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4】江南暗戰2(1 / 3)

鴻德三年元月,大明正式頒布了《大明錢法》,規定大明境內隻有一種錢幣是合法的:就是前身為遼東幣,現在為大明寶鈔的紙幣。這種錢幣各地商家必須無條件接受,之前的各種錢幣在三個月之內可以到各地興業錢莊兌換,三個月之後統統作廢,製作、使用、販賣其他錢幣的,一律為非法。一經查出,斬立決。

與《大明錢法》一起頒布的,還有《大明鹽法》、《大明商法》、《大明工法》、《大明市舶法》、《大明教化法》、《大明軍法》、《大明吏治法》等一係列新頒布法律。

其中鹽法、商法最觸動以東林黨為首的江南文官商業集團的利益,江南又是東林黨的大本營,於是揚州鹽商和南京、蘇州、杭州一帶的大商家聯合東林黨再朝中的一些官員,發起了抵製新法的運動。

首先,這些奸商們采用拒用新錢,堅持用現銀交易的方式來抗拒新法。奸商們叫囂“北軍進得了應天,北錢進不了應天”

新上任的應天總督乃是大名鼎鼎的洪承疇,為了應對奸商們的詭計,盡快推廣新錢。洪承疇采取的辦法是:衙門俸祿、軍隊軍餉、國營工場如軍械局等部門的工匠工錢和官辦學堂的教員工錢首先使用寶鈔支付,同時加緊舊錢換新錢的工作。

崇禎末年,市麵上各種錢幣泛濫,良莠不齊,百姓要求擺脫劣幣像要求擺脫瘟疫一樣迫切。南京總督府宣布舊錢為非法之後,收兌舊錢的工作進行得異常順利。在新錢和舊錢之間,老百姓雖然選擇了新錢,但他們更相信銀子、黃金和實物,一拿到寶鈔,就趕緊拿去買米、調換現銀,根本不敢放在手裏過夜。奸商們則相信工不如商,商不如屯。隻要有本事吃進,等新朝廷稍一妥協,他們就可以賺到成倍的利潤。

於是蘇州、南京、揚州、杭州幾大商行聯合起來拒用寶鈔,同時一些小商販也紛紛效法,在這種情況下,大明寶鈔成了早出晚歸者,每天早上剛發出去,到了晚上幾乎又全部回到興業錢莊來了。大明寶鈔的生存受到了威脅,正常的商品流通遭到破壞,一些手工工場的正常生產秩序受到極大的影響。洪承疇情急之下,設法弄來了十萬兩現銀,讓手下偷偷的往外出貨,試圖讓瘋漲的銀價回落。但是結局卻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杯水車薪。

隨後,事態進一步惡化。江南之地由於商業、手工業發達,許多田地都用來種植經濟作物而不是糧食作物。所以糧價一直維持在較高的價位,奸商乘著官府焦頭爛額之際,乘機哄抬糧價,搞的江南各地糧價飛漲,百姓怨聲載道。

洪承疇也不是無能之輩,於是趕緊又設法調來一大批糧食應急。可是五十多艘漕運糧船到了下關碼頭卻沒有人來卸貨。一打聽才知道,腳夫人們都要受現銀做工錢才肯卸貨。洪承疇無奈之下,隻能調來兵馬搬運糧食。

這時,奸商又乘機煽風點火,造謠說官府隻給軍隊和當官的發糧,百姓就任他們餓死。於是百姓紛紛湧到下關碼頭搶糧,與軍隊發生激烈衝突。

洪承疇實在沒辦法了,決定使用雷霆手段,但是考慮到這些奸商背後都站著不少江南著名的士紳,有些人還與自己同朝為官,於是洪承疇隻能先將情況上報在北京的宋友亮。三之後,宋友亮給洪承疇回了一封信,說道:非常事用非常手段,不能什麼事都寬大,不然天下人會以為我們被幾個奸商還嚇住了。朝廷有的是錢糧布帛油鹽,更重要的是咱們做的事是有利於百姓的,隻要百姓站在我們這邊,就什麼都不怕。並且還賜給洪承疇一柄尚方寶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