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祖母的風流韻事
她有兩個兒子做了傳教士,一個外孫(亦即她那個在弗吉尼亞時的私生女的兒子)做了美國總統,那就是——亞伯拉罕·林肯。
在肯塔基州的哈洛堡——當年稱為哈洛村——有個女人名叫安·麥琴迪。
根據曆史記載,是安和她的丈夫首先將豬、鴨和紡車帶進肯塔基;在那未開化的荒野裏,據說她是第一個製造出乳酪的女人。然而她的成名,卻是她在紡織方麵的貢獻。在那神秘的印第安區,棉花既無法種植又不能買到,而狼群總是在噬害綿羊,因此想要尋找材料做衣服幾乎不可能。於是能幹的安·麥琴迪便發明了紡織的方法,利用兩種又豐富又便宜的物質——蕁麻和牛毛製造“麥琴迪布”。
這是一件驚天動地的發明,主婦們紛紛跋涉150裏路,以學習這種新技術。當然她們不僅僅談論蕁麻和牛毛,常常還會天南地北聊個沒完,安·麥琴迪的茅屋不久便成為公認的馬路新聞的交換場所。
在那個時代,通奸可以被提起公訴,而私生子卻是一項很輕的罪。很明顯地,在當時最令人感興趣的事——莫過於揭發一些女子的過失,然後向大陪審團告發。在哈洛村的法庭裏記錄著許多不幸的女子,都是由於安·麥琴迪的揭發,而被判通奸之罪。
1783年春季,有17個案件被審,其中8件是關於通奸的。
在這些案件中,有一件是1789年11月24日,由大陪審團提起公訴的,案件的判決如下:
“露西·哈克斯犯通奸罪。”
這不是露西的頭一次犯罪——頭一次還是好幾年前發生在弗吉尼亞的事。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缺乏記錄,隻有一點粗略的事實,並沒有詳細的說明。不過從這些資料或其他來源,還可以重編一個故事。無論如何,那些主要的事實都是有所根據的。
在弗吉尼亞州有一塊狹小的土地,一邊是拉巴漢諾河,另一邊是波多馬克河,這裏就是哈克斯家族的所在。在這一塊土地上,還住著華盛頓家、李家、卡特家和蒙特利洛伊家,以及其他許多富貴階級的家族。這些貴族們在基督教堂參加禮拜,而一些貧窮又缺乏教育的家族,像哈克斯家族也在這裏做禮拜。
1781年11月的第二個禮拜天,華盛頓將軍邀請貴賓拉法艾德將軍蒞臨教堂,眾人引頸迎接。露西·哈克斯和往常一樣去做禮拜。每一個人都急於想瞧一瞧這個聞名的法國人,就在一個月前,他曾經幫助華盛頓在約克郡俘虜康華利斯爵士的軍隊。
那天早晨最後的一首聖詩唱完並禱告過後,教區的居民們就排成一列和這位英雄握手。
拉法艾德將軍除了戰術和國家大事外,還對其他事情有所嗜好,他對年輕美貌的婦女尤感興趣。凡是具有吸引力的小姐一經介紹,他的慣例總是以接吻為禮。在這個早晨,他便在基督教堂前吻了7個女子;由於如此作法引起了許多的爭議——勝過了牧師高唱入雲的路加福音第三篇。他所吻過的7個幸運女子中,有一個就是——露西·哈克斯。
然而,這“吻”竟然觸發一連串的事件——對於美國的影響——猶如他協助美國所打的仗一般,或許影響更深。
