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記——
我想獲得全部的愛…...
要是,所有的人都死了,就好了……
我也會死,世界也會死去……
這樣,大家就不用分開了……
1/
第一次來到郊區。空氣清新的像剛下過雨。周圍是一望無際的青色麥田。風不經意的掠過耳畔,傾聽來自自然的美妙的合奏樂。
媽媽提著行李箱站在小路上,掏出手機準備打電話。
這種地方也會有信號嗎?
懷著這種疑問,我自顧自地向前走出幾步。
聽見。
“漠琳,你去哪裏?別亂跑哦。”
電話還沒有接通,媽媽煩躁的說。
我沒有回去。沿著這條小路走下去,沒走多遠看見一條小河,河的上麵架著一座小石橋,突兀的像月牙。這是生活在大城市的我不曾見過的。
我既興奮又有些緊張。快步跑上去。
“看,那邊有個陌生人。”
水中倒映出我的模樣。隨後聽見說話聲。
那是我身後的小孩子發出來的。
他們在石橋下,驚奇的看著我,像是看小醜似的。
我極其厭惡這種目光。披散的頭發由於低頭的緣故遮住臉上的表情。
我從石橋上走下來。
小孩子像是一直跟在我身後。
我走多快,他們就跟上。這種感覺就像明星碰到瘋狂粉絲一樣,有點約翰列農的意味。
這算是民風樸素嗎?
我聯係不到一塊兒去。
我走得越快他們跟的越快。這讓我覺得頭疼。可是初來乍到,以後還得生活下去,說不準不會見麵。如果現在喊跑他們,留下的不過是噓聲。我以後的生活還得拜托那些人呢。於是我隻好強迫自己走得更快。
“喂!你們幾個!”不同於孩子的聲音在我快速步行中突然響起。
我轉過頭。出於好奇。
跟在我身後的孩子們距離我隻有三米左右。他們跟我一樣轉過身,看像那名打扮清新的少女。
“喂,我說你們哪,這樣跟著人家很奇怪哦。會嚇到人家的。”少女走過來,像姐姐似的教育那幾個不懂事的小屁孩兒。
那幾個孩子很聽她的話。點點頭。退到了她的身後。
接下來就是一般邂逅的道歉了吧?
感覺怎麼像小說裏主人公的相遇呢?
我不由得笑起來。
“怎麼了?很可笑嗎?”少女走到我麵前,微笑著說,“真是不好意思,那些孩子沒有見過外人,所以可能覺得好奇吧?”
沒見過外人……?聽著這裏怎麼像個桃花源的地方。我不能理解這樣的解釋。
“我可以理解。我剛到這裏。”
偽善。我在心裏罵自己。
少女很高興得拉起我的手。
我有些受寵若驚。但沒有拒絕她的熱情。
“你好,我叫可翎,你呢?”
“漠琳。”
“歡迎來到這裏。”
我看她的表情,是不是高興過頭了呢?
可以被稱作興高采烈了。
難道隻是見到一個外人嗎?這種時候,不應該避而遠之嗎?住在城市這麼多年,出門見的都是陌生人,大家都是麵無表情地走自己的路,很難想象,一邊走路,突然蹦出一個人拉著你的手,而且非常高興。
這就是城市和郊區的區別吧。
我從可翎的口中得知,這裏其實並不是一個村莊,大家隻是單純的住在這裏。要說特點的話——必須要說的話,那麼就是,這裏的人少的可憐。大概隻有幾百人。所以說,這樣的地方,正好適合媽媽寫作。
簡直就非它不可呀。
我能預測到媽媽進入房子時的欣喜表情。
嗯。……嗯?我……似乎是忘記了一件重要的事情。
我現在跟著可翎做什麼?
——我停下腳步。
“怎麼了?”
她奇怪的看著我。
“我們……要去哪兒?”
我才來到這裏,現在不是應該跟在媽媽的身邊嗎?我在這裏做什麼!
她經過我的提示,也意識到我的愚蠢行為,不由得大笑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