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部退出童年,走進青春的長卷,十五六歲的我們,懵懂,可愛,單純,喜歡一個人,即使卑微到骨子裏,也會默默去愛。在這個漫長的愛的過程中,我們這個圈子裏的人打過,鬧過,歡過,努力過,背叛過,然後開始相信命運之說。在這段青澀的青春裏,我們留下了許多,也失去了很多。
【那些年,我早已習慣一直追隨著秋微,如同開始學會走路的孩子,順著她留下的腳印,追隨下去。生命中,總是會有那些人,你用盡生命的全部緊跟其後,也不一定能夠追上。我不曾想過時光會如此之短,前一秒,你還在我眼前微笑,我們還是至親至愛。我不曾想過時光會如此之快,後一秒,你就成了我僅有的念想,在水一方。】
這部小說是我十一月份的開始寫的,每天產量不高,至於它好不好,也不是我說了算的,我能說的隻是,我隻能盡力去做到最好。
我小的時候很其實並不怎麼喜歡看書,倒是比我大了整整十歲的哥哥,硬逼著我古詩詞。我記得七歲的時候就能背《念奴嬌。赤壁懷古》,《琵琶行》,雖然算不得什麼,但是心底裏卻慢慢愛上了文字這個神秘的東西所創造出來的東西,它叫“文學”。到了後來,我開始接觸的書越來越多,從法國的名著進入到中國的現當代作品,雖然都隻是略懂,至少也讓我有所領悟書中的人生和真正的人生有什麼區別。
我不是一個安靜的人,外放的性格,盡管有時候會給人留下有點張揚的印象,但是那畢竟隻是印象而已。不知道是在什麼時候,似乎是突然之間,我明白了文字是個好東西,因為我可以用加以修飾的文字來展現著生活的原狀態,這種表達很安靜,符合了我的內心。我開始拿起筆杆兒,閑暇之時,寫上一句話,一段文字,一篇文章。慢慢的,日積月累,它們也竟成了我的情感。一個朋友跟我說:一個真正與眾不同的人,他應該是懂得如何隱藏自己,最要緊的是隱藏自己的性格。我喜歡寫作的原因就是在於:在我寫小說的時候,我什麼都不用隱藏。小說的文字可以精心雕琢,可以華麗無比,可以樸實無華,可以輕快悲涼,而故事中麵對那些虛實結合的情節與人物,在我的筆下生動形象的自由而出了。這種自由突然讓我感受到很快樂,很幸福,因為它們,我便可以肆無忌憚的承受生命中的卑微與苦楚,感動和幸福。
各位喜歡偶的文文的親愛的讀者們,第一次嚐試寫小說,我知道會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對於瀟湘的其它那些大神來說,我這樣一個新人,實在是算不了什麼的,但是,我會用我的心血去好好完成這部作品。身邊的人都知道我算不算那種聰明的人,學東西總是比較慢,老土一點,就是整個人好像都是用岩石做的一樣,笨到極致沒有,但是也笨到了令人扼腕。但是對於自己第一次新航路的開辟,我已經決定好了不知死活的堅持下去了。不會的,我會努力去學。
對我來說,寫作可以算是生活的部分,也是我對抗生命的一種方式。我的文字在進步的同時,我的整個蛻變也開始了,這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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