那天早上在人群裏還有個未婚男子——是個富貴人家的未婚男子,他對哈克斯家隻有模糊的印象,認為他們是目不識丁、又極度貧困的家庭。
但是這個早晨——也許這可能是神經過敏——他覺得拉法艾德將軍吻露西·哈克斯的時候,似乎比吻其他女子更帶著一些熱忱和情意。
這個大地主原來就崇拜那個法國將軍,認為他不但是軍事天才,還是美女的鑒定家。於是他就開始對露西·哈克斯加以幻想了。當他仔細思索時,他記起世界上一些著名的美人,有好幾位是出生於像露西·哈克斯一樣的貧困環境——有一些則簡直是在更卑陋的環境中,例如漢彌頓夫人,再如杜巴裏夫人原是一個窮困的裁衣匠的私生女。杜巴裏夫人簡直是文盲,而她在路易十五的寵愛之下,幾乎是統轄了法國。這些前例是令人快慰的,促使這個未婚男子認為值得去實現這個願望。
這天是星期天。星期一他整天在心中盤算這件事——到了星期二早上,他便駕臨哈克斯小姐的小屋,雇用露西為自己農場的女仆。
他已經擁有大批奴仆,他並不需要增添仆人。盡管如此,他還是雇用露西,指派她做一些輕鬆的家事,不讓她去和一般奴仆為伍。
當時弗吉尼亞州許多名門世家,都要送小孩到英國去受教育。露西主人就曾經讀過牛津大學,所以他將珍藏的一批書帶回了美國。有一天,他無意中步入書房,發現露西坐在椅子上,一手拿著抹布,正在看一本曆史書的圖片。
對一個仆人而言,這是一種不尋常的事,但是他並沒有譴責她。他隨手關上書房的門,坐下來幫她讀圖片下麵的說明,並把意義告訴她。
她津津有味地聽著——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她說——她想念書。
遠在1781年時,一個女仆會有那種渴望是很驚人的。當時弗吉尼亞沒有國民學校,一半以上的地主都不會簽名,他們要轉讓土地時,也都隻是劃個記號罷了。
而這裏竟有一個女仆想念書寫字哩!紳士們若不以為那是革命性的,也總認為有點危險性,但她的主人卻很感動,自願做她的教師。那天晚飯後,他便在書房教她認字。數日後,他握著她的手,教她如何書寫,還頗有成績。至今她的一張手稿猶在,可看出她書寫時是十分穩健自如的,表現出堅強的魄力和十分的自信。她不但會用“核準”這類長詞,而且拚法正確。當時即使像華盛頓一流的人們,拚字也不免有錯,可見那是很難得的。
每晚功課完後,露西和她的教師便在書房並肩而坐,注視著火爐裏躍騰的火焰,或欣賞越過林邊徐徐上升的月亮……
她愛他,而且信賴他;但信賴得太過分了……終於不安的日子來了。她吃不下,睡不著,擔憂得麵容憔悴。當她再也無法隱瞞時,隻得告訴他,已經有了他的孩子。當時他也考慮到和她結婚,但僅僅是一時的想法而已。他更多想到的是,家庭、朋友、社會地位、糾葛、不愉快的場麵……不!終於開始厭棄她了,所以他給她一些錢就打發她走了。
幾個月後,人們開始指責露西,且避開她。
一個禮拜天早晨,她將嬰孩抱到教堂來,群眾嘩然!那些良家婦女更為憤慨,有一個人甚至站起來要求——“把那個蕩婦趕出去!”
