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的相處,車隊裏的人都發現了一件事情,那就是秦鋒就是個姐控。
他對於雲輕有一種近乎天然的依賴,凡是雲輕說的話,就都是對的,凡是要雲輕要做的事,就都要達成。
用這兩個凡是來形容秦鋒,絕對沒有錯。
到了車上,雲輕把昨天做好的東西一擺,簡單地說了說規則,然後就拉著兩人玩了起來。
她做的東西很簡單,就是一副撲克牌,不得不說東海子雲的手工著實精湛,明明是木頭的,可是五十多張摞起來,居然和紙牌的厚度差不多,而且手感也很好。
撲克可以玩的遊戲太多了,不過雲輕隻教了最讓人上癮的一種,鬥地主!
這遊戲規則簡單,對抗性強,最容易讓人入迷。它雖然很考人的計算和謀略,可是運氣也很重要,比如說,萬一拿到一手前後不連沒有任何大牌的牌,那就是再算計也沒有用。
雲輕說了規則之後,先陪著柳清朗和秦鋒玩了一局,讓他們熟悉了一下規則。緊接著就正兒八經地開始玩了,不過鬥地主總有輸贏,如果沒有懲罰就沒有意思了,所以又規定輸了的人要往腦門上貼紙條。
夜墨等人都在外麵騎馬走著,隻聽車廂裏不時傳來毫無形象的大叫:“搶地主!”
“管上!”
“要不起!”
“過!”
不過兩三局的工夫,秦鋒和柳清朗就都熟悉了規則,玩得熱火朝天,夜墨幾人從車窗裏看了一眼,就見到三個人個個都是一腦門子的紙條,樣子可笑的要命,可偏偏又跟鬥雞一樣,瞪著眼睛出牌,隻希望多贏兩局能把自己腦門上的紙條給扯掉。
鬥地主這種事情,真的是特別有感染力,夜靜雅和吳寶珠坐在另一輛馬車裏,聽著雲輕車中的聲音,隻覺得心癢的不行。
昨天雲輕說是特別好玩的遊戲,到底是什麼遊戲呀,看車裏那些人玩得不亦樂乎的。
“寶珠,雲輕不知道又在弄什麼鬼,我們去看看吧,省得有什麼事情我們不知道,也影響我們的計劃。”夜靜雅說道。
這理由,冠冕堂皇的。
她們本來就想去,現在有了理由,立刻收拾東西到了雲輕的馬車上。
一上去,隻看了幾把,她們就被這遊戲給吸引了,鬥地主能在後世風靡那麼久,一上公車地鐵到處都是搶地主的聲音,魅力自然不是蓋的。
“雲輕,我要玩,帶我一個!”夜靜雅理所當然說道。
雲輕正好結束一局牌,眼睛一斜說道:“這可不太方便,這遊戲隻能三個人玩。”
“那你就別玩了!”夜靜雅自幼養尊處優,讓別人以她為優先,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
可惜,雲輕可沒那個義務寵著她,毫不客氣說道:“這遊戲是我想出來的,憑什麼我不玩?”
“你都玩了那麼久了,也該換人了!”夜靜雅說道,眼睛一個勁兒地往牌上瞄,明顯,真的想玩。
雲輕做出一副為難的樣子,問道:“真的想玩?”
夜靜雅立刻點頭:“路上無聊死了。”
“寶珠公主呢?”雲輕問道。她對夜靜雅可沒有什麼所求的,能把吳寶珠拉下來才是正事。
吳寶珠雖然也覺得這遊戲新奇,可是她畢竟有點腦子,沉吟著說道:“我先看看吧。”
雲輕也沒理會,說道:“其實光我們三個玩是有點自私,不過我倒是想了一個可以大家輪換著玩的法子。”
“什麼法子?”夜靜雅立刻問道。
“簡單啊,如果有人輸了,那贏的人就可以問輸的人一個問題,輸的人必須回答,而且要如實回答,回答出來了,就可以繼續玩下一局,但如果覺得回答不出,或者不想回答,就讓位,換別人來玩。”
說完,又補充一句,說道:“問什麼問題都可以,既可以問喜歡吃什麼,也可以問穿的小衣是什麼顏色。想玩,就回答,不想回答,就讓位,如何?”
雲輕這是把鬥地主和真心話結合在一起來玩了,不過這個法子回答問題全憑自願,沒有一點強迫,如果遇到不想回答的問題,那就不回答好了。
夜靜雅當即說道:“好,沒問題,就按這個方法。”
“既然用這個方法,那我們這點人就沒意思了,得人多才好玩。”雲輕眨眨眼睛:“沒準能聽到什麼八卦呢!我去把殿下他們都叫進來!”
一聽夜墨也會來玩,吳寶珠的心思立刻動搖了。
如果她贏了,就可以向夜墨問一些她想要知道答案的問題了,雖然夜墨不一定會回答,可是能和夜墨多說兩句話,那也是好的。
要知道,從出京至今,夜墨幾乎就沒怎麼和她說過話。
當下說道:“那不如我也參加吧。”
“歡迎啊,多多益善。”雲輕笑得十分和善,把妖孽太子祭出來,就不信吳寶珠不上鉤。
探著頭在外麵叫了一聲,十分殷勤地把夜墨、東海子雲、洛塵都請了進來。
這三人方才在外麵聽著,早已明白了大致的規則,隻是也知道這遊戲玩家隻有三人,因此不想進去和他們搶罷了,現在雲輕提出了輪換玩的法子,他們自然也不客氣。
這還不夠,雲輕甚至把荊遠帆和戰飛,還有幾個侍衛也拉了進來,反正夜墨的馬車足夠大,就是裝上二十來個人也不嫌擠。
隻是可惜這麼多人進來之後,這麼豪華的馬車,估計太子殿下是肯定不會再要了。
換了懲罰方法,之前貼紙條自然也就不算數了,雲輕三人快手快腳把自己一腦門子的紙條都給扒拉下來,頂著那些東西,實在是太醜了。
第一局沒有換人,還是雲輕、柳清朗、秦鋒三個。
雲輕搶到了地主,而且她對這遊戲熟,毫無懸念地贏了,看著柳清朗和秦鋒三人,雲輕笑眯眯問道:“你們還是處男嗎?”
問題一出,立時哄一聲炸了一片,雲輕這問題,也太勁爆了。
偏偏秦鋒還無所覺,大聲叫了一句:“是!”
他才十二歲,當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