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去,單位開始給裝電話了!”有一天他提醒我,好早點把這事辦了。他還告訴我穿老頭鞋好,他自己有時跟著去開編前會,說穿著舒服,建議我也買一雙。
文人相親
他在同事當中愛稱兄道弟。這回雜誌約稿,我問從哪個角度寫好,他說:“你就寫咱們兄弟的相處吧!”記得他第一次贈我他的書,簽上了“吾兄指教”。平時也總是“兄長”掛嘴邊。國人講究長幼之序,兄是一種尊稱,男人社交上的客套,通常沒有嚴格的年齡概念。但我感覺到他不是一般的稱呼,而是發自內心的。理解人、尊重人是他一貫的做人準則,我們合作三年沒有發生過任何“過節兒”,同他這種態度是分不開的。
盡管性格上有共同之處,但處理事情的路數,一個是作家型的,一個是編輯型的。他是舉重若輕,我是舉輕若重。我極力調整,還是常常不知不覺陷入瑣碎的事務之中。“你總是過於具體”,他自己超然,也希望我超然一些。
有一次我們談起寫作,不經意地聊,聊《紅樓夢》《追憶似水年華》……我說到自己的困惑,在報紙上寫的東西同雜誌上的不一樣,沒把握,不知這樣寫行不行。他說,刊物其實很需要這樣的東西,“沒把握”往往正是出好東西的時候,他說莫言寫《透明的紅蘿卜》時自己也搞不清楚是個什麼東西。當時還有幾句溢美的話。我似乎覺得自己有希望了。我同他探討寫作僅此一回,卻大有“勝讀十年書”之感,可見交流不在於多寡,也不在於形式。
1991年底我出差廣東、海南,《心係旅途》專欄剛開不久,缺稿了,震雲對我出差很高興:“帶上電傳機,隨時發稿子回來!”我怕丟,沒帶。南行一個月,回來陸續而成15篇。震雲很高興,請汪曾祺或何鎮邦等名家寫評論,一方麵為了打響專欄同時也為我好,結果是何鎮邦寫的。
我有幸同他搭檔,一塊兒搞副刊,那是一段美好的時光。潛移默化地受他影響,明徹了許多生活的真諦,我開始從煩瑣的生活困擾中跳出來,變得灑脫一些,自我一些了。平心而論,我真正意義上的寫作,是從那時開始的。
然而震雲的寫作卻早得多,他起先是在二樓空蕩的機動記者部,後來是在五樓副刊部的一個獨間裏一筆一筆寫出了《塔鋪》《新兵連》《一地雞毛》《頭人》等七部中篇和兩部長篇,在單位裏他第一個擲筆換了電腦,寫出中篇《新聞》。
今年春天我奉命去另一個部門任職,要離開工作了好幾年的副刊,有些留戀。震雲很高興,立刻設酒送我,我明白他的心思,是為我的一些事情著想。
寫字的俗人
單位蓋宿舍樓,需要搬遷。人們才發現一排平房後牆根冒出的一叢小榆樹,長到胳膊粗了。看到它,我聯想起震雲。
同是報人,很多人庸庸碌碌,而他卻悄悄地成功了。震雲隨著文學而成長,隨著單位而成長。有一回,我約了部裏同事去單位的近鄰魯迅文學院聽過他一場講演。“震雲的講演,我們應當去聽。”我對部裏的同事說。這次去“魯院”才知他活躍於社會已久,他經常被他的導師何鎮邦叫去為學員們講演。他不帶講稿,文采飛揚,談笑風生,對他的見地和口才我們始料不及。
十年磨礪,文學使他一舉成名,也使他在單位獲得成功。平時他依然悄悄地走路,靜靜地說話,微微地笑。沒有成功者躊躇滿誌的樣子,沒有現代青年時髦的口語和衣著,也沒有一些作家總是高人一等的派頭。而是越來越默默無聞,越來越老到。總是蒙矓著眼睛,很少高談闊論。他總是以“寫字的俗人”自居,將自己的大事化小。出國交流回來問他感受,說:“就像出了趟遠差。”
“嚴肅和俗都具備了,才是完整的人。寫字就是寫字。寫字之餘再來談寫字就顯得有些做作和可笑。寫字之餘幹些什麼呢?調皮和讀書。”他曾這樣寫道。在平時,他還熱衷於同事們的熱鬧場合(聚餐),不計較飯館檔次;對“女朋友”和“有賊心沒賊膽”的話題特感興趣,而且關心對方的長相。
“她,漂亮嗎?”一次大家研究一個人的調入時,震雲這樣問。
喜歡電視劇《一休》和《貓和老鼠》。喜歡穿肥大的陳年綠軍褲,光腳穿老頭鞋,留戀一件被風刮走的舊背心。
午飯時間到了,妻子電話打到辦公室,他便下樓去食堂同她共餐——看來關係挺和諧,這時別人就不便湊近那桌子。如果隻他一個人,便打飯回家。迫不及待地邊走邊吃,可能是包子之類;碗舉起來,頭仰得很高,可能是湯。
傍晚時分,辦公樓前的空地便成了他和女兒玩耍的場所(宿舍在單位)。是妻子分派的還是主動承攬的,沒有問過。有時光著膀子玩得汗流浹背,同過往的熟人打招呼“吃了嗎”。時常是坐在台階上默默地看著孩子玩,無思無慮的樣子。如果有畫家畫下來,一定是他最好的畫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