那是很難受的!露西的父親不願再讓女兒受辱。於是哈克斯家族就將所有的財產家當裝進運貨馬車,沿著荒野的道路,翻過甘巴蘭山,到肯塔基的哈洛村定居下來。在那裏無人認識他們,也不再有閑言閑語了。
但是在哈洛村,露西仍是十分漂亮,一樣對男人有強烈的吸引力。她又被追求,於是又墜入了情網。消息一傳十,十傳百,終於傳到安的耳中。於是她向大陪審團告發露西通奸。但警長深知露西並不是法律可以輕易製裁的,所以把傳票往口袋裏一塞,便外出打獵,而將這事置之度外。
那是11月間的事。到次年3月又有個女人帶著有關露西更多的傳說和誹謗前來告狀,於是傳票又發了出去。憤怒的露西把它撕裂,丟在來人臉上。5月法院將再次開庭——如果不是有一個了不起的青年為她解圍,露西遲早還是會被迫出庭的。
他的名字是亨利·史帕羅。他騎馬來到哈洛村,在她茅屋前拴了馬,就直接走進屋裏去。
“露西,”他對她說:“我不管這些女人怎麼談論你,我愛你,願娶你為妻!”總之,他向她求婚。盡管如此,她卻不願立即結婚,她不願人家以為史帕羅是被迫娶她的。
“我們再等一年吧,亨利。”她堅持著說:“在這期間我要證明我是能夠安分過日子的。假如一年後你仍然要我,我一定等著你。”
1790年4月26日,亨利·史帕羅盡快到法庭領取了結婚證書,而後再也沒有聽到傳票的事了。差不多一年後,他們便結婚了。
但那群女人又開始晃頭饒舌:這個婚姻是不會持久的!露西終究還要故態複發的!每個人都聽到了,連亨利·史帕羅也聽到這些閑話。他為露西著想,於是建議往西遷移,以便換個環境,一切重新做起。她拒絕了這種膽怯的逃避方式,她說她並不壞;她昂首不屈地說,她絕不逃避,並決意在哈洛村定居下來,奮鬥到底。
果然,她養育了8個子女,在這地方恢複了她的聲譽。
後來露西有兩個兒子做了傳教士,一個外孫(亦即她那個在弗吉尼亞時的私生女的兒子)做了美國總統,那就是——亞伯拉罕·林肯。
我述說這個故事是要表明林肯的直接世係。
他本人對於良好教養的弗吉尼亞外祖父,亦敬重備至。
威廉·H·赫登是林肯在律師業上二十一年之久的同事,他大概比任何人都更了解林肯。他寫過一部3冊的林肯傳記,於1888年出版,這是無數有關林肯傳記中最重要的一部。現在我摘錄第一冊第三、第四兩頁如下——
關於他的世係,我記得有一次林肯曾經提起過。大約在1850年,當時我們同乘馬車到伊利諾伊州美特那特郡的法院,我們所要審問的案件,是一件牽涉到遺傳特征的問題。在途中,他第一次很明白地對我講起他的母親,講到她的性格,並說他從她那兒遺傳到什麼性格。他特地提到她是露西·哈克斯和一個有教養的弗吉尼亞地主的私生女。他認為他的分析能力、理解能力、智商、誌氣和一切舉止,使他有異於哈克斯家族後裔的性格,都來自這上一代。有一段時間,他認為私生子往往比一般兒童更健康聰明;拿他來說,他相信他的美德都來自這個寬容大度默默無聞的弗吉尼亞外祖父。
這些話——雖然是痛苦的——引起了他對母親的追憶,當馬車在路上顛簸的時候,他感歎地說:“願上帝保佑我的母親!我所以有今天或將來若有成就,全部歸功於她!”然後就緘默了。
我們靜默不語隻管趕路。他沉思著,陷入自己的世界,我也不敢驚擾他。他的話和悲哀的聲調給我留下深刻的印象,那是我永不能忘懷的一次經曆!
