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9章 從“名表門”看官員的財產申報和公示①(1 / 2)

近日,陝西省安監局長可謂是天底下最煩心的人了,先有“微笑門”,後有“名表門”,使這位局長大人使出渾身解數,忙不迭又是說明又是道歉。雖然如此,還是引起了官方的注意,陝西省紀委已經明確表示,要介入調查,“如確有違紀或腐敗問題,將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而且新華社還發表了評論員文章,對這位局長的所作所為進行了很尖刻的批評,“如果那位安監局長不偶爾疑似傻笑,還那麼大腹便便,會引起網民的氣憤且‘人肉’嗎?”這樣的批評出自新華社之口,不可謂不嚴厲。但是事情到此還沒有結束,和紀委的警告和媒體的批評接踵而來的,是“人肉”搜索不斷爆出的新聞:這位局長的名表數量又增加了。種種跡象表明,這位局長的官運可能要出現問題了。真要出現了這種“萬劫不複”的後果,隻能說明,通過網絡這種已經很普及的技術手段實施的“技術反腐敗”又取得了一場大勝。

“窮玩車,富玩表”。隨著國內高消費的興起,戴名表已經成為不少社會名人和高官們的又一個喜好。這些名表動輒幾萬、十幾萬,高的幾十萬、上百萬,是真正的高檔奢侈品。這位涉入“名表門”的局長,自己承認的名表中價格三萬多的就不止一塊。原本戴名表並不為錯,還應當是令人羨慕的。比如那些完全依靠自己勤勞致富的科技能人、體育明星、演藝名人,他們開豪車、戴名表,既是身份的象征,也是職業的需要,社會群體中的大多數人是認可的。但是像“名表門”主角的那位局長,如此熱衷於戴名表,擁有如此多名表,就很容易引起人們的反感,進而引起人們的質疑和批評。其中涉及的因素很多,也很複雜。但是,有一條很值得議論一番,那就是官員的財產申報和公示。

國內官員的財產申報製度已經實行了多年,公示製度也呼之欲出,即將實行。官員財產申報和公示製度,是借鑒和學習西方政治製度的一種嚐試,也是國內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既然是“舶來品”,看看這套製度在外麵的情況是很有益處的。在美國這樣民主製度比較健全的國家中,即使貴為總統也要按照製度和規定進行個人和家庭財產申報和公示,而且這樣的申報和公示是極其慎重和嚴肅的,發揮的作用也是極其重要的。最近,美國總統競選已經引入白熱化,兩位參選人的競爭非常激烈,使用的手段和攻擊的對象也是五花八門,無孔不入。雖然在個人和家庭財產問題上也是爭鬥的一個重點,但是一般難有效果,即便對羅姆尼這樣的大富翁也是如此。原因就在於美國的個人和家庭財產申報和公示製度很嚴格,很權威,也很透明,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說明問題,解釋疑惑。在台灣和香港,官員財產申報和公示製度在官員涉嫌貪汙和腐敗上也發揮著重大作用,如近期台灣在偵辦和查處國民黨高官、“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受賄案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

在國內,官員財產申報和公示製度在反腐倡廉中到底發揮了怎樣的作用、這個製度的執行情況到底怎樣,這樣的實際案例很少見諸公開報道。不過,在這次“名表門”中,這個製度的執行情況還是暴露出不少問題。第一,這個製度難以做到“全覆蓋”,留有死角。這位局長,按照國內現行官員職務係列的安排,已經是正廳級官員。正廳級官員,毫無疑問已經進入官員個人和家庭財產申報和公示的範圍,他的個人和家庭所擁有的財產應該已經申報了。如果是這樣的話,這位局長所帶的價格不菲的名表一定會記錄在案,即使是來路不明的名表,作為個人和家庭的財產也會“榜上有名”的。但是,從這位局長大人對自己所擁有的名表吞吞吐吐、遮遮掩掩的態度看,這些名表是不是都如實登記在他的名下,疑問極大。由此可以看出,目前這樣的結果,或者是這位局長瞞報了自己這些名表等奢侈品是自己和家庭的財產,或者是管理機關疏於管理,對這位局長的申報材料沒有認真審核,現在又無法如實公之於眾。這兩個可能都反映出在實行這個製度中,沒有做到完全徹底,給像這位局長之流留下了可以利用的機會,更主要的是失去了利用製度管人、發揮製度剛性作用的良機。第二,執行機關的反應速度過慢,力度不大。官員個人和家庭財產申報和公示的登記和管理機關是各級紀委,負責財產申報和公示材料的審核和使用。雖然國內現在各級官員多如牛毛,財產申報和公示的管理點多麵廣,人數眾多。但是,官至正廳者畢竟有限,這位局長還是安監局長,眼下國內事故多發,安監領域也是眾目睽睽。因此,這位局長的財產申報一定會列入紀委的法眼。可是,讓人不解的是,“名表門”事件已經過去十幾日,專門負責此事的機關隻是申明對此事要進行調查,發現腐敗問題嚴肅處理;而不是在第一時間公布這位局長大人的財產狀況,公布這些名表是不是這位局長的個人或家庭財產。這本是官員財產申報和公示製度所要發揮的重要作用之一。如果能按照這套製度設計初衷那樣發揮出這樣的作用,就可以在第一時間還原事情真相,並為管理機關在最短的時間給出調查結果打好基礎。但事與願違,而正是這樣的原因,“名表門”事件持續發酵,網上不斷爆料,“名表門”的名表數量不斷增加,還從名表擴大到了名貴眼鏡等奢侈品。由此,激起更多民眾對官員腐敗問題的不平和憤恨,也隨之對紀委等管理部門“慢半拍”的所作所為產生不解和埋怨。第三,這個製度的執行還停留在“隻說不做”的層麵,操作性不強。當前,腐敗問題已經成為最突出的社會問題,治理腐敗也是民眾對執政黨和政府寄予的最大希望。為此,國家已經製定和頒布了大量的製度和規定,公眾也希望用這些製度和規定管好人、管好事,徹底遏製腐敗的高發、多發勢頭。但是,通過這次“名表門”事件,可以看出我們不少防止和治理腐敗的製度還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究其原因,一方麵,是這些製度宣傳的多,執行的少,執行起來也是原則性過多,操作性不強。另一方麵,更主要的是在製定和執行這些製度上缺少認真負責的精神和態度,敷衍推諉、得過且過,官官相護、寬嚴不一等問題時常發生。用製度防止和治理腐敗,是反腐倡廉最主要的手段和措施,也是公眾對反腐倡廉寄予的最大希望。怎樣祭出製度反腐這把“殺手鐧”,