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動手(2 / 2)

王學斌檢查了一下四周的動靜,然後快步離開。

王學斌徒步走了一條街,在另外一條街,攔截了一輛出租車,一刻鍾後,在另外一條街下車,繼續徒步五分鍾,來到高培森家附近。

此時,高培森正在家裏呼呼大睡。

這一段時間,對於高培森來說,絕對不是什麼好日子。

那一天,高培森去QZ市辦事,中午喝了酒,人就有些不清醒了,後來和王學斌的父親產生了一點矛盾,高培森的脾氣比較暴躁,所以脾氣一上來,就是對王學斌的父親動手了。

王學斌的父親那裏是高培森的對手啊,被高培森暴打了一頓,連帶著王學斌的母親也是被高培森打了。

高培森動手也是不知道輕重的,把王學斌的父母都的打的比較嚴重。

高培森當時也是知道事情不好了,所以連忙逃走,當時就是乘坐客車趕回的金川市。

等到他返回到金川市的時候,人終於是清醒過來,這個時候,高培森又是後怕又是後悔,他非常的後悔自己喝酒打人的事情,畢竟這件事太嚴重了,他幾乎是不可能躲過去的。

高培森是警察,對於辦案的情況也是了解的,以他做下的案子,留下了那麼多的證據,怎麼可能還會找不到他了。

所以高培森知道自己完蛋了。

高培森當時是在猶豫,是不是要自首算了,至少自首的話,罪名是可以減輕一些的。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高培森接到了一個電話,電話是從QZ市打過來的,很明確的告訴高培森,高培森的案子,他們全部都是知道了,並且還會插手過問,對方會插手的原因,是因為和被害人的家屬有仇,所以要借機報複對方。

高培森的案子,他們是會幫忙做手腳的,高培森自己也是要做好手尾。

什麼手尾呢?當然是不在場證據了,雖然有打人的照片和影像留下,可是畢竟不是留下的身份證,高培森要是能夠證明自己不在現場,那麼很多事情就都可以遮掩過去了。

高培森是警察,對於有些事情自然是知道應該怎麼做的。

有了對方的幫忙,高培森再做一些手腳,那麼這個案子,想要查到高培森的身上,那就不容易了。

在良心和自由之間,高培森選擇了自由,所以他沒有去警察局自首,反而是做起了安排,證明自己在打人之前,就已經是乘坐客車返回的金川市。

他都已經是不在現場了,那麼凶手,自然也就不是高培森了,那個凶手,最多也隻是和高培森長的像而已。

你不能說因為長的像凶手,他就是凶手了。

這個社會可是要講究證據的。

單憑高培森這樣的手段,當然是逃脫不了法律的製裁,可是有了QZ市那些人的幫助之後,這個案子果然是沒有查到高培森的身上。

高培森對此又是慶幸,又是高興。

這幾天,高培森的心情,自然也是極為放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