貧窮的磨煉
在印第安納那幾年,林肯遭受的貧困,恐怕超過後來他解放的千萬黑奴。
林肯的母親,南茜·哈克斯(即露西的私生女)是由她的舅父母撫養長大的,不曾讀過書,不會寫字。當她簽地契時,也隻畫記號。
她深居在陰幽的森林中,極少交遊,22歲那年,便嫁給一個愚笨又無知的打短工的人。他偶爾也上山狩獵,他的名字是湯姆·林肯,但和他同住森林中的人們,都管他叫“李康”(林肯的諧音)。
湯姆·林肯遊手好閑,終日無所事事,從無固定職業,隻有餓慌了,才隨便找工作做。他修路、伐木、捕熊、除草、耕種、築屋。據說,他曾經3次拿著獵槍看守囚犯。1805年在肯塔基的哈定郡,他捕捉並鞭笞逃奴,代價是1小時6分錢。
他沒有絲毫的金錢觀念,他在印第安納的第一個農場住過14年,每一年都無法節省10塊錢繳納田租。有一次他貧窮到極致,妻子必須用荊棘來縫補衣服,而他卻去肯塔基的伊麗莎白鎮為自己買了一副絲質吊帶,而且是賒賬買的。不久,在一次拍賣中,他花3塊錢購得一把刀。當他赤腳外出時,總是穿著絲質吊帶並且拿著他的刀。
結婚後不久,他遷入城裏想做個木匠討生活。他得到一個建造磨坊的工作,但他沒有把木材鋸直,尺寸又不合規格,因此雇主對於他拙劣的手藝堅拒付酬,結果打了3場官司。
湯姆·林肯來自森林,雖然他是愚笨的,卻也明了他乃是屬於森林的。於是他便帶著妻子迂回森林邊貧瘠的、布滿石頭的農場,再也沒有魯莽地遺棄耕地了。
離伊麗莎白鎮不遠之處,有一片廣闊的荒地。好幾代印第安人在那裏縱火燒林,使野草在陽光下蓬勃生長,讓野牛來此撒歡吃草。
1808年12月,湯姆·林肯以每英畝6角6分的價格,在這塊荒地中購得一塊農場。當中有一間獵人用的、簡陋的小木屋,為野生的山楂樹所圍繞。而半裏外流著那諾林溪的支流。春季山茱萸遍開,夏季天空中有鷹群悠悠盤旋著,長草迎風起伏宛如無垠的綠海。稍有見識的人都不願定居在這裏,因此到冬季,它便是肯塔基境內最偏僻、最荒涼的地區了。
然而亞伯拉罕·林肯正是出生在這荒瘠僻壤的獵人小屋內。時為1809年嚴冬。
他在一個星期日早晨出生——出生在一個墊滿玉米皮的木架床上。屋外刮著暴風雪,而2月的冷風把雪吹過壁縫,飄在南茜·哈克斯和她的嬰兒所蓋的熊皮上麵。她由於拓荒生活的煎熬和辛勞弄得筋疲力乏,所以在9年後,即35歲時去世。她從不曾有過快樂,無論住在何處,總有人譏諷她是私生女,可惜那天早上她無法看到將來,也無法看到現今在她曾經受苦的地方,有一批感恩的人建立了一所大理石教堂來紀念她。
紙幣在曠野裏是沒什麼價值的。因此,豬、火腿、威士忌酒、狐狸皮、熊皮以及農產品都可當做交易媒介,甚至傳教士也接受威士忌酒作為禮拜的報酬。1816年秋天,亞伯拉罕·林肯7歲的時候,年老的湯姆·林肯將農場交換了約四百加侖的威士忌酒,然後舉家遷入印第安納未開化且荒涼的森林中。他們最近的鄰居是一個獵熊的人。周圍樹林、草叢、葡萄藤和矮樹等雜亂蔓延著,人要行走其間必須加以割除砍伐。
