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亨廷頓政治現代化理論與執政黨建設之間的內在關係
社會視野
作者:雷凡毫
摘要:現代化,根據馬格納雷拉的定義,是指發展中的社會為了獲得發達的工業社會所具有的一些特點,而經曆的文化和社會變遷的,包容一切的全球性過程。其實,現代化就是一個社會不斷整合的過程。亨廷頓在《變化社會中的政治秩序》一書中提到:政治現代化涉及權威的合理化,結構的分離和政治的參與的擴大等三個方麵。他認為,現代性孕育著穩定,而現代化過程卻滋生著動亂。中國共產黨自建立以來,一直著力於加強黨自身的建設。作為發展中國家的中國,在傳統向現代化的過渡中,亨廷頓關於現代化的獨特理論觀點,對於我黨在新的曆史時期下,轉變執政方式,提高執政能力,不斷改革創新,增強黨的生機活力,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具有重大的理論思考和現實借鑒意義。
關鍵詞:政治現代化;政治秩序;政黨
亨廷頓在《變化社會中的政治秩序》中論述發展中國家的政治發展時,就總結性地指出:沒有一個強大、有力量的政黨的領導,是許多第三世界國家無法控製政治現代化過程中所產生的政治衰朽的主要原因。他認為,“共產黨國家在建立政治秩序方麵的相對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於他們自覺地把建立政治組織(政黨)一事擺在優先地位”。從傳統到現代化過渡是一個克服社會動蕩和防止政治腐朽的曆史過程,因此,變革社會中的政治秩序有著重要的地位。那麼,對於發展中國家的中國,作為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在從傳統到現代化轉型之路上,麵對著改革進入深水區,各種矛盾日益突出,如何通過中國共產黨的自身建設,加強政治變革,實現政治穩定,已經成為一個重要的現實問題。本文擬從梳理《變革社會中的政治秩序》一書中亨廷頓關於現代化與政黨,政黨與政治穩定的思想並分析、總結、借鑒,對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促進中國政治現代化有一定的意義。
一、政黨是實現政治現代化的組織手段
亨廷頓的《變化社會中的政治秩序》,是立足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實際發生於第三世界國家政治舞台上的現狀,針對主要是美國學者提出來的兩種理論——正統現代化論和現代化修正論,提出了第三派學說,即強大政府論,或曰政治秩序論。亨廷頓作為西方政治發展理論中比較曆史學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對二戰結束後的第三世界國家進行充分觀察和總結,係統地提出了政治穩定理論,所謂政治穩定,其實指的就是在實現政治現代化的同時保持政治穩定。現代化過程中的動蕩的根源在於一個國家進行了現代化而又未獲取現代性,現代性他孕育著穩定,而現代化過程中卻滋生著動亂。現代化是一個多層麵的進程,它涉及人類思想和行為所有領域裏的變革。在亨廷頓看來,一個處於現代化進程的國家欲根除國內政治的動蕩和衰朽,就必須樹立起強大的政府。但強大政府的構建和維持依賴強大政黨的締造和鞏固,而政黨的強大不在於數量,而在於力量。
那麼,什麼樣的政府才是強大的政府呢?他指出,強大政府就是有能力製衡政治參與和政治製度化的政府。一個政府是不是強大,穩定與否,主要看它能否在其政治製度化的速度和擴大群眾參與水平二者之間求得最佳值。其中,政治製度化主要是指政治組織和施政程序獲得公認價值內容和穩定性質的過程,其考究的標準可以用適應性、複雜性、自主性、凝聚力來衡量。總之,亨廷頓認為,解決政治穩定的核心在於政治製度化,而政治製度化的目標是實現政治現代化,隻有實現政治現代化,才能實現政治的長久穩定。而在提到政治現代化時,亨廷頓認為政治現代化的內容主要應該涉及權威的合理化,結構的分離以及政治參與的擴大這三個方麵。現代人與傳統人的區別,最重要在於他們對人和環境之間關係的看法不同。“當人民意識到他們自己的能力,當他們開始認為自己能夠理解並按自己的意誌控製自然和社會之時,現代性才剛開始。”要實現權威的合理化,就得實現,以單一的、世俗的、全國性的世俗權威取代各種宗教的家庭的種族的政治權威。現代化要求具有變革能力的權威。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權威的合理性在中國政治現代化的道路上已經成型。首先,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性質來看,我們憲法第一條就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民主專政,這就意味著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始終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其次,作為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在政治製度上實行的是多黨合作的政治協商製度。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合作的基本方針是“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譽與共”。還有,現代化政治是以高度民主和完備法製為特征的,衡量一個國家政治現代化程度的重要指標是實現法治的狀況。依法治國,作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早已經深入人心,它對我國立法、執法、司法等法律實踐和推進政治體製改革過程中發揮了重要的指導作用。在中共十七大報告中,胡錦濤曾進一步強調過,要“全麵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表明我們黨對於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設的認識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結構的分離,其實質是政治功能的專門化。在西方,權威的合理化和權力的集中曾伴隨著更為專門化的政府機構和部門的出現先以及職能的區分。比如說美國的三權分立原則,在行政、立法和司法三部門上就體現了以權力來製約權力的製衡製度。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和日益複雜,相對應地,對政治的功能專門化的要求也越來也迫切。我們國家從結構的分離來看,目前一個很突出的矛盾就是黨政仍然不分,權力過分集中,權力之間缺乏有效的監督與製衡。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國家政府也圍繞著精簡機構和轉變職能的雙重目標,進行了幾次較大規模的改革,取得了一些實際的績效。但,路漫漫其修遠兮,仍需要進一步規範和明確各級政府的職能,盡快實行黨政分開,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確保黨的政治領導、組織領導和思想領導,真正發揮黨的總攬全局的作用。政治參與是現代民主政治的核心。我國作為一個社會主義國家,人民參與政治是社會主義民主的本質要求。中共十六大在論述“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民主製度”時,就提出要“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的構架。中共十七大報告中又提出“從各個層麵、各個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進一步加大了解決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問題的力度。當然,在推動公民政治參與實踐中也存在不少問題:公民的政治參與意識不夠高,參與領域不夠廣、參與程度夠深、參與的機製和有關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等等這些都需要我們黨認清事實,辨證地對待問題,實施更有力的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