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最新保險法規彙編(六)(1 / 3)

第二十七條企業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從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提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從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提折舊。

第二十八條企業應當按季(月)計提折舊,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按固定資產原值、預計淨殘值率和分類折舊年限(或規定的總工作台時)計算確定。

淨殘值率按照固定資產原值的確定,個別企業某些固定資產淨殘值比例低於30%的,由企業自主確定,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在規定的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年限的確定資產折舊年限,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第二十九條固定資產的折舊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進較快或使用壽命受工作環境影響較大的固定資產,經財政部餘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企業按照上述規定,有權選擇具體的折舊方法,在開始實行年度前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須在變更年度以前由企業提出申請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

第三十條企業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計入當期成本。修理費用發生均衡的,可以采用待攤或者預提的辦法,並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第四節現金資產

第三十一條現金資產包括庫存現金、庫存金銀、存入中央銀行的法定存款準備金和備付金、存放中央銀行與同業的款項以及其他形式的現金資產。

第三十二條庫存現金必須做到賬麵餘額與庫存金額相符,企業應認真做好現金的保管、押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現金的內部控製製度。

企業發生的出納長短款、結算業務的差錯款等,按照規定程序,分別計入企業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第三十三條企業發生金銀、外彙買賣時,因價值、彙率變動與賬麵的差額,列入當期損益。

第三十四條企業應按規定向中央銀行繳存存款準備金和備付金,少交準備金而造成的加息,在企業的稅後利潤中支付。

第五節放款

第三十五條企業放款應當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建立健全放款的發放目管理和監督的控製製度,並嚴格執行國家的利率政策,按期回收放款的本金和利息,同時接受金融管理機關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第三十六條企業放款本金按實際發生額計價,並按國家規定的適和計息期限計算應收利息,計入當期損益。

第三十七條貼現放款按貼現票據的麵值計價,利息和手續費部分計入期損益。

第三十八條企業發放的抵押放款,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依法對抵押物進行處理後取得的淨收入,高於放款本金的部分計入當期損益;低十故款木金的部分,按規定程序報批後,從提取的呆賬準備金中核銷,應收利息與實收利息的差額從壞賬準備金中衝減。

第三十九條企業辦理租賃業務按下列規定處理:

辦理融資租賃的租賃資產以總成本計價,包括租賃資產的價款、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包裝費等。企業收取的租賃收入按規定計入當期損益。

辦理經營租賃的租賃資產按原值計價,企業在辦理租賃業務中取的牧入,按規定計入當期損益。

第四十條對子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的放款4企業耍認真查日;抅保人的放款要依法追究擔保人的責任,對因本企業工作人員過失造成的放款損失,應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四十—條企業逾期(含展期後)半年以上的放款作為逾期放款,其中逾期(含展期後)三年以上的放款,作為催收放款管理,應收利息不再計入當期損益,實際收到的利息計入當期損益。

第四十二條企業發生的呆賬放款要按規定的核銷條件、核銷辦法和審批權限從呆賬準備金中核銷,呆賬準備金僅限於核銷放款本金,其應收利息已計入損益的衝減壞賬準備金。

第六節證券及投資

第四十三條企業根據國家有關財政、金融政策和法規,可以采用購買有價證券或者以現金、實物、無形資產向其他單位投資。企業對外投資包括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

企業不得以國家授予的經營特許權對外投資,也不得在成本或者營業外支出中列支對外投資款,企業對外投資不得擠占應上交國家的稅金和利潤。

第四十四條企業的對外投資按投出時實際支付或者經評估確認的金額計價。

企業購買有價證券,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括已宣告發放股利或應計利息的,應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扣除已宣告發放的股利或應計利息計價。

企業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須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投出的資產進行評估並按評估確認後的價值計價。

第四十五條企業購買的有價證券按經營目的不同,分為投資性證券和經營性證券。投資性證券是指企業以長期持有,到期收回本息,以獲取利息或股利為目的而購入的有價證券。經營性證券是指企業通過市場差價為目的而購入的有價證券。

第四十六條企業出售經營性證券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等確定其實際成本。計價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企業出售經營性有價證券實際收到的價款與賬麵成本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第四十七條企業購入投資性證券按有價證券麵值和規定利率計算應收?利息,分期計入損益。

企業中途出售投資性證券的實收款項與賬麵成本和應收利息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第四十八條企業購入折價或溢價發行的債券,實際支付的款項與票麵值的差額,應在債券到期以前,分期衝減或增加債券利息收入。

第四十九條企業對外投資分得的股利或利潤,計入投資收益,補交所得稅。企業依據合同、協議規定到期收回或因被投資企業清算而收回投資額與賬麵價值的差額,如為淨收益,計入投資收益;如為淨損失,衝減投資風險準備金;第五十條企業以現金、實物、無形資產和購買股票方式進行長期投資,對被投資單位沒有實際控製權的,對外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製權的對外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采用權益法核算的,被投資企業的所有者權益增加,企業要按所占比例增加對外投資。企業收到分來的投資收益時,相應減少對外投資。

第七節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及其他資產

第五十一條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著作權、租賃權、土地使用權、商臂和非專利技術等。

第五十二條無形資產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

(一)投資者作為資本或合作條件投入的無形資產,按評估確認或合同約定的價值計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