亞伯拉罕·林肯在此過了14年。剛搬來時,冬天的初雪已飄落,所以湯姆·林肯匆匆忙忙地趕搭了一個當時的所謂“三麵營帳”。它沒有地板、沒有門、沒有窗口——隻有三麵牆及木條和草叢編成的屋頂,第四麵就任由風雪吹打,完全敞開著。現今印第安納任何一個農夫也會拿它作為牛棚或豬舍的,而林肯全家卻在這棚屋裏度過了嚴冬。
南茜和孩子就像狗一般,蜷伏在屋角肮髒的地板上,靠樹皮和熊皮來取暖。
至於食物,他們沒有牛油、牛乳、蛋、水果和青菜,更沒有馬鈴薯,全靠野生動物和栗子為生。湯姆·林肯想養豬,但饑餓的熊總是把豬偷偷地掠去。
在印第安納那幾年,林肯遭受的貧困,恐怕超過後來他解放的千萬黑奴。
那個地區沒有牙醫,最近的醫生也在35裏外;因此當南茜牙疼時,老湯姆·林肯大概是仿效其他拓荒者的治法,先削一支木釘,對準有問題的牙齒,然後用石頭重擊釘頭。
早期在中西部有一種神秘的疾病叫做“牛乳瘟”,它對牛羊和馬是致命的,且有時整個村落的人也一並送命。沒有人知道它的起因如何,而一百年來它一直困擾著醫學界。直到本世紀初,才知道起因於動物吃了一種植物叫做白蛇根草,這種毒素即由於乳汁傳入人體。白蛇根草繁殖在多木的牧場和幽暗的峽穀中,至今依然為害人命。每年伊利諾伊州的農業部總要在州法院公布,勸誡農民除滅此種植物。
1818年秋天,這個可怕的禍害降臨到印第安納的鹿角山穀,毀滅了許多家庭。南茜幫忙看護獵人彼得·布倫那的妻子——他家的木屋隻離半裏遠。布倫那太太終告死亡,而南茜也被傳染了。她頭暈、腹部有尖銳劇痛。一陣嚴重的嘔吐後,她便被抬回家,放在那個樹葉和獸皮鋪成的床鋪上,奄奄一息了。
終於,南茜已無力抬起頭來了。說話微弱,她示意亞伯拉罕和妹妹靠近她。他們彎下身去聽她說話,她說——他們需要彼此和睦,照她所教導的方式生活,並且要敬奉上帝。
這些便是她的遺言,因為她的咽喉和整個內髒早已麻痹。她陷入昏迷狀態,終於在得病的第七天,即1818年10月5日,與世長辭。
湯姆·林肯將兩枚銅錢放在她的眼皮上,讓她瞑目。然後走進樹林砍下了一棵樹,劈成粗糙不平的板子,用木釘固定好,用這個粗劣的棺材,葬了南茜。
兩年前,他用雪橇把她帶到這個地方,而現在他仍用這個雪橇——他拖著她的遺體到四分之一裏外,一個多樹茂密的山丘頂上,未經禮拜儀式就把她埋葬了。我們永遠無法知道她的長相,因為她短暫的一生,幾乎全在幽深的森林中度過,很少與人接觸。
林肯逝世後,有位傳記作者想要探尋一些有關總統母親的資料,那時她已死去半個世紀了。他拜訪幾個曾經見過她而至今尚在的人,可是他們的記憶一如消失的夢境含糊不清,甚至對她的儀表外貌亦無法回憶。有人描述她為“矮胖的女人”;但有人說她有“纖瘦優美的體態”。有人認為她是黑眼睛,另一個人則說是淡褐色的,又另外一個人確信是綠中帶青。她的表兄弟丹尼斯·哈克斯曾經和她生活了十四年之久,說她有“淡色的頭發”,但再三追憶的結果,他推翻自己先前的說法,而認為她的頭發是黑的。
她死後60年來,甚至沒有一塊石頭標記她安葬的地點,因此,如今隻曉得她墳墓大概的位置。她埋葬在曾經養育她的舅父母身邊,卻不知3個墳墓中何者是她的。
