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九章(1 / 1)

對公共娛樂場所服務人員開展行為幹預必須有適宜的社會環境。這項工作除一般進行宣傳外,通過努力主要創造了兩種重要的支持環境: 一是政府的支持,二是娛樂行業協會和業主的支持。

(一) 獲得政府的理解和支持

艾滋病的預防控製是一項社會係統工程,對公共娛樂場所服務人員的宣傳幹預涉及公安、文化、工商、衛生監督等部門,僅憑衛生部門的努力不可能確保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順利開展,必須由政府牽頭、社會各部門協調配合才能完成。特別是對公共娛樂場所服務人員這樣一些高危人群,實施健康促進與行為幹預相結合的防治措施,是針對該人群預防性病艾滋病傳播的有效武器。而政府能否對幹預工作予以支持,則是幹預工作能否順利實施的根本要素。因此爭取政府領導的支持,是營造支持性環境非常關鍵的工作。為此,鹿城區防艾工作辦公室首先向區政府彙報了全國及全市、全區艾滋病流行現狀、潛在危險和有關國家預防控製艾滋病出台的法律、法規、政策及國家領導人的講話,介紹外地開展艾滋病幹預工作的經驗,爭取政府領導的重視和支持,使領導對幹預工作從了解到支持。在此基礎上,召開了由區政府牽頭、衛生、文化、公安、藥監、計生、工商、共青團、婦聯等部門領導參加的協調會,取得了公安、文化、工商等相關部門的配合和支持。

(二) 爭取業主的支持

這是幹預工作能夠實際開展的關鍵環節。針對部分娛樂場所業主對幹預工作認識不足及存在某些顧慮,鹿城區防艾工作辦公室曾3次組織召集由政府牽頭、公安、衛生、工商、文化等有關部門、娛樂協會和娛樂場所負責人參加的動員協調會,就幹預工作的目的、意義以及國家相關法律、政策、有關衛生知識、業主在防艾工作中的職責,對業主進行培訓,一方麵取得各娛樂服務場所業主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麵通過宣講法律條款,給業主一定的政策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