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琬一愣,一時沒反應過來。
外婆說:“你下午不是說,你買戒指時見著一個女孩跟你長得挺像嗎?我想起來了。你二姨有個女兒送人了。我記得你二姨年輕的時候,跟你媽長得可像了。後來她是長胖了。你呢,長得像你媽媽。你說,那姑娘會不會就是你二姨的小女兒?”
舒琬後悔自己嘴快,把這事跟外婆說了。她趕緊說:“其實也沒那麼像,就是個子挺高的。”
外婆深深看了舒琬一眼,沒再說話。今天下午,舒琬還在自己跟前說什麼“一模一樣”,這才半個下午的時間,就改了口風。想必,有內情。
“在哪呢?回頭我去看看。”丁明來了興趣。
“明,你好奇什麼?”蘇莉瞪了他一眼,說。
丁明撇嘴,說:“說不定,真是我那個被一生下來連口母乳都沒喝,就被送人的可憐小表妹呢。”
“你管呢?!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自己家的日子都過不靈清,還操那麼多心幹嘛?”蘇莉嗬斥道。
自打知道自己的兒子曾染上賭癮,差點把整個家都拆散了,蘇莉一下子就看開了。她現在清楚知道,自己該抱的大腿是誰。明擺著,這個舒琬不想讓別人接觸那個女孩,那麼,她願意配合舒琬。
“吃飯、吃飯!趕緊吃完,收拾屋子去!”丁大崗用筷子敲了敲碗,說。
家庭規矩,都是給小孩子製定的。記得舒琬小時候,有一回她餓極了,拿筷子敲了下碗,大舅一把奪過她的筷子往地上一扔,筷子在水泥地麵上彈出去好遠。他瞪著眼珠子警告她,她若是以後膽敢再拿筷子敲碗,就把她趕出丁家大門;用筷子敲碗,是討飯相(乞丐別稱)。
這頓飯,在大家的沉默中吃完。
之後,外婆一家告辭。
丁湘、舒琬、齊同他們,陪著送到門口。
之後,舒琬想回去幫著一起收拾碗筷,丁湘朝她使了個眼色,小聲說:“這有我和你童姨呢,不用你。齊同等了你好一會,你們出去轉轉吧。”
之前眾人吃飯的時候,齊同一個人坐在客廳看電視。
舒琬瞥了齊同一眼,發現他正一臉期待看著自己。
舒琬笑了,說:“行。”
齊同臉上展露燦爛的笑,說:“阿姨,那我開著車,帶著舒琬轉一轉,一會就回來。”
“嗯,好的,你們玩去吧。”丁湘笑著說。
舒琬在前麵走,齊同跟在後麵。
待見丁湘回身進屋了,齊同快走兩步,伸手牽住舒琬的手,說:“媳婦!”
“幹嘛?”舒琬笑著,轉臉看他。
齊同湊在舒琬的臉蛋上,輕輕親了口,說:“媳婦,我恨不得馬上、立刻結婚。”
舒琬笑著說:“你急啥?我不早就是你的人了嗎?”
齊同撇嘴,說:“不一樣。我現在隻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舒琬伸腳踹了齊同一腳,說:“你才是物!”
齊同跳著腳,說:“對對對,我是物,你不是。換言之,我是東西,你不是東西。”
“你才不是東西呢!”舒琬伸手,使勁擰了下他的胳膊。
擰得齊同齜牙咧嘴疼,心裏卻像蜜一樣甜。
透過廚房的窗,丁湘和童姨兩人,微笑著看著外麵的年輕人打打鬧鬧。
“真好啊……”童姨說,“太太,這下您和老爺可是省心了。”
“是啊,真好……”丁湘低聲說,眼神中卻透著擔憂。
*****************
舒琬和齊同,正式進入同居生活。
舒琬不肯搬回冬霖郡去住,她的理由是,搬進去容易,再搬出來就難了;她自由慣了,已經不適合在父母眼皮底下生活了。
齊同喜憂參半,便以保護舒琬人身安全為借口,找人把舒琬家的鎖,換成了目前市麵上安全係數最高的指紋鎖,並堂而皇之地,在門上留了自己的指紋,並把自己的東西也都搬進了舒琬家。
清晨被早安吻喚醒,晚上被晚安吻催眠,兩人的日子,掉入了蜜罐中。
為了不影響自己的生活、工作,舒琬逼著齊同約法三章:
第一條,不得接送舒琬上下班;
第二條,沒有十萬火急的事,上班時間不得打電話,有事可微信;
第三條,某事不可太頻繁,每周最多三次,每晚最多兩次;
第四條,周末各回各家,各找各媽,不可整日膩歪在一起;
第五……
第二十九條,以上條款若有任意一條違反,舒琬皆有權利即時將齊同清趕出屋;
第三十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白紙黑字,經雙方簽字後,貼在兩人的臥室牆上。
齊同每每眼神哀怨,盯著約法三章唉聲歎氣,舒琬都當看不見、聽不見,背過身捂嘴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