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品味愛情(2)(1 / 3)

我偷偷寫了到西藏去,我要去支邊,我不喜歡在太熱鬧的大城市。雖然父母可以把我留在政府機關,可我一意孤行,一定要去西藏。

沒有人知道我要去西藏,我天天嘻嘻哈哈,還是愛吃零食,不停地往嘴裏塞東西。

學校裏,我短發,哼者《菊花台》,看著最新流行的小說,我這樣快樂,這樣沒心沒肺。

快樂裏唯一的惆悵是——我不能和哥們兒楊小昭喝點兒小酒了。那個小酒館,常常是我和他,對飲著,瘋著,他給我講天文地理,我給他講張愛玲陸小曼孔子卡爾維諾,我們對著吹自己從這裏或那裏剛搗騰來的學問。

酒館的老板都認識了我們。

他說,看人家這對多般配。他居然認為我們是一對。天知道我們連手都沒有握過。

周素素說,楊小昭除了個矮點兒沒什麼不好,要不,你就——我說,你住嘴,你忘記我說過的話了,非一米八以上的不嫁?!

所以,我一直當楊小昭是我哥兒們,所以,在分離的時候我說,再見,哥兒們,再見啦。

送他上火車的時候,我一邊跑一邊嚷再見,嚷到最後我才發現,我的眼淚已經流下來了。

我才發現,我怎麼好像有點喜歡這個個子比我矮的男生?

不然,我怎麼會有眼淚?

不然,我怎麼會有惆悵呢?

原來他也在這裏

我被分配到西藏阿裏的一個中學當老師,天蒼蒼,野茫茫了,連個人影都看不到,樹都那麼少。

所有的都成了美好的回憶。

甚至,我不再恨一米八三另尋了新歡。我關掉了手機,這地方信號不好,半天也說不了一句話,幹脆修身養性,把所有精力投入到學生身上。

半年之後,我又黑又胖,看起來一點兒也不像當年的那個女孩了。

校長讓我做為一名優秀老師,代表學校去拉薩開會。我是第一次出公差去拉薩,當我上台發言時,我發現台下坐著一個人。

怎麼會是他?

怎麼可能是他?

但真的是他,我的酒友,我的哥們兒楊小昭,坐在第三排,胸前也戴著大紅花。

我“啊”了一聲,匆匆念完就飛了下去,而他也衝我飛了過來,我們在眾目睽睽之下就擁抱在了一起,所有人看著我們目瞪口呆!

原來,原來他也在這裏!

畢業時我知道,還有一個男生也來了西藏,我並沒有打聽是誰,原來是楊小昭,原來是他啊!

那天,我們靜靜地坐在拉薩廣場的草地上,看著純淨的天空,我問:為什麼你來西藏不告訴我?

他說,因為我問過好多人,沒有人願意來西藏,我想,那麼,讓我一個人去追尋自己的夢想吧。然後他問:為什麼你也沒有告訴我?

我笑了笑說,我總以為,這世上沒有和我有同樣夢想的人。

當我們轉頭看著對方的時候,我的臉紅了,他的臉也紅了。

他說,來西藏後,我媽說,大概沒有姑娘會嫁給我了。

我對他說,我媽也說了,大概沒人會娶一個又黑又胖的姑娘了。

要不——他輕輕說,要不——我娶?

要不——我輕輕說,要不——我嫁?

湛藍的西藏天空下,他的手,綿綿如小蛇,輕輕伸過來,緊緊地,緊緊地扣住了我的手!

心悸的夢

那個陰暗的角落裏,躺著一個人,哦不,準確的說是一具屍體,一具男屍,一具身首異處雙目圓睜滿口黃牙的男屍。

這具屍體的頭顱和脖子完全分離,身體的其他地方沒有任何損傷,並且被砍下來的頭顱還保持著一個圓圓的O型,大概是想表示被無故砍頭的驚訝。

很明顯,他的致命傷就在脖子上,從傷口的整齊度來看,絕對是幹淨利索的一刀斷頸,且動作極其迅速。

現場被清理得出奇的幹淨。除了這具屍體,甚至都看不到一絲血跡,更不用說什麼腳印啊或者指紋啊等捕快最喜歡的東西。可見,殺害他的凶手,不僅刀法異常嫻熟,心理素質與作案技巧也絕對非同尋常。

這個刀客,他殺死的是誰?是替天行道,還是濫殺無辜?而他,又是誰?

呀,刀客還在!他竟然還沒走。他就站在屍體左上角的不遠處,一動不動。隻見他一襲黑衣,靠牆而立,光線被牆擋住剛好照不到他的臉。他手裏握著一把刀,刀雖然入了鞘,但是仍然能感覺到刀身閃爍出來的寒光。

他靜靜的看著這具屍體,麵無表情。如此殘忍的一幕,竟然都沒有讓他感覺到絲毫的恐懼?看來,他是一個冷血殺手的可能性比較大…

太陽逐漸藏入雲中,遠處傳來一聲淒厲的哨聲,尖銳刺耳。

刀客聽到哨聲,身形一抖,扔下刀走到了屍體旁邊。隻見他蹲下身去,用衣服把那顆砍下來的頭顱仔細包好,包了層又一層。沒有人幫忙,更沒有人圍觀,他把那具的屍體扔進不遠處一個廢棄的豬圈,然後用稻草厚厚的蓋了一層。

奇怪的是,一個刀客,一個殺手,竟然把他的武器,也就是他作案的凶器和那具屍體扔在一起,轉身離去。

我殺人了。我居然殺人了!

那個陰暗的角落裏,隻見我一襲黑衣,靠牆而立,手中的刀雖然入了鞘但是仍然能感覺到它的騰騰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