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章 關於1998年度北京市科技進步獎勵工作的通知(3 / 3)

2.申報項目的資料及其附件是否齊全、合格,裝訂、打印是否符合要求。

3.申報項目的技術內容和效益計算是否真實,是否存在產權爭議。

4.主要完成單位、主要完成人資格及排序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存在異議。

(1) 主要完成單位是指對該成果的關鍵技術做出貢獻的單位,或者根據有關方麵的書麵協議規定的成果享有單位。

(2) 主要完成人是指對項目的完成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主要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方具備項目主要完成人的資格:

——總體技術方案或實施方案的設計者;

——技術創新點的提出者;

——關鍵技術和疑難問題的解決者。

各級行政領導幹部如符合上述規定,須由項目完成單位出具詳細書麵說明,經本人簽字後方可成為主要完成人。

5.是否重複報獎或多方報獎。

(三) 各推薦單位應在審查的基礎上,根據項目的創新性、科學技術水平和推廣應用情況等,參照相應的獎勵條件,客觀地寫明推薦意見和推薦等級。

(四) 各推薦部門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審查合格的項目資料彙總,填寫推薦項目彙總表(一式三份),連同軟盤、評審費等,一並報市科技進步獎評委會辦公室。

(五) 市科技進步獎評委會辦公室應對推薦項目再行形式審查,合格者提交市科技進步獎評委會專業評審組初評。

六、 其他事項

(一) 申報北京市科技進步獎的項目,必須是本地區或本係統、本部門的優秀科技成果。正在研究的項目,未通過鑒定或評審、評估、驗收的項目,有爭議的項目及已申報其他省、部級科技獎勵的項目,均不得申報北京市科技進步獎。

(二) 本市或中央在京有關單位或個人與國外學者合作完成的科研項目,如其主要學術思想由本市或中央在京有關單位或個人提出,科研工作以國內完成為主,在提供有關書麵證明材料,經本係統或本單位審查同意後,可申報市科技進步獎。

(三) 若申報項目含多個子項目,其中某子項目技術水平很高,不僅適用於本項目,還可以應用於其他方麵,且經實踐證明具有較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征得總項目主持者同意後可單獨申報;若某子項目技術水平雖很高,但僅適用於本項目,則不能單獨申報。在總項目申報時,須剔除單獨申報的子項目。

(四) 每個申報項目須提交三套材料和能反映本項目特點的彩色照片3—5幅,其中一套須按檔案管理部門的要求裝訂整理,並經本單位檔案管理部門審核蓋章。為實施計算機管理,申報項目須按要求錄入軟盤。

(五) 每個項目申報的同時,交納300元評審費,供專家評獎用。

(六) 凡申報一等獎和特等獎的項目,均需進行答辯,並按規定製作計算機答辯演示軟件。

(七) 1997年度北京市科技進步獎緩評項目,除申報材料不合格的需重新填寫外,其餘的僅補充相應的材料,並在彙總表中注明“緩評項目”,不需交納評審費。

(八) 請各單位務於1999年2月底前將申報材料報北京市科技進步獎評委會辦公室(該辦公室設在北京市科委成果處),逾期不予受理。

聯 係 人 :巴紀興、柯常取、王瑞丹

聯係電話:66153405、66153404

附:申報北京市科技進步一等獎答辯演示文件製作規範。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1998年10月25日

北京市科委行政執法責任製實施辦法

為貫徹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行政執法工作的決定》的精神,根據市政府法製辦、市人事局、市監察局、市檔案局聯合發布的《行政執法責任製實施方案》的要求,特製定本辦法。

一、 市科委係統凡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單位和組織(以下簡稱執法單位),都應當依照《北京市行政執法責任製實施辦法》建立和實行行政執法責任製。

二、 市科委法規處負責市科委係統執法單位建立和實行行政執法責任製的工作,並監督、檢查實行行政執法責任製的情況。

三、 市科委係統各執法單位應根據本單位業務範圍相對應的法規、規章的具體規定,建立相應的行政執法崗位,落實行政執法人員。

四、 市科委係統行政執法責任製,由市科委主管主任負責組織領導,把行政執法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審定行政執法年度計劃,協調解決行政執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負責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批,規範性文件的審核及行政複議的審定。檢查各單位年度執法工作情況,對各單位行政執法工作作出評估。

五、 市科委係統各執法單位負責人負責本單位內行政執法工作的組織與領導。負責本單位的執法工作計劃的審定及行政執法過程中的組織協調。對本單位的執法工作情況進行評估。對有關行政執法、行政處罰的重要情況及時向科委主管處室報告,由主管處室向主管主任彙報、請示。

六、 市科委係統各執法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的執法範圍製定年度執法檢查計劃,並組織經常性的,有重點的執法檢查工作,每年度初將執法計劃,每年年底將執法檢查情況報市科委法規處彙總上報。

七、 各執法單位每年應不少於一次對本單位的執法人員進行業務培訓考核。對考核合格者發給執法檢查證,持證上崗。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執法資格,收回執法檢查證。

八、 市科委法規處每年年底對本係統的執法單位的執法計劃的落實情況、執法人員培訓考核的情況進行考核評定。

九、 市科委係統各執法單位應當認真落實《北京市行政執法責任製實施辦法》的規定,並將各執法單位落實行政執法責任製的具體辦法報市科委法規處備案。

十、 本實施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