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編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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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礙物無處不在,放眼望去,可謂滿眼皆是。但障礙物畢竟是一種限製,所以,人類就特別希望每一寸土地都是“無障礙通道”,但事實上,這是不可能的。有些障礙物是“渾然天成”,想要搬動它不是一件易事,譬如說一座山,一條河流等等。當然,這些都是固有的東西,我們不能搬動它時,可以繞道而行,習慣了,它可能成為一種記憶,或者一道風景,但更多的障礙物我們是繞不過去的,譬如說山體滑坡,石頭成了大道的障礙物,我們不予清除,就無法“從此達彼”,再譬如說城市裏的塞車,車成了車的障礙物,假如不予疏通,它可能就會癱瘓一座城池……因此,該搬動的障礙物我們得設法搬動,不該搬動的我們又必須叫停我們的手腳。高樓是眼睛的障礙物;護欄是汽車的障礙物;堤壩是江河的障礙物……諸如此類,我們能輕易地去搬動麼?當然不能。搬了高樓,寬了視線,我們將會失去家園;拆了護欄,寬了車道,我們將會失去安全;毀了堤壩,寬了河床,我們將會失去良田……
人類為了生存得美好和有秩序,有時是需要清除障礙物的。守舊是革新的障礙物,愚昧是文明的障礙物,瘋狂是理智的障礙物……諸如此類,清除時還真不能心慈手軟。有時又是需要設置障礙物的。合同是投機者的障礙物,規矩是不法者的障礙物,真善美是假醜惡的障礙物……諸如此類,設置時還真需要鏗鏘有力。其實,社會就是在這種不斷地“清除”和不斷地“設置”中艱難前行的。當然,“清除”與“設置”也就是一個破壞與建立的程序,而在這個程序中的關鍵元素又是人。是人在決定“清除”什麼和“設置”什麼的。
於是,這裏也得說說人:人也是人的障礙物。有陰陽相克之說,也有水火不容之說,但要說人是人的障礙物是不是荒謬了?其實,如果是人決定“清除”與“設置”了障礙物,這就一點也不奇怪了。我們舉兩個例子。第一個標題權且叫“局長是副局長的障礙物”。說廣東某市某局某副局長,總是夢想著摘掉一個“副”字,但局長不體諒他的一番苦心,“鳩占鵲巢”,於是局長就成了副局長升遷的障礙物。是障礙物就得清除,副局長一怒之下便用利器將局長切割得血肉模糊;無獨有偶,山西某縣一副局長更狠,權錢交易之後,被局長警告,於是局長就成了副局長斂財的障礙物。是障礙物也得搬掉,副局長驚慌之下便雇凶將局長的嘴徹底幹淨地封上了。再說第二個故事,標題就叫“老婆是情人的障礙物”。說一妙齡少女傍上一大款,最初隻想撈點錢財,但傍的時間長了,便有了“轉正”的念想。於是,大款的老婆就成了這個少女的障礙物。此女也算大方,幹脆用從大款那兒“傍”來的錢,請來幾個地痞,將“障礙物”修理得麵貌全非了……這裏,我們不必擔心“清除者”的命運,因為罪惡的背後總站著清醒、公正的法官,問題是人對人為何如此殘忍?人怎麼就成了人的障礙物?其實,一切都因為人是利益的集合體,所以我們的身邊才有那麼多的殺戮,那麼多的恩仇,而人類也為此付出了太多太多無法承受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