯種族基因和莫裏亞古人類基因混合要成功許多,我多方麵查找原因,後來現是我使用的基因純度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