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著鏡子裏一臉慘相的自己,覺得太寒磣了,連我自己都看不下去了。
我用水潑了把臉,也懶得擦,衣服也沒心情脫,直接躺到了床上。
第二天是被周寥的電話吵醒的,一接通他就說了很多話,但我意識昏沉沒聽清,便讓他再說一遍。
“我是說,我查到了向遙收買那對堂兄弟的證據。”
我一下子從床上彈跳起來:“真的?”
“真的,這對堂兄弟家裏經濟很困難,但最近他們家卻在老家的縣城裏買房,還是用現金一次性付清。我派去的人去得及時,剛好在他們交易時趕到,他拍下了一部分現金的編號,但這些錢都是嶄新且根號的,應該是剛從銀行取出來的。我便托人跑了好幾家銀行查,總算查到那筆錢是向遙在XX銀行取的。”
“太好了,證據都有吧?”
“對。”
“那趁沒開庭,趕緊交給警方。”
“我正準備去,對了,這件事暫時別讓綰綰知道,免得她亂想。”
我想了想,說:“其實我和綰綰昨天也聊過這事,她也覺得向遙很可疑,還說要調查。你既然查到了就告訴她吧,免得她又忙活。”
“這樣啊,可我告訴她合適嗎?我怕她會介意我知道這些事。”
“你們可是每天都能見麵的關係,尤其被她發現,倒不如主動坦白。”
“成,那我先去警局,然後再和她說。”
後續的事還算順利,警方憑著證據開始調查這筆錢的來處,據說這對堂兄弟的父母一口咬定錢是他們平日裏存下的,但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他們還是鬆了口,說是不認識的男人送來給他們的。
讓他們描述男人的樣子,他們說他戴著口罩和墨鏡,又穿著一身黑色的西裝,根本沒看清他的樣子,隻說這筆錢是他們的兒子孝敬他們的,讓他們留著花,每家給了一百萬,一共二百萬。
隨即,向遙也被傳喚,到她麵對詢問一直保持緘默,讓警方和她的律師談。
她的律師說她確實取過兩百萬,全用來買珠寶首飾和服飾等各種奢侈品了,這些現金花出去後的去向他們就不清楚,也不歸他們負責。
警方讓他們出示購物發、票或收據,律師說向遙沒有索要發、票、收據的習慣。
警方又讓向遙說出花出兩百萬的店鋪,但她說全上海的大型商場她都去過,也都消費過,所以她記不清。
警方暫時拿不出能證明向遙與綁架案有關的實證,第二天就隻能把她放了,但有調查負責送錢的男人,希望能在他身上找到證據。但他身份、姓名、職業不詳,無疑是大海撈針。
眼看距開庭隻有三天了,可這邊還沒搜羅到證據,我們都挺慌的。可沒想到,警局那邊來了消息,說已經抓到那個男人了。
後來才知道是葛家那邊找到的人,那個男人是向遙的大學同學,據說暗戀她多年,某天她聯係他,請他幫個忙,情迷心竅的他沒多想就答應了。
如今人證、物證齊全,向遙是跑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