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趙就是平時都給淩越開車的司機,我知道像他們那樣的人,平常是司機,關鍵是就是伸手很好的保鏢,淩越也算是一番好意,但是我就是感覺有些興師動眾,畢竟莫陽可能會在離婚的過程中有些偏激的行為,但是不見得會弄出什麼危險的事情吧?
“還是別了吧,你打電話叫家裏的保鏢跟我過去一趟不就行了嗎?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兒!”我實在是不想總是受他的人情,就盡量的推脫掉。
可能是上次我跑出去被人綁架的事讓淩越有了顧忌,所以這次他說什麼也不允許我隨隨便便就出去,見我這麼說,就又故意問我道:那要不我抽時間回去一趟,親自陪你去?”
“別別別,你不是很忙嗎?哎,算了,那您讓小趙過來一趟吧?”
見我終於說出了令他滿意的話,淩越這才笑了一下,囑咐我道:“記得有事就給我打電話,我人就在s市!”
“行,好的!”掛了電話之後,我拿出手機看了看表,已經快到了中午十一點了,算了一下莫陽說的那個民政局的位置,好像還不近的樣子,估計開車也得多半個小時才能到,我幹脆趁現在把該準備的東西都準備齊了。
其實說是準備,我也沒什麼好準備的,戶口本是當初上學時候單立的,所以我自己的戶口就在我的身上,身份證也還在啊,就是結婚證兩個都留在了莫陽的手裏,結完婚也沒來得及向他要,不過也沒關係吧,反正他既然答應了要去,那肯定是會拿著的。
我讓傭人早早的幫我做了午飯吃了,吃完飯,小趙也開著車回來了,我看時間還早,就好心的讓他也吃一些再跟我一起去。
他倒是挺靦腆的,和我推脫了好久,才在我的堅持下,去廚房吃了一些,淩越家的規矩是很嚴的,除非他允許的人,否則沒人敢上飯桌吃飯。
他進去吃的時候,我跟著去看了看,但是在他坐在椅子上吃的時候,我看到他彎著的腰上,好像別著一個鼓鼓的東西。
看著那個奇怪的東西,我腦海裏第一印象,就是手槍!
心裏微一頓,我有種不太好的預感,他不過是淩越手下的一個保鏢罷了,充其量也不過是得力助手?怎麼居然也會有槍?
而且,記得昨晚他跟我們一起回家的時候,並沒有看到他腰上別著手槍的啊?
今天這是怎麼了?是淩越刻意交代帶我去的時候要拿著的?還是他本身跟著淩越去辦事的時候就準備在身上了呢?
小趙並不知道我看到他身上的異樣,草草的吃過幾口飯以後,就客氣有禮的問我是不是現在出發?
我一看也差不多快一點了,就對他笑了笑,同樣客氣的說道:“那走吧!”
就這樣,小趙把車又重新開出去,然後帶著我朝民政局走去,這一路上車輛很多,所以我們走走停停,也不是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