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他們。”
這輕描淡寫的一句話,就是牛陽光想要的結果,近朝廷,遠江湖。
“不知李先生,到此來找牛某人,所謂何事?
隻要不違國法,不背良心,牛某人絕不會有半分推脫。”
其實照著牛陽光的意思,不回國法,不悖良心這種事兒,其實根本就不是問題,但是出門在外,不管做的事兒,漂不漂亮,但說的話一定得漂亮。
李敢沒有那個心思去猜他的想法,看來隻是想談個生意:“有個買賣,想找大人聊聊,不違國法,不背良心,而且好處還挺大。”
說到買賣這種事兒,牛陽光的眼睛亮了起來,他知道眼前這位人稱百人劍的年輕人,當然不可能給他談針頭線腦的小生意。
能讓對方慎重到自己親自來,找他這個錦衣衛百戶官聊聊,並且說有好處。
那這個好處就不可能是一般的好處,所以他很期待。
他是個善於鑽營的人,想要鑽營就得有本錢。
像他們這種在官場上的人,鑽營的本錢就是自己的能力和金錢。
跟李敢做生意,如果做成,收獲肯定是巨大的。
因為如果是小生意,還不值當李敢這等人物來此與他這個錦衣衛百戶官來攀扯。
“願聞其詳!”
……
悟空和尚,這兩天過的很不好,如芒在背這種痛苦,沒有親身經曆過,是體會不到的。
食不知味,寑不能寐,便是抓了兩個婦人敦倫,也得時刻警醒,怕不知何時從何地伸出一把刀來捅入自己的背心。
人家說熬鷹可以熬七天,但是熬人最多熬三天。
超過三天就算熬出來,那已經不再是人,而是鬼。
悟空和尚已經不覺得自己是個和尚,如果可以讓自己安安心心的睡一覺,便是付出所有也在所不惜。
在澄縣所有人手全部撒了出去,把自己這座宅院周圍百丈以內,所有生人全部驅趕開。
到最後甚至都可以保證,在這個範圍內沒有一條蛇,或者一隻老鼠,差點都要做到蒼蠅螞蟻都要分公母的地步。
但是,那種芒刺在背的感覺還是並沒有消減掉,而是如同附骨之蛆一樣,揮之不去。
快要崩潰的悟空和尚,他都不知道,有一種叫做光學瞄準鏡的東西,搭配著重弩,可以在很遠的地方給他一種致命感。
就算他躲在室內,高踞在城門樓頂之上的傭兵們也能從那些或開或關的窗戶,對裏麵觀察的一清二楚。
“城東賣豆腐的王二麻子,打鐵的李鐵匠,城西土地廟裏的乞丐頭,得月樓裏麵的龜公……
都記下了嗎?”於禁,一邊細看著殺生和尚調動的這些人馬,辯別他們的身份,作為地頭蛇,他對這座小城裏麵的討生活的人,都非常眼熟。
大明朝的時候,跟後世天朝又不一樣,大明朝講究的是田間阡陌,雞犬相聞卻老死不相往來,想要離開這個縣,到另一個縣的地域去,必須要有路引子。
這跟後世天朝的時候,打工人潮北上南下,一到春運期間,人山人海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