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還是按照小時計算,暫時一小時500塊,不過是每個月發一次。”林清荷淡淡的說道。
“什麼?五百塊?”林飛吃驚道,一個小時五百塊,這跟白拿有什麼區區別。
林清荷嫵媚地瞪了一眼林飛,嘴角一挑道:“怎麼,嫌少啊?我都說了這隻是暫時的,等到你保護的時間長了,肯定還會加的。”
“不不不!”林飛急忙搖手說道:“我是說五百塊太多了,保護個人怎麼能給這麼多錢呢。”
“哼!你想的可太簡單了,在保鏢的行業裏,五百塊是最低的了,不過你不會用槍,不然還會再高一些,你以為當保鏢就是跟上轉轉提提行李別走路讓車給撞了就完了啊?如果我告訴你小睿已經被人綁架過兩次你可能就不這麼認為了。”林清荷不屑說道,不過依舊是迷人至極。
林飛此時很想說自己過幾天就要學槍了,不過還是沒有說出口怕這林姨笑掉大牙,五百塊錢一個小時對於自己已經夠多了,自己不能再貪心了,不過為了小蘿莉的安全林飛還是決定十一將吳財貴接上來之後就跟著夏芝璠的哥哥去學槍,因為聽林姨的意思,自己如果會槍的話,就能拿上槍。
沒有槍的保鏢,那隻是個保安。
林飛大致算了算,就算一周保護周睿兩天,一天三個小時,這就是三千塊錢,再加上八個小時的補課一周能拿上一千六,還有酒吧的保安一周能拿上一千,也就是說自己一周最少能拿上四千多,雖然很累,但也值得,畢竟一個月上萬的工資,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夠拿到的。
想到這裏,林飛越發感激萬隆,要是沒有遇上萬隆這麼個兄弟,可能自己距離這些東西,還要再多等上幾年。
下午又哄著小蘿莉補了補課,林飛便走出了那再渭北市首屈一指的“花城”別墅,乘著公交車,來到市中心渭北最大的書城裏,今天在給小蘿莉補課的時候,自己無聊便在書房裏翻了一下書,卻發現每一本書上都被那與書桌上人際圖相同的狂野霸道字體,勾勾寫寫,幾乎每一頁都是密密麻麻的讀書筆記跟隨感我,為此林飛也懂得了很多讀書的技巧,在翻閱了幾本書後發現自己感興趣的書,便直接列出了一份清單,現在手裏一拿著那八百塊錢的補課費,已經有些迫不及待了。
沈從文的《沈從文自傳》,朱恒足的《物理五千年》,錢鍾書的《圍城》還有幾本外國的:ElaineSt.James《生活簡單就是享受》(Simplify Your Life)、Spencer Johnson《誰搬走了我的乳酪?》(Who Moved My Cheese?),以及很有名的《雙城記》。
那是最美好的時代,那是最糟糕的時代;那是智慧的年頭,那是愚昧的年頭;那是信仰的時期,那是懷疑的時期;那是光明的季節,那是黑暗的季節;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們擁有一切,我們一無所有;我們全都在直奔天堂,我們全都在直奔地獄!
這《雙城記》中的第一段話,給了林飛太多感想,太多啟發,狂人的一切,這才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