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記——

我想獲得全部的愛…...

要是,所有的人都死了,就好了……

我也會死,世界也會死去……

這樣,大家就不用分開了……

1/

第一次來到郊區。空氣清新的像剛下過雨。周圍是一望無際的青色麥田。風不經意的掠過耳畔,傾聽來自自然的美妙的合奏樂。

媽媽提著行李箱站在小路上,掏出手機準備打電話。

這種地方也會有信號嗎?

懷著這種疑問,我自顧自地向前走出幾步。

聽見。

“漠琳,你去哪裏?別亂跑哦。”

電話還沒有接通,媽媽煩躁的說。

我沒有回去。沿著這條小路走下去,沒走多遠看見一條小河,河的上麵架著一座小石橋,突兀的像月牙。這是生活在大城市的我不曾見過的。

我既興奮又有些緊張。快步跑上去。

“看,那邊有個陌生人。”

水中倒映出我的模樣。隨後聽見說話聲。

那是我身後的小孩子發出來的。

他們在石橋下,驚奇的看著我,像是看小醜似的。

我極其厭惡這種目光。披散的頭發由於低頭的緣故遮住臉上的表情。

我從石橋上走下來。

小孩子像是一直跟在我身後。

我走多快,他們就跟上。這種感覺就像明星碰到瘋狂粉絲一樣,有點約翰列農的意味。

這算是民風樸素嗎?

我聯係不到一塊兒去。

我走得越快他們跟的越快。這讓我覺得頭疼。可是初來乍到,以後還得生活下去,說不準不會見麵。如果現在喊跑他們,留下的不過是噓聲。我以後的生活還得拜托那些人呢。於是我隻好強迫自己走得更快。

“喂!你們幾個!”不同於孩子的聲音在我快速步行中突然響起。

我轉過頭。出於好奇。

跟在我身後的孩子們距離我隻有三米左右。他們跟我一樣轉過身,看像那名打扮清新的少女。

“喂,我說你們哪,這樣跟著人家很奇怪哦。會嚇到人家的。”少女走過來,像姐姐似的教育那幾個不懂事的小屁孩兒。

那幾個孩子很聽她的話。點點頭。退到了她的身後。

接下來就是一般邂逅的道歉了吧?

感覺怎麼像小說裏主人公的相遇呢?

我不由得笑起來。

“怎麼了?很可笑嗎?”少女走到我麵前,微笑著說,“真是不好意思,那些孩子沒有見過外人,所以可能覺得好奇吧?”

沒見過外人……?聽著這裏怎麼像個桃花源的地方。我不能理解這樣的解釋。

“我可以理解。我剛到這裏。”

偽善。我在心裏罵自己。

少女很高興得拉起我的手。

我有些受寵若驚。但沒有拒絕她的熱情。

“你好,我叫可翎,你呢?”

“漠琳。”

“歡迎來到這裏。”

我看她的表情,是不是高興過頭了呢?

可以被稱作興高采烈了。

難道隻是見到一個外人嗎?這種時候,不應該避而遠之嗎?住在城市這麼多年,出門見的都是陌生人,大家都是麵無表情地走自己的路,很難想象,一邊走路,突然蹦出一個人拉著你的手,而且非常高興。

這就是城市和郊區的區別吧。

我從可翎的口中得知,這裏其實並不是一個村莊,大家隻是單純的住在這裏。要說特點的話——必須要說的話,那麼就是,這裏的人少的可憐。大概隻有幾百人。所以說,這樣的地方,正好適合媽媽寫作。

簡直就非它不可呀。

我能預測到媽媽進入房子時的欣喜表情。

嗯。……嗯?我……似乎是忘記了一件重要的事情。

我現在跟著可翎做什麼?

——我停下腳步。

“怎麼了?”

她奇怪的看著我。

“我們……要去哪兒?”

我才來到這裏,現在不是應該跟在媽媽的身邊嗎?我在這裏做什麼!

她經過我的提示,也意識到我的愚蠢行為,不由得大笑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