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之實,事親是也。義之實,從兄是也。智之實,知斯二者弗去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
在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中,“智”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德目之一。《中庸》中把“智”與“仁”、“勇”並稱為“天下之達德”。“智”,也作知,即智慧、理智,所謂智者不惑。“智”的含義,古今基本相同,詳而論之,有以下幾層意思:其一,聰明;其二,智慧;其三,機智、謀略;其四,知識;其五,聰明、有智慧的人。“智”作為重要的美德,不僅得到人們的廣泛認同,而且已經內化為中華民族的一種基本精神品格。
明智或道德智慧,在西方古代和中世紀被當作是四樞德之一,在西方哲人中,柏拉圖已經有了四樞德的細目,在智、勇、節、義這四樞德中,柏拉圖認為智德第一,他認為智德是理性之德,是指揮之德。亞裏士多德在其《尼可馬克倫理學》第6卷中,對智德更是進行了更詳盡的論述。奧古斯丁認為智德的要義在於分辯善惡。托馬斯則把明智定義為“行為的正理”,它協助所有德行而且在其中運作。自托馬斯之後,西方對智德從理論上的探討就不太多了,隻是作為四主德之一加以實踐。
亞裏士多德分析了明智作為一種德性與人的認知上的“聰明”區別,闡明了明智與道德的關係,他認為“離開了明智就沒有嚴格意義的善,離開了道德德性也不可能有明智。”“德性使我們確定目的,明智使我們選擇實現目的的正確的手段。”他還區分了明智與智慧的差別,仔細分析了明智的構成要素,如“好的考慮”、“理解”、“體諒”等。提出“明智是一種同善惡相關的、合乎邏各斯的、求真的實踐品質。”
奧古斯丁說過,明智是一種知識,是一種關於追求什麼及避免什麼的知識。明智不完全等於人的理智即認知能力,但它確實又是人的社會生活理智,它存在於理智中,明智直接地屬於認知能力而非欲望能力,一個明智的人能真正的知道什麼是好,什麼是壞,並且知道了會去做,付諸行動去追求他認為真正所謂的好,避免他認為的壞。因此,明知是一種實踐理智。
智德是完善的中庸之德。托馬斯說:智德如形式,為一切行為之指南,是所有德行之基礎。所有德行無不表現“中庸”之美德,智德作為德行,本身也是一種“中庸”的美德。托馬斯跟隨亞裏士多德的中庸學說,把智德說成中庸的典範。智德因為遵循正直理智而不偏不倚,合乎分寸,使人避免偏激或不及。中庸不是調合兩極端,而是將兩極端化之問題恰到好處的處理。智德是實踐恰到好處、恰如其分之行為。
智在中國儒家的道德規範體係中,也被看作是智、仁、勇的“三達德”之一,以及仁、義、禮、智、信的“五常”之一。《論語·憲問》中說:“子曰:君子道者三,我無能焉:仁者不憂,智者不惑,勇者不懼。”孔子首度將“知(智)”與“仁”、“勇”並稱為“君子道者三”,後來,《中庸》則更明白地將三者並稱為“三達德”。孟子講仁義禮智四德包括智,到漢代董仲舒則明確提出了“五常”:“仁義禮智信”,而智德也是五常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