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組織的力量(2 / 2)

借鑒對苟益橋采取強製措施的做法,方案主要有十個方麵的內容:

一、在遠離市公安局的地方執行對苗左江的強行控製,防止和苗左江走得近或者是和苗左江沆瀣一氣的人鋌而走險,強製控製的地點確定在麗春城郊的“紅葉山賓館”二樓會議室。確定在這個地方,一方麵是相對比較偏僻,另一方麵離市紀委經常性的“雙規”地比較近;

二、因為苗左江是市紀委牽頭的糾正行業不正之風領導小組成員,就以召開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聯係會議的義名,通知苗左江參加會議,使其能夠主動到該地方;

三、由市紀委和市檢察院各派別兩個年輕力壯的小夥子負責強行控製苗左江,將苗左江徹底控製住後再向他宣布其被強行控製的原因;

四、為確保強行控製苗左江時不出意外,借鑒控製苟益橋時的做法,由武警支隊派出四名狙擊手在現場埋伏,同時,由於武警支隊安排四名擒拿格鬥強才到現場,如果出現苗左江強力反抗時,出麵擒拿控製苗左江;

五、將苗左江控製住後,為預防萬一,用武警的防暴車押送苗左江到市紀委的“雙規”地;

六、在“雙規”地,由武警安排每班四名戰士二十四小時輪流看守苗左江,要絕對保證苗左江在看守期間不出現人身等意外。在選派別武警戰士時,要特別注意選派非麗春本地籍戰士,防止因為與苗左江有關係出現意外;

七、將苗左江控製起來後,暫時不與他接觸,隻是讓他本人書寫在“4.14”事件中本人的作為和存在的問題及認識,待將其單獨關押一段時間,精力和體力都有一定消耗後再正麵和他接觸;

八、這期間,不準任何人與苗左江接觸,苗左江本人提出的要求,符合人道主義的可以考慮,除此之外都不考慮;

九、市紀委案審室和市檢察院瀆職犯罪偵查局在製定具體的審理苗左江的方案,經市紀委領導和市檢察院領導審查同意後實施;

十、苗左江被強製控製後,市公安局要製定精密的預防方案,采取嚴格的防範措施,防止市公安局和麗春社會出現影響穩定的亂。

另外,為確保此次強製執行不出差錯,要求參加會議的每個人員必須嚴守秘密,絕不允許對此次行動方案有任何泄露。為此,包似正要求參加會議的人員全部當場簽訂保密保證書,待苗左江問題最後處理後退還給簽訂人。在執行的時間上,為了預備夜長夢多的問題發生,包似正在會上確定第三天實施。本來包似正想第二天就實施,但考慮到都還有一個準備的過程,所以確定在第三天上午九點實施。

為了確保實施行動順利進行,包似正還要求幾個部門的相關人員事前必須對行動的每一個細節都進行充分的研究、分析,確保當天的行動一舉成功,最後包似正說:“對於苗左江的情況,我們大家都非常清楚,這是一個有著豐富與人對抗經驗的老公安,因此,我執行強製控製時,必須有充分的思想準備和應急處置措施準備,決不能掉以輕心,失之大意。請周支隊長回去給武警戰士安排時,可以給他們交待,必要時可以采取強力手段製服。我們每一個參與的同誌在思想上也一定要有最壞的準備,要考慮應付極端的情況出現。”

從方案內容和包似正的要求上看,可以說包似正對強製控製苗左江這事完全是一種如臨大敵的思想準備,從各方麵都做了充分考慮。

確實,對於一個從事公安工作多年,有著極為豐富的擒拿格鬥和反擒拿格鬥經驗的人來說,當自身受到威脅時,其反抗的能力比普通人會強得多。如果在對苗左江進行強行控製時發生意想不到的意外事件,那麼在社會上造成的影響可能是極大的,最後消除這種影響要付出的努力可能遠比事前做充分的努力要多出不知多少倍。所以古人才說“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實際上這也是在告誡後人,做什麼事都一定要提前考慮、謀劃,不能“平時不燒香,急時抱佛腳”。

麗春市黨政機關已經形成了一種習慣,就是每天上午八點半上班,十二點鍾休息,下午兩點半上班,六點鍾休息,並且春夏秋冬四季不變。凡是開會,除個別特殊情況外,都是上午九點或者下午三點。所以包似正確定第三天上午九點實施強行控製苗左江,也符合麗春黨政機關開會的習慣,僅從時間上講,不會引起苗左江的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