南茜未死之前,湯姆·林肯建了一個新木屋,四麵有牆,但是沒有地板、窗戶,連門也沒有,一條肮髒的熊皮懸掛在進口處,屋內又暗又髒。
湯姆·林肯整天在森林裏狩獵,留下兩個沒有母親的孩子看家。莎蓮煮飯,亞伯拉罕則負責生火,並且要到一裏外的山泉去打水。沒有刀叉,他們便用手指,手又難得洗幹淨,因為取水不易又沒有肥皂。南茜自己能製造軟軟的灰肥皂——但是她留下的早已用光,小孩子不懂得如何製造,湯姆·林肯又不肯做,於是他們變得更肮髒了。
漫長寒冷的冬季,他們從不洗澡,也很少洗衣服,樹葉和獸皮的床鋪變得汙穢。陽光照不進來,他們僅有的亮光隻是火爐或油燈。我們從那些描寫邊境地帶木屋的書中,可以想象林肯的木屋是什麼樣子,它臭味撲鼻,充滿跳蚤,而且害蟲猖獗橫行。
這樣過了一年,連老湯姆·林肯也受不了;他決心續弦以便照顧家庭。13年前,他曾向肯塔基一位名叫莎拉的女人求過婚。當時她拒絕了他,而下嫁哈定郡的獄吏;如今這獄吏去世已久,留下三個孩子和一筆債。湯姆·林肯覺得如今正是重新求婚的絕好機會;因此他到小溪裏沐浴一番,用沙土揉擦他汙穢的雙手和臉,佩帶他的刀,直奔肯塔基。
當他到伊麗莎白鎮時,又買了一副吊帶,然後得意洋洋地吹著口哨,沿街走去。
那時是1819年,許多事情正在發生,一切都在進步,一隻輪船正橫過大西洋哩!
渴望讀書的山裏少年
“我成年時,所知並不多,僅僅能夠讀書寫字而已。我從未上過正式學校,我目前僅有的一點進步,都是平時因急切需要而學來的。”
林肯15歲時,他認得字母,並且能夠讀一點書,但很費力。他不會寫字。那年秋天1824年——有一位流浪的教師,來到比奇昂河一帶,在那裏開辦了一所學校。林肯和妹妹早晚得走4裏路,穿過森林,受教於安德爾·道西這位新教師。道西開辦一間所謂“朗誦”式的學校,孩子們要大聲朗讀,他認為這樣可以知道他們是否用功。他在室內踱來踱去,手執教鞭,見到有人靜默不語就是一鞭。既然他鼓勵喧嘩嘈雜,學生們便喊叫得一個比一個響,往往在四分之一裏外便可聽見喊聲。
上學時,林肯戴著一頂鬆鼠皮的帽子,穿著鹿皮褲。這條褲子短得可憐,褲腳離鞋麵甚遠,於是一段又瘦又青的脛骨,便暴露在風雪中。
上課是在一間粗陋的木屋裏,高度僅夠老師站立。沒有窗戶,每麵牆留些空間,糊上油紙,以便讓光線進來,地板和座位乃是用劈開的木頭所做的。
林肯讀的課文是選自《聖經》裏的章節,而字體則以華盛頓和傑弗遜的書法為楷範。他的筆跡酷似他們,十分流暢、清楚,人們都很欣賞,當時有一些不識字的人,常跋涉好幾裏路請亞伯拉罕寫信。
他逐漸對學習發生興趣了。在校的上課時間嫌太短,所以他把功課帶回家。紙張稀少又昂貴,所以他用木炭在板子上書寫。有時他就在刨平的木頭上麵作記號或計算,寫滿了,他就用刨刀刮去表麵,重新再寫。
因為買不起算術課本,他隻得向人借一本,將它抄寫在信紙上,然後用細繩縫合起來,如此便有了自己編製的算術課本。當他去世時,他的繼母仍然保留著這本書的好幾頁呢!
