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楊戩的臥底生涯1(2 / 2)

在開頭的三十年,我活的像個穿越眾一樣,那時候別說外國電影電視劇,連本描寫外國什麼樣的書都沒有,像包大人你,到了美國之後還覺得自己孤立在了一個陌生的環境,而兩千年前,我剛到巴勒斯坦地區的時候,那才是真正的兩眼一抹黑。我出生的比較晚,不像女媧神農他們經曆過補天什麼的,白種人這個東西,雖然經常聽老資格的神提起,但我以前從來都沒見過活的。一見之下,很難相信他們也是人類,外觀,語言,生活習慣,都跟我們差的太多了,而且我出來的時候,中國的經濟和科技都已經發展的不錯,至少有錢的老百姓已經住上了磚瓦房,穿的是綾羅綢緞,吃的是煎炒烹炸。就算是比較窮的,起碼也是布衣短打,可這些白種人還處在蒙昧狀態,衣食住行都還簡陋到不行,無論男女,穿的都是髒兮兮的袍子,也沒個款式做工之類的講究,吃的東西除了肉就是野菜,烹調方法除了煮就是烤,調味的東西除了鹽基本上就沒別的,連酒都造的酸不拉幾的。相比之下,我簡直就是從現在的北京上海回到六十年代去上山下鄉!

不過不管怎麼樣,這裏畢竟是人間,總比冷清的天庭熱鬧的多,經過了十年的遊曆,我走遍了歐洲大陸,慢慢熟悉了羅馬人,希伯來人,猶太人的生活,同時也暗暗佩服耶和華,在這麼小的一塊土地上,還把人類分成這麼多不同品種來混合管理,不同的民族還要使用不同的語言,他不累嗎?

遊曆大陸的同時,我一直暗暗留心耶和華在人類中的影響,卻發現情況跟軒轅老板那邊一樣,普通人類根本就不知道還有耶和華這麼一號人物存在,而且耶和華也沒有放出手下來打理人間事務,所以當時的白種人跟非洲部落一樣,盲目的崇拜著星星月亮黃鼠狼之類的自然精靈,並沒有形成比較統一的宗教信仰。但是以我們這邊之前掌握的情報,耶和華一直是一個很高調的家夥,很喜歡高高在上的感覺,當年初訪地球的時候,就曾經要求當時的人類對他膜拜,現在自己養了這麼多人,居然沒有自封為神靈享受萬民香火,這很不符合他的啊。

發現大部分人類都不知道耶和華是何許人也之後,接下來的二十年,我也不敢再去隨便打聽,萬一被耶和華的手下聽到風聲,知道耶和華的存在這一條就足夠暴露我的真實身份了。我隻好按照預定計劃,生活在耶穌周圍,設法接近他。

耶穌一直都很低調,除了長的異乎尋常的帥之外,從來沒有顯露出任何不凡之處,隻是作為一個非常普通的木匠,整天在作坊裏埋頭幹活,待人也十分謙和有禮。周圍的小孩子都很喜歡他,但成年人卻對他都抱持一種輕蔑的態度,因為他的母親尚未結婚就生下了他,卻死活不肯說出他父親是什麼人,結果被未婚夫退婚,又被親生父母趕出家門,帶著耶穌顛沛流離,雖然他們母子已經換過幾次居處,足跡差不多也遍布了歐洲大陸,但耶穌那張俊美的一塌糊塗的臉實在是太著名,知道的人非常多,所以不管他們搬到哪裏,不出小半年,周圍的鄰居必然都會聽說關於瑪利亞未婚產子的軼事,繼而對他們母子投來鄙夷的目光。很難想象吧?現在中國從歐美那邊學來了***和未婚同居,可是在兩千年前,耶穌的老媽卻因為未婚先有子遭到強烈的鄙視,抬不起頭來。

從耶穌十歲開始,我就一直在他身邊看著他長大,跟著他們母子不停的搬家,不停的更換身份,變換職業,如今又是二十年過去,他也三十歲了。作為β型白種人,他的壽命跟丙型人類差不多,都是百年左右,三十歲,差不多算是過了半輩子了,這三十年來,他除了幹木工活,就是跟鄰居們聊聊天,然後回家吃飯,睡覺。不交朋友,不找女人,生活簡單而枯燥,我的監視工作也是簡單而無聊。我甚至會想,如果他就這麼平凡的過完一輩子也不錯,我就可以在人間停留一百年,而且還算是完成了任務,多好!可是,有些事情真的是很不禁念叨,我產生這念頭的第二天一早,就有人來狂砸我的店門——現在我的身份是一個小小雜貨店的店主。

“猶大!快開門,快出來看啊!!”是彼得的聲音,他是隔壁麵包鋪的學徒,跟我很談得來,而猶大,你們都知道了,是我的化名。

“一大早的吵什麼啊。”我離開溫暖的被窩,很不情願的打開了店門,迎麵就是彼得那張興奮的發紅的臉。

“你快來看吧!耶穌在行神跡!”(百度搜索最強兵器阿甘可快速直達本書)溫馨提示:親愛的書友,強烈建議您,方便下次從本章繼續閱讀!(喜歡本書,請點擊推薦給其他書友一起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