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國挑戰大國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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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偉玉
在國際政治領域,人們大多認為是大國“縱橫天下”。不可否認,大國間的“鬥”與“合”、“爭”與“離”,奠定了國際政治的基本格局。小國之間的爭鬥,由於影響力有限,通常難以引起更多關注。還有一種情況是大國與小國之間的不對稱較量,其中常常是小國占上風,這種爭鬥結局的反常識性,反而引發更多關注。
戰後,國際政治中的不對稱衝突有增多的趨勢。在不少情況下,是弱小國家向實力強大的大國發起挑戰,並最終在較量中獲勝。根據有關學者對世界上不對稱衝突結果的研究統計,當關係到弱者的核心利益時,以弱勝強的比例達到了63.9%。在當今的國際關係實踐中,也不乏小國挑戰大國的事例。前些日子緬甸對中國的挑戰——政府軍機炸彈落入中方境內造成中國平民死傷事件,就是典型的以小博大。
為什麼緬甸敢於挑戰中國?對這一問題的分析和討論,歸納起來主要有三種觀點:一是,由於中緬是接壤鄰國,緬甸炮彈落入中國境內難以避免。二是,緬北的果敢同盟軍故意在中緬之間製造誤會,想借中國政府向緬甸中央政府施壓,以從中得利。三是,緬甸對自身戰略地位的估計、尤其是其戰略地位對於中國重要性的估計,使得緬甸敢於挑戰中國。這些觀點有一定道理,但是均沒有切中實質性原因。筆者認為,緬甸之所以敢如此挑戰中國,源於緬甸中央政府軍對緬北果敢同盟軍的打擊和圍剿行為產生的結果,對緬甸政府的利益價值度非常大而對中國的利益舍棄度中等偏大所決定。筆者借鑒謝曉光和嶽鵬兩位學者在《小國挑戰大國的原因和策略》一文中提出的概念和模型進行具體分析。
兩位學者將小國利益價值度定義為:某項特定利益在小國整體利益中所占的比重,即小國的利益價值度= 某項特定利益/小國整體利益。可分為五個級別:利益價值度極高(關係到國家或民族生存與國家安全、政權穩定、領土完整);利益價值度高(關係到國家整體經濟利益或文化利益);利益價值度中等(不威脅國家生存的部分安全利益,以及部分經濟和文化利益);利益價值度一般( 涉及國內少數群體的經濟文化利益);利益價值度低( 基本不涉及國家利益) 。某項特定利益在國家整體利益中比重越大,其利益價值度就越高,進而小國為獲得該項利益願意支付的成本就越高。
兩位學者將大國的利益舍棄度定義為某項利益對大國來說可被放棄的程度,即大國的利益舍棄度=(大國整體國家利益-某項特定利益)/大國整體國家利益。大國的利益舍棄度也分為五個等級:極高、高、中等、較低、極低。大國的利益舍棄度越高,小國得手的概率就越大,其采取主動挑戰行為的可能性也越大,二者呈正相關關係。
模型裏麵還有一個外部幹涉的變量,但是對於分析緬甸這個案例來說,並不存在外部幹預和外部援助的情況,因此取值為零。由此筆者將其模型轉化為:挑戰程度 =小國利益價值度×大國利益舍棄度。利用這個模型分析上述案例,那麼緬甸挑戰中國的程度=緬甸的利益價值度×中國的利益舍棄度。
具體來說,緬甸中央政府軍對果敢同盟軍的打擊和剿滅,對緬甸屬於利益價值度極高的一項利益——關係到緬甸中央政權的穩定、國家的統一等,那麼緬甸為獲得該項利益願意支付的成本也就越高,包括承受對中緬關係產生的負麵影響和摩擦的代價。
而緬甸對於中國是否采取行動的判斷,則來自於其對中國的利益舍棄度大小的分析。對大國來說,某項利益的重要性越低,其利益舍棄度就越大,那麼大國就越會采取容忍和退讓的策略,這樣小國得手的可能性就越大。在緬甸看來,其北部的戰火、衝突會影響到中國的一些利益,但這些利益對中國來說屬於中等和偏小程度的級別,因此緬甸可以判斷,在這樣的情況下中國將會采取容忍和退讓的策略,所以它就敢不顧對中國帶來的損害,肆無忌憚地在中緬邊境地區對果敢同盟軍進行打擊,最終導致炸彈落入中國境內造成中國平民死傷。
中國周邊小國眾多,類似的情況時常出現。對中國來說,應當強調維護自身利益的強硬立場,在增強與周邊國家對話的基礎上,防止周邊某些國家利用這種心理和策略,不斷挑戰中國,造成對中國利益的蠶食和事態不斷升級。對於小國來說則應該記住,大國不會永遠妥協和退讓,不要碰觸和挑戰大國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利益,否則將帶來其無法承受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