他有別於其他人的特質開始展露出來。他不僅能寫一些短評,有時甚至寫幾首詩。他把他的詩文拿給一位名叫威廉·伍德的鄰居指正,他把詩句背下來,然後朗誦給別人聽,但最引人注目的還是他的文章。有一位律師對於他的一篇關於國家政治的論文大為欣賞,就替他發表了。俄亥俄州的一家報紙,還將他有關禁酒的論文登出來。
當然這是以後的事了。他在學校的第一次作文,就是對於同伴們殘酷的戲謔有感而發的。他們常愛捉一些水龜,將熾熱的煤炭放在龜背上,林肯懇求他們不要這樣做,並且赤著腳踢開了那些煤炭。他的第一篇作文便是為動物求情,他年輕時已經表現出對受害者有深刻的憐憫心了。
5個月後他又就讀於另一所學校,但是時讀時輟——正如他所謂的“一點一點地學習”。
就這樣結束了他受正式教育的曆程,總計還不到12個月。
1847年,他在國會要填履曆表時,碰到一個問題:
“學曆如何?”他填寫:“不完整”。
他被提名競選總統後,說:“我成年時,所知並不多,僅僅能夠讀書寫字而已。我從未上過正式學校,我目前僅有的一點進步,都是平時因急切需要而學來的。”
那麼誰是他的老師呢?就是那些漂泊的老學者,他們相信巫婆,並以為地球是扁平的。可是,就在這些時而中斷的求學期間,他獲得了最寶貴的東西——愛好知識,渴望學習。
讀書給他展開了一個新奇、從未夢想過的世界。它改變了他,拓展他的胸襟和洞察力。讀書成為他最愛的嗜好。他的繼母隨身帶來了5本書:《聖經》、《伊索寓言》、《魯賓遜漂流記》、《天路曆程》和《辛巴達水手》,他如獲至寶似的閱讀著。他把《聖經》和《伊索寓言》放在身邊,隨時翻閱,這兩本書大大地影響到他的文體、談吐以及辯論的方式。
但是這些書遠遠是不夠的,他渴望閱讀更多的書,卻沒有錢。因此他開始借書、報紙或任何印刷品。他曾走到俄亥俄河邊,向一位律師借了一本修正的印第安納州法律,這是他生平第一次讀到《獨立宣言》和《美國憲法》。
他向鄰近的農夫借了兩本傳記,因他常常幫那個鄰居耕種,其中一本就是帕遜威姆斯寫的《華盛頓傳》。這本書簡直使林肯著迷,他一直看到天黑,再也看不見字為止,然後把書塞在木頭縫裏,翌日一早又拿起來看。一天晚上突起暴風雨,把書本浸濕了。書主拒絕收回,林肯隻好花3天時間去割草捆堆,以便償付。
在他的借書經驗中,收獲最多的是《斯克特教本》。這本書指導他如何作公開演說,並使他認識到西塞羅和狄摩西尼斯的著名演說辭,以及莎士比亞劇本中的人物。
他常常拿著《斯克特教本》,在樹下走來走去,高聲朗誦哈姆雷特對戲子們的吩咐,或模仿安東尼在愷撒屍首邊所作的演說:“朋友們!羅馬人!同胞們!請聽我說,我是來埋葬愷撒,不是來稱讚他!”
