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狼藉之後,壯漢們揚長而去。王寶玉躲在遠處偷看,隻見老板娘帶著眼淚,一瘸一拐的跟燒烤男人一邊收拾一邊商量,男人也被臉上打青了一塊,惱怒的嚷嚷道:“讓你貪財,活該!”
“是他們塞給我的!”胖女人嗚嗚的辯解。
等了兩天,東來順飯店並沒有報案,王寶玉覺得還應該加幾把火,於是,又讓徐彪安排人去砸店,幾次之後,老板娘終於挺不住了,迫於壓力終於將錢取了出來,去公安局交代了一切。
原來,猴子和高福爾當晚確實去了東來順吃飯,而就在他們離開之後,一個漂亮的女人領著幾名凶神惡煞的男人來到了小飯店,隨手就扔下一萬塊錢,還惡狠狠的持刀威脅老板娘,無論誰問起,決不可承認這兩個人來吃過飯,否則,一定殺了店裏所有人。
在公安局裏,老板娘還脫下了上衣,就在胸前的那條深溝中間,赫然是一條刀疤,據說這就是那個漂亮女人給留下的。
老板娘的證言,總算是讓猴子和高福爾暫時洗清了冤屈,可是,那個專案組的負責人耿副院長,卻不肯答應放了猴子他們,說即便猴子他們有不在場的證明,可是依然不能說明這件事兒不是他們指使人做的。
為了盡快搞清事實,市局更加詳細的審問了東來順的老板娘。
“你們所說的那個漂亮女人除了相貌特征外,還有什麼其他的顯著特點?”警察仔細的問道。
“沒有了,反正就是挺漂亮的,沒想到心腸這麼狠!”胖女人抹著眼淚說道。
“好像挺有才氣的。”一旁的男人適量的說道。
“說說看。”警察有興致的問道。
“她會唱戲!得空就哼兩句。”男人補充道。
“會唱戲就是有才啊?你還有空觀察她呢!”胖女人不滿的瞪了男人一眼。
“她唱的就是好嘛,跟電視上的演員唱的一個水平!”男人直著脖子強調道。
隻能算作是一個愛好,警察無聊的也寫了下來,然後負責辦案的警察根據胖老板娘的描述,幾經修改後大致畫出了當晚那個漂亮女人的畫像,胖女人說很像,而那個男人總說不夠本人漂亮。
拿給猴子和高福爾辨認,猴子感覺非常眼熟,忽然就想到,這是一名前來輔導班谘詢的女人,還借了自己的指甲刀,指甲刀上可是有一串鑰匙的。再加上這個女人相貌出眾,猴子對她可謂是印象極深。
順著這個思路,那就又說明了一個問題,這個女人很有可能在借指甲刀的時候,偷偷印了鑰匙的模子,配了金榜培訓的房門鑰匙,晚上大搖大擺的進去,打開電腦,發了那篇帖子。按理說如果準備充分,發帖也就幾分鍾的事情,可是這個女人竟然逍遙自在的上了半個多小時的網,心理素質一定非常強大。
範金強看過那張畫像之後,立刻想起了這個人是誰,竟然就是畏罪潛逃的薔薇會館的老總唐薔薇,是個通緝犯。
唐薔薇可是因為運毒並提供吸毒場所而被通緝的,這就說明,這件事兒還是跟毒販子有關,可是毒販子是如何搞到試卷的?而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