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不是吧?這麼快就追來了?
我還沒來得及把這些事兒告訴秋水啊!
見到警察來找我,陳浩林彥他們也都驚訝的看著我。
林彥低聲問道:“王淩,你老實交代,你上午這半天都幹什麼去了?”
我怎麼說,我要不要告訴他,我上午去砍了個人?
還沒等我說話,林彥下一句卻把我氣了個半死:“你是不是出去嫖娼了?”
“你大爺!”我怒道,“我他媽是這種人嗎?”
“否則呢,你又沒帶著張琳。”林彥道,“你總不會想告訴我你去砍人了吧?”
我去!
我震驚的看著林彥:“你們家祖上是算命吧?”
沒等我和林彥再說什麼,兩名警察已經來到我麵前:“王淩,你涉嫌故意傷害,現在請你跟我們回去接受調查,希望你配合。”
故意傷害……果然是陸恒的事兒啊,沒想到警方的效率會這麼快。
我歎了口氣,站起來任由兩名警察給我戴上手銬。
我苦笑一聲,回頭看了一眼秋水。
本來,我還想囑咐秋水幫我運動一下。但秋水卻立刻站了起來:“我是嫌疑人家屬,我有權知道具體案情。你們說的故意傷害,究竟是什麼案子?”
兩名警察醞釀了一下詞彙,說出來的答案,卻讓我大吃一驚:“昨天晚上,有人看見王淩毆打一個叫李可的女同學。根據今天的驗傷報告,李可係重度腦震蕩,另有多處輕傷,已經構成刑事拘留標準。”
居然是李可?
“不可能啊!”我驚叫道,“我昨天確實打了李可,但是沒幾下我就被攔住了,她那個傷最多養幾天就沒事兒了,再怎麼也不可能引起重度腦震蕩啊。”
一個比較年輕的警察瞪了我一眼:“這些話等去了警局再說吧。”
這要是因為砍陸恒那幾刀,我也就認了。
但是李可……我昨天臨走的時候還特意看了,她的傷根本沒那麼重啊。
難道,女生真的這麼不禁打?
兩名警察可不容我想這麼多,這就要將我帶走。秋水想了想,跟在我身後:“昨天的事兒,我也是證人,你們帶我一起走,到了警局我自有話說。”
兩個警察想了想,也還是帶上了秋水。
我生平終於享受了一次警車的待遇。這玩意外表看起來和普通麵包車差不多,其實裏麵加厚了一層鋼板,尋常子彈恐怕都打不透。座位也是經過特殊處理的,隻要把人往座位上一銬,就別想再動彈。
而且,這還隻是一個區級派出所的警車配置。
看到這一幕,我深深領悟到一個道理——所謂混子,不管混到什麼地步,永遠別要妄想跟國家機器硬碰硬,否則就是死路一條。
當年風光一時的喬四,最後慘淡收場,其實也充分說明了這一點。
十五分鍾之後,警車進了派出所的院子。
我被帶到了一個審訊室,還好,我想象中的那些鎖暖氣片之類的情節並沒有出現。負責刑訊的兩個警員,就隻是很正常很嚴肅的問了我當天都發生了什麼,我也沒必要隱瞞,從我被誣陷非禮開始,把事情的細節都告訴了警方。
兩個警員聽過之後,相互遞了個顏色,又對我道:“聽完你的供述,我認為你是在激怒狀態下對李可進行了傷害。你當時的情緒是憤怒的,你下手又怎麼可能掌握輕重,所以,你把李可打成重度腦震蕩,這一點是完全可以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