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苗左江在沒有擔任市公安局副局長之前,雖然分別在刑偵和經偵上工作過,但因為手上的權力沒有副局長的權力大,要想通過他的手保護一些不法利益的情況也不多。擔任副局長後,因為既分管刑偵,又分管經偵,還管著治安這一塊,本來就具有特權的苗左江就更是權位赫赫,不過,剛開始擔任副局長時,苗左江的膽子也還不是太大,隻是收一些數額不是特別大的好處費,而苟益橋作為市法院院長親自打電話給他介紹娛樂場所老板並親口表示自己也收受了這外娛樂場所老板好處費的事,讓苗左江的思想受到了很大的觸動,覺得一個廳級領導幹部居然都敢公開承認自己收愛了好處,那麼沒有公開承認的不知有多少,特別是法院這種用老百姓的話講是“吃了原告吃被告”,但卻是法律和公正、正義征象的角色都是這樣,苗左江就覺得這個社會似乎已經完全沒有清淨之地了。由於有了這種認識,苗左江也就放任了自己的欲望,隻要是能夠收取的好處都會毫不手軟地收取。隻不過漸漸地次數多了,對於一些小打小鬧的好處,苗左江瞧不上眼而放棄了,收受的都是大筆的或者是價值高的財物。再後來被苗左江認為是自己犯罪直接誘因的苟益橋居然硬是如民間傳言那樣從法院院長搖身一變而成為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就更使苗左江覺得這個社會已經病入膏肓,對自己充當保護傘也好,利用特權撈取好處也好,都有點漠然無知了。但從警二三十年,苗左江每天公開做的事,就是同犯罪分子作鬥爭,在他的潛意識裏,又還得覺得犯罪分子再狡猾,最後都基本上還是會得到應有的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