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以為,這事情就此結束了。
可沒想到,就在三天之後,村裏麵居然有警察,專門的來了一趟。第一呢,是來懲罰錢老狗和錢家村的那群人。
老話說得好,法不製眾,他們確實想害了人家鍾琴。但集體犯罪,他們也沒辦法,要說抓幾個帶頭的吧。人呢?就是那幾個老頭子了。
這人能抓麼?抓進去,要氣出個好歹,這可如何是好?
所以,最後也就批評教育了一頓。
但錢老狗不一樣,這家夥買賣人口,罪名可就有點太大了。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
他被抓了!抓去坐牢。
第二件事情嘛,那就是送感謝信了。
是鍾琴寄過來的,粉紅色的信封。
裏麵有一封信,一張照片,一張卡。
照片上,是她和她爹,還有她的新媽媽,三人的合照。
鍾琴站在最中間,一邊一個的摟著他們的胳膊,笑得特別的甜。另外呢,就是一張建設銀行的卡。
信裏麵,她說自己已經到家了。經曆過這一次的事情之後,她明白了很多,我等同於再次給了她一次性命。裏麵的錢呢,是答應我的,希望我不要嫌少。
在這最下麵,還有密碼!
我撓了撓頭,挺尷尬的,因為答應給二禿子他們,一人兩千塊嘛。
這事情,她也是問過的。
我本來以為,就一萬六呢。
可是……
等到我去銀行取錢的時候,發現裏麵居然是三十萬!
看來他爹也真是夠拚了,為了感謝我救回他女兒,舍得大出血。
於是,整個南坪村裏麵,我成了一個暴發戶。身家也是幾十萬了的人了!
這錢我是不想要的,但現在……
我不得不要!
以來要給錢二禿子他們,這些人當初幫著一起救人,這是答應人家的事情。二來嘛,我年紀輕輕的,不想在這農村就這樣混吃等死的。
所以……
我打算用這點錢,修建一個農場,自己來搞養殖。
之前不是養豬沒養起來麼?我現在打算再養一次。等到有錢了,到時候,再一並的還給鍾琴吧。
那段時間,確實是消停了不少……
每天都在麥花兒哪兒。她養雞,我就修建豬圈,然後去找豬仔,談收購糧食啥的。最後,不知不覺的,這時間也是過得飛快。
要不是山爬子大叔,突然的出現,老實說,我都快要給忘了這事兒了。
是的!時間不知不覺,走了兩個月了。剩下最後一個月,我不得不麵臨一個痛苦的問題,麥花兒身上的異變,即將要再次的發生。
當時我正在搭建豬圈,山爬子大叔就在裏麵走來走去的。看了半天,他說行啊,你小子這段時間,是發家致富了是不是?生活越來越好了。
我苦著臉,沒有搭話。
他說,如果我還有上次的好酒的話,興許……他還能給我一個辦法。
我聽到這兒,才明白過來。
這臭老頭兒,合著不是來“宣判死刑”的,而是跑來當救世主的。
我笑著說,大叔,你告訴我!到底是啥辦法?隻要有用,那酒我全都送給你也無妨。
山爬子大叔咧著嘴笑了,說真的?
我點了點頭!
山爬子大叔反問我,為何野仙是野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