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受網友關注的涉案新聞就是王益受賄案的庭審了。不過,被關注的焦點好像並不在庭審,而在涉案的女明星。三大門戶網站在有關此案的首頁鏈接上均重點突出了劉芳菲與趙薇涉案。一宗涉案金額高達1196萬元的貪腐案件,就這樣被娛樂化了。
這也難怪媒體選擇,高官腐敗不敵明星秘聞,有著更深層次的問題。
傳播學上常說“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換到這兒,就成了貪官受審不是新聞,貪官牽扯出哪個明星才是新聞。網民對貪腐弊案的“審醜疲勞”,反襯出的正是貪腐嚴重的現實。如何以有效的製度推進反腐敗的深入,將是中國需要長期麵對的發展難題。
在一個多元化的社會裏,司法案件娛樂化不可避免。但嚴肅的司法案件隻剩下娛樂化,那就得引發重視了。娛樂遮蔽了司法本身,受傷害的不僅是法治,也包括明星。比如趙薇,從報道中看,她確實跟王益案沒有司法上的關聯,說她“涉案”真有點冤。而在網友之間爭議最大的劉芳菲,被確認在王益案發之前兩人曾經交往,並有“談婚論嫁”的經曆。這樣的八卦,上娛樂版麵沒啥問題。但在案件報道中,就應該隻是枝節。應當承認,無論是貪官、還是明星,都有戀愛的權利。一對單身男女間的情事,本無可指責。
劉芳菲的司法角色其實並不是王益的前女友,而是王益案的證人。據《法製晚報》昨日報道,劉芳菲在王益案中,作為證人親自出具證言,證實王益曾經收受李濤賄款,為自己償還房貸。案發後,劉芳菲退還了200萬元及利息。
刑事司法中的證人,是指知道案件情況,並就自己知情的部分作證的人。在中國這樣一個崇尚“無訟”的國度裏,公眾對證人的認識比起被告人來說,好不了太多。劉芳菲實則是以明星的身份承載了社會對證人的誤解。證人雖然涉案,但證人並非嫌犯。
在王益案中,劉芳菲需要被還原為證人,這宗貪腐弊案也需要還原到司法程序和法庭審理中來。當“司法”與“八卦”各自歸位之後,才能讓王益案的歸王益案,讓劉芳菲的歸劉芳菲。
編輯提點
“網民對貪腐弊案的‘審醜疲勞’,反襯出的正是貪腐嚴重的現實。”其實這話並不全麵。道理很簡單,要知道,每天娛樂界爆出的明星醜聞要比腐敗新聞多得多,大眾為什麼沒有“審醜疲勞”呢?還是範偉說得對:“挺嚴肅個事給整庸俗了”——嚴肅問題的娛樂化傾向,才是我們最應該嚴肅對待的問題。讓“司法”與“八卦”各自歸位,這才是正理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