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當交通廳廳長和當市政府市長,是半斤八兩的事,更何況當不當得上交通廳廳長也不是譚無忌自己說了算,他也隻能服從省委的決定,到麗春市政府擔任市長。
譚無忌調走後,淩宵花在省交通廳就過得很有些不是滋味了。但潛宵花在省城沒有什麼過硬的關係,在東蓬市的關係卻是比較過硬的,她的叔叔當時是東蓬市委分管黨務工作的副書記。隻要有一點官場知識的人都知道黨務副書記這個角度在黨委中的重要地位,淩宵花把自己想從省城調到東蓬的想法給她叔叔說了後,她叔叔讓她考慮好,隻要她願意,肯定沒有問題。既然調東蓬工作是淩宵花自己提出來的,她肯定是下了決心不願意繼續在省交通廳呆下去了,俗話說“口水也能淹死人”,她如果繼續在省交通廳,人們的風言風語都會讓她無顏和廳裏的其他相處,更不要說受人白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