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很深,需要很好的手感才能感覺出來,如同感覺幾層棉被下的一顆豌豆。
東西放置的很巧妙,似乎在左胸一根肋骨的下麵,正在心髒的上方,不僅外觀不明顯,就是簡單的摸索也不會輕易發現。
米婭拿出匕首,輕輕的劃開皮膚,雖然已經死了很長的時間,但是還是有沒有凝固的血液流出。但是已經比活人好多了,不會鮮血四溢,影響視線。
米婭小心翼翼的撥開皮膚組織,終於看到了一個附著在肋骨內側的膠囊狀物體。
米婭將膠囊取下來,清洗一下,放在了放大鏡下麵。
三個人仔細觀察一番,驚歎不已。
這是一顆炸彈,雖然體積很小,但是裏麵裝的是高爆炸藥,引爆的話會輕易把一個人的胸腔炸成肉醬。如果是放在心髒上方,更是會瞬間致命。看起來這是為了用來控製這個人的方法。
膠囊炸彈雖然小,但是還是有很多可以辨識的地方,造型、文字、圖案、電子機械構造等等。
此刻王子和米婭正在仔細研究膠囊炸彈上的文字圖案,希望能有所收獲。林傑卻是站在一旁沉思,怎麼會這樣?
“王子,不要看了,這個炸彈快被引爆了,你趕緊找地方處理一下。”林傑突然命令道。
米婭和王子都疑惑的看著林傑,老大怎麼會知道這個膠囊炸彈快要爆炸了?難道老大認識?
王子回答道:“老大,這裏還沒有準備專門的爆破設備,要不找一個鐵箱子裝著埋起來。要是直接這樣引爆動靜太大了。”
這裏雖然是別墅區,每一棟之間都隔得比較遠,但是炸彈爆炸的聲音還是很有穿透力的,引來不必要的麻煩就不好了。
林傑一想有道理,米婭和王子不一定見過這個東西,但是自己知道它的威力。這個膠囊炸彈雖然體積很小,但是直接引爆的破壞力比一顆高爆手雷更大,這是宇宙邊緣的一個研究成果,自己知道一些。
“埋在地下也不妥,這個別墅有槍嗎?”林傑問道。
“有一些,應該夠用。”王子有點不好意思。自己這些人都是視槍如命,從小玩槍的人。但是華夏境內的槍支管理異常嚴格,王子費了很大的力氣才搞來幾支,都是普通貨色,以老大的眼光不一定看得上。
林傑說道:“你趕緊把這個東西扔到你的遊泳池裏,然後用槍射擊引爆,記得用高爆子彈,記得用消音器。記住動作快點,隻有幾分鍾時間了。”
“是的,老大。”王子立刻拿著膠囊炸彈出了地下室。
“哥,這是……”米婭問道。
“等王子回來一起給你們說。”
林傑說完話愣了一愣。米婭叫自己“哥”,自己有多久沒有聽見她這樣叫自己了?太久了吧。還記得小時候那個一步一步跟在自己身後,或留著鼻涕、或牽著自己衣服的小女孩,甜甜的叫著自己“哥哥哥哥”的小女孩,現在已經長大了,成為了世界第一流的殺手,也長成了一個美麗的女人。
自從離開地獄營,自己進了閃電,就和米婭的交流越來越少。後來她去了夜狐,失去了童年的天真快樂,變成了一個冷血殺手。
漸漸成長的她,也逐漸有了自己的想法。雖然後來自己也去了夜狐,但是似乎和米婭疏遠了,還是她故意在疏遠自己,即使見到自己,也隻是叫“宙斯”,即使在私底下,叫自己“哥哥”的聲音也冷淡許多。
待到後來發生的事情,自己幾乎沒有在見過米婭。自從上次她受傷找到自己到今天,她似乎都沒有叫過自己,而先居然在叫自己“哥”。她是什麼樣的想法呢?
米婭心中也是思緒萬千,小時候可能把林傑當做自己的哥哥,但是漸漸長大的自己也會有自己的少女情懷。而她,愛上的,是自己的“哥哥”。
一方麵是自己的哥哥,一方麵是自己的內心,小小少女怎會明白應該怎麼樣處理這樣複雜的事情,所有她選擇逃避,盡量避開林傑,不見到他,才能抑製自己悸動的心情。
但是真正的愛情豈是會就這樣死去,反而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越來越深。漸漸地,米婭發現自己已經愛的不能自拔,不是對哥哥的愛,而是對自己的愛人。
看著他墜入愛河,自己也會一樣的幸福,甚至對她的愛人也同樣的愛;看著他內心痛苦,自己比他更痛苦百倍,卻不能說出來;聽說他選擇逃避,沒有了她的消息,自己滿世界瘋狂的找他。
終於,自己再見到他了,滄桑、深沉、平靜、睿智,這是自一生的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