當他讀到對他特別有吸引力的段落時,若沒有紙張時他總是用炭寫在木板上。後來他做了一本粗糙的抄寫簿,用羽毛筆和漿果汁製成的墨水,寫下所有他喜歡的詞句。他隨身攜帶這本抄寫簿,用心研習直到他能夠背誦許多長詩或詞句。
當他到田園工作時也帶著書本,休息的時候,他就坐在柵欄上用功研讀。中午時,他並不是坐下來和家人吃飯,而是一手拿著玉米餅,一手拿著書本,兩腳抬得高過頭部,沉醉於書中。
每逢開庭時,林肯總要步行15裏到市鎮去聽律師們辯論。後來,當他在田間工作的時候,常會丟下鋤頭或幹草叉,跨上柵欄,複誦一些他在市鎮上所聽到的律師們的講詞。有時候,他還會模仿小比奇昂河教堂的保守派牧師大聲傳道的語氣。
亞伯還時常帶著一本《奎恩的笑話集》到田裏去;當他跨坐在木頭上高聲朗誦時,樹林的回聲好像在捧腹大笑;然而,雜草長滿了田間,小麥也變黃了。
那些雇用林肯的農夫都埋怨他懶惰,“懶惰極了!”他自己也承認。
“我的父親教我工作,”他說:“卻不曾教我愛它。”
老湯姆·林肯發出斷然的命令:所有這類愚蠢行為必須禁止。但沒有用,亞伯還是繼續講笑話和演講。有一天,當著眾人,老父親打他一個耳光,使他跌倒在地,亞伯哭了,但一言不發。父子間慢慢有了隔閡,至死不曾彼此諒解。雖然林肯在他父親晚年時,常寄錢給他養老,但1851年老人家臨死的時候,這個兒子並沒有去探望,“如果我們再相會,”他說:“恐怕會苦多樂少。”
1830年冬天,“牛乳瘟”又侵襲鹿角山穀,再一次帶來死亡。
心中又恐怖又沮喪,這個常流浪遷徙的老湯姆·林肯便處理掉他的豬和玉米,將他的農場賣了80美元,造好一輛笨重的牛車——載著他的家人和家當,叫亞伯執鞭,大聲向牛吆喝著,全家向伊利諾伊一個肥沃的山穀地帶出發了。
牛慢慢往前爬行兩星期之久,笨重的車子吱吱作響地越過山丘,經過印第安納陰暗的森林,又橫過荒涼寂寞、人煙稀少的伊利諾伊大草原,滿目皆是枯黃的長草。
在富協涅斯,林肯第一次看到印刷機;當時他21歲。到迪開特時,這批移民便露宿在法院前的廣場;而經過26年後,林肯還能把那一輛牛車所停留的位置指出來。
“當時我並不知道,我有足夠的見識做一個律師呢!”他說。
赫登告訴我們——
林肯先生曾把這段旅行敘述給我聽。他說地麵的冰霜還未完全化掉,白天路麵會融化,但一到晚上就又冰凍起來了,這樣便使牛車的前進非常緩慢而困難。沒有橋梁,因此若遇河流,隻得涉水而過,除非找到遷繞的途徑。清晨的溪流結著薄冰,牛每前進一步總要踏破一些。他們還帶了一隻小狗,它跟在車後跑。有一天那個小家夥跟不上牛車,等到大家都過了河,發現它丟了,便再往後尋找,卻看到它站在對岸,又叫又跳。流水衝著破碎的冰塊,那可憐的東西不敢渡過河來。若要掉轉牛車往回走,是劃不來的,因此大家為了趕路,就決定丟下它不管了。“然而我連一隻狗也不忍丟棄啊!”林肯訴說著:“鞋襪一脫,我便涉水過河,終於把那顫抖的狗夾在腋下,得意洋洋地帶回來,它欣喜若狂地蹦跳,用各種姿態表示它的感激,讓我覺得冒險是值得的。”
當牛車載著林肯一家橫過草原時,國會正慷慨激昂地爭論著:州政府是否有權退出聯邦政府?在那次辯論中,上議院的丹尼爾·韋伯斯特以響亮如洪鍾的聲音,發表了一場演說,這是後來林肯認為“美國演說中最優秀的楷模”,被稱為“韋伯斯特答感恩書”。其末尾有著名的幾句話,林肯後來奉為他自己的政治信仰:“自由與聯邦,現在和將來,一體而不可分割!”
這個旋風式的聯邦案件,要等到30年後才得以解決,但並不是靠能幹有為的韋伯斯特,也不是得天獨厚的克雷,更不是鼎鼎大名的卡爾恒,卻是一個笨拙又一貧如洗且默默無聞的人。他現在正向伊利諾伊州走去,穿戴著洗熊皮帽和鹿皮褲粗聲高唱著:“喂,哥倫比亞,快樂之地,若是你沒有醉